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shop (常規)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公告] 最新連署新增看板規定(20030921)
時間Mon Sep 22 03:17:18 2003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銘言:
: 二、在版主試用一星期後,小組長將於AboutBoards看版舉行投票,期間為一星期,
: 投票人為組內版主,決定是否讓看板續用,選項為[贊成]、[反對]、[無意見],
: 凡投[贊成]、[反對]之版主必須在留言時寫明理由,否則視為廢票。
: 若最終結果為[贊成]+[無意見]≦[反對],小組長需收回看板。
嘻,有認真的小組長就來認真問問題吧
就是阿,那麼其實[無意見]和[贊成]其實沒有差別阿
只是阿,無意見又不用寫理由阿,似乎比贊成更對於申請人佔優勢
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就只是在文字上,不太習慣吧
另外,就之前投票結果而言,這樣的方法,好像沒有不過的吧
很容易就通過了
辛苦辛苦
你做了之前小組長五個月都沒空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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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看到吉米兄的意見,才發覺我該問的應該是看板而非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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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耶和華的臉光照你
願耶和華賜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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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8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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