作者KANEDA (=.=)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请问一下
时间Sat Nov 29 03:13:48 2003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铭言:
: ※ 引述《KANEDA (=.=)》之铭言:
: : 原来你为人这麽不苟、这麽诚实阿?
: : 原来你父母、你老师从小到大灌输你的道理就只有诚实?
: : 没教过你其他做人处世的道理?
: : 「诚实」不是拿来用来攻击别人的工具。
: : 更何况你的不叫「诚实」,只能说那是你的观点罢了。
: : 再说,你程度又多好了?
: : 一个管理者难道只要有程度?(更何况程度这种东西不是自己说了就算。)
: : 你自觉你当小组长的EQ够吗?
: : 充其量不过只是出了一张嘴罢了。
: =>>最後一次回应,我只对这个看板的使用者跟catcookie道歉,
: 我的言论招致一堆没意义的讨论,是不应该的。
: 但是对於shanvic个人的看法,我不会是墙头草两面倒的人,
: 我必须诚实的说,短期间不会改变。
: 但是未来是不是要在组务版发表这种看法,我会做更深的考量。
: 对於这次发表意见导致组务讨论失焦,个人表示歉意。
既然你一开始就认定是无效的连署,
就应该告知shanvic,
你当然可以连署上反对,写上原因「因为本板试阅」。
不然也可以在上面发表文章告知其他网友,
甚至回信给shanvic说明连署无效的问题,好几种方法呢。
这些你都没做,只光在连署上反对,
写上「shanvic管版能力跟自制力不足不适任」。
你的反对当然是你的自由,但这是重点吗?重点在於连署有没有效!
你认定小太阳能力不足,并不代表小太阳此次的连署无效,不是吗?
网友们顶多只是认为你反对罢了,但不代表此次的连署就无效了。
现在好了,连署完,把文章贴到AboutNew板要求你开板了,
你才说连署无效!?
任何一个申请人看到你这种答覆都不会爽快的,
主观的认定就是你是因为你认定他程度不好,不足适任才无法当板主的
(由你的反对文来看)而不是「它是试阅的问题」。
今天换成你是申请者,难道你不会有这种想法?
你不会认为对方是针对你,而不是因为本身规定的问题!?
我无意抹杀小组长过去对国家群组看板的付出,
但这次我觉得小组长的行为真的说不过去,非常粗糙的做法。
希望你针对我上面的论述说明,谢谢。
KAN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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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