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deffg (你快乐我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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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报名]登记参选小组长
时间Tue Apr 1 07:30:32 2003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复活!)》之铭言:
: 请问,在厘清组规细则疑义,并逐步加以补充解释之後
: 对於前任小组长的滥权及前任代理小组长的蓄意漠视组规和正当组务处理是否追溯?
我跟Hanlin一样 如果我当选
只要你提出我就会处理
不过我处理的是"积案" 也就是尚未处理的案子
已经处理过的 恕我不再受理了
除非你有什麽新证据证明别人恶意阻碍讨论风气或板务推行
那就拿出来 我会重新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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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4.2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