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米)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公告] 最新连署新增版主规定(20030921)
时间Mon Sep 22 04:19:32 2003
※ 引述《jimmyduh (安得哩安得哩一把一把~~)》之铭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铭言:
: : =>>试用规定:(仅适用於利用连署途径无版主看版之之新版主申请)
: : 一、合於各项连署规定之新增版主连署,小组长1.於AboutBoards看版公告之,
: : 2.设定版主。﹝初新增之版主没有於AboutBoards看版之投票权﹞
: : 二、在版主试用一星期後,小组长将於AboutBoards看版举行投票,期间为一星期,
: : 投票人为组内版主,决定是否让版主续用,选项为[赞成]、[反对]、[无意见],
: : 凡投[赞成]、[反对]之版主必须在留言时写明理由,否则视为废票。
: : 若最终结果为[赞成]+[无意见]≦[反对],小组长需收回新增版主版主权。
: : 否则小组长需设定新增版主在AboutBoards看版之投票权。
: 不好意思,请问一下新任小组长,
: 当初我新任板主时,也曾自动提出板主试用投票,
: 但後来这一条规定废除,我的板主试用投票才跟着中止。
: 我知道这一条是为了避免有心人士恶搞看板而制订的,
: 但是因为在国研组,连署新板主要拿到40张有效票已经很难了,
: 再加上这个试用投票,要顺利当上新板主实在是重重考验,
: 真正有心要好好管理一个板的人也同时受到重重的限制,
: 所以当初有些板主才会建议废除这一条。
: 请问一下,现在这一个规定是否有需要考虑考虑?
=>>你可以看看ginshop的回文~他看出来我把这个规定改回我原本的设计,
也就是说把这个措施当成是一个对於新任版主差到让多数版主愿意表达
意见到反对让新版主继续干下去的一种补正措施,原本就是要让一般的版主
可以通过的,我觉得这样不就很favor新版主了?:P
=>>至於看板,精神是一样的。新成立看板必有新版主,只是同时复核两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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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充满了买不完的唱片听不完的音乐满足不完的慾望
互相纠缠交织而成一段又一段破碎凌乱无以名状的复杂声响
此起彼落敲击贫瘠心灵穿梭呼啸渗透匮乏身躯
大地最美的乐章听起来是这麽悲凉与空虚
使我常常觉得我是为了这一片混沌而生
而事实上所谓的我却是Chaos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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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8.105.1.111
1F:→ jimmyduh:我了解了 谢谢回答 ^^; 推 203.73.251.252 09/22
2F:→ ginshop:那看板呢???? 推 218.184.26.55 09/22
※ 编辑: ChaosCreator 来自: 68.105.1.111 (09/22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