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deffg (你快樂我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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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報名]登記參選小組長
時間Tue Apr 1 07:30:32 2003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請問,在釐清組規細則疑義,並逐步加以補充解釋之後
: 對於前任小組長的濫權及前任代理小組長的蓄意漠視組規和正當組務處理是否追溯?
我跟Hanlin一樣 如果我當選
只要你提出我就會處理
不過我處理的是"積案" 也就是尚未處理的案子
已經處理過的 恕我不再受理了
除非你有什麼新證據證明別人惡意阻礙討論風氣或板務推行
那就拿出來 我會重新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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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2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