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米)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公告] 最新連署新增版主規定(20030921)
時間Mon Sep 22 04:19:32 2003
※ 引述《jimmyduh (安得哩安得哩一把一把~~)》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 =>>試用規定:(僅適用於利用連署途徑無版主看版之之新版主申請)
: : 一、合於各項連署規定之新增版主連署,小組長1.於AboutBoards看版公告之,
: : 2.設定版主。﹝初新增之版主沒有於AboutBoards看版之投票權﹞
: : 二、在版主試用一星期後,小組長將於AboutBoards看版舉行投票,期間為一星期,
: : 投票人為組內版主,決定是否讓版主續用,選項為[贊成]、[反對]、[無意見],
: : 凡投[贊成]、[反對]之版主必須在留言時寫明理由,否則視為廢票。
: : 若最終結果為[贊成]+[無意見]≦[反對],小組長需收回新增版主版主權。
: : 否則小組長需設定新增版主在AboutBoards看版之投票權。
: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新任小組長,
: 當初我新任板主時,也曾自動提出板主試用投票,
: 但後來這一條規定廢除,我的板主試用投票才跟著中止。
: 我知道這一條是為了避免有心人士惡搞看板而制訂的,
: 但是因為在國研組,連署新板主要拿到40張有效票已經很難了,
: 再加上這個試用投票,要順利當上新板主實在是重重考驗,
: 真正有心要好好管理一個板的人也同時受到重重的限制,
: 所以當初有些板主才會建議廢除這一條。
: 請問一下,現在這一個規定是否有需要考慮考慮?
=>>你可以看看ginshop的回文~他看出來我把這個規定改回我原本的設計,
也就是說把這個措施當成是一個對於新任版主差到讓多數版主願意表達
意見到反對讓新版主繼續幹下去的一種補正措施,原本就是要讓一般的版主
可以通過的,我覺得這樣不就很favor新版主了?:P
=>>至於看板,精神是一樣的。新成立看板必有新版主,只是同時複核兩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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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充滿了買不完的唱片聽不完的音樂滿足不完的慾望
互相糾纏交織而成一段又一段破碎凌亂無以名狀的複雜聲響
此起彼落敲擊貧瘠心靈穿梭呼嘯滲透匱乏身軀
大地最美的樂章聽起來是這麼悲涼與空虛
使我常常覺得我是為了這一片混沌而生
而事實上所謂的我卻是Chaos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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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8.105.1.111
1F:→ jimmyduh:我瞭解了 謝謝回答 ^^; 推 203.73.251.252 09/22
2F:→ ginshop:那看板呢???? 推 218.184.26.55 09/22
※ 編輯: ChaosCreator 來自: 68.105.1.111 (09/22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