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oz (用腳踏遍台灣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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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公視有話好說討論平埔族告入聯合國
時間Mon May 31 13:31:47 2010
第二條(原住民身分之認定)
本法所稱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其身分之認定,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
一、山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
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者。
二、平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
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
這個就是讓我們不能登記的身份法!
正所謂登記有案者,若以日據時代的戶籍謄本算不算登記有案?
若算的話,平埔族不需修法,即可以當時戶籍謄本"熟"字進行登記!
我想這也是最符合主客觀的要求!
而原住民登記也是依據此方式,也不是說自己說了算!
另外,請大家也想想,為何登記"生"者,若當年民國4x年沒登記者,
為何現在仍可繼續補登記?!
難道"生"與"熟"有不同的法律位階?
我們的要求,只是希望用同樣的標準去看待我們?
假使,若要完全以文化及語言保留進行認證
也請用同樣的標準來看待當代的原住民,而不適用放大鏡來看我們!
我必須很沈痛的說,我們的耆老們已經漸漸凋零
平埔族與政府協商10多年來,已經看破政府對待我們玩弄拖延的把戲
這幾年來的活動,我們很強烈的告訴政府我們不想再等了!
因為,已經被破壞的文化,已經極為脆弱,要在復振,那能在等下一個10年?
若當代的我們不發出強烈的訴求,我們只能面臨文化完全的崩解....
假使政府真的用心協助我們文化復振,而不是一再拖延的滅族政策
我想....我們也不用走到這一步去做抗爭~~~
如果政府自認為他對待我們的方式 符合國際人權宣言
那麼也不用懼怕 我們把他告上聯合國!
※ 引述《connected (愛的旋律)》之銘言:
: ※ 引述《junghyun (sakirami haw ita!)》之銘言:
: : 簡單回應一下這篇文章
: : 林江義副座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前輩,我覺得他說的沒有錯
: : 依法行政是公務人員最基本的原則,而且是不能破壞的原則,所以不要用依法行政
: : 作為嘲弄他的說法,這樣並不能夠讓我支持你們。
: 嗯,的確公務員在很多狀況下,依法行事是比較保險。
: 但不要忘了:
: 1. 法是人定的
: 2. 法是可以改的
: 3. 法是看人如何詮釋跟利用的
: 所以,重點是"心態"。
: 你今天引用這條法規的出發點是什麽?
: 今天如果政府爲了某些集團的利益,選用了一些法規,
: 拿來叫某些族的族人迫遷,
: 14族中任一族應該都是不能接受的。
: 阿美族河畔的一些部落,就是一個例子。
: 政府的出發點真的是爲了照顧河畔部落的族人?
: 還是它只是用這些法來完成其他的目的?
: 公務員的確有他們的無奈,不能不依法行事,
: 但他們的心態是消極的搬出法規把事情檔掉,
: 還是積極地願意溝通瞭解,想要讓事情更圓滿?
: 事情並不一定就可以因此解決,
: 但至少看出誠意和溝通的意願。
: 有關四十幾年時有沒有去"登記"這樣的事情,
: 一來如haoz所質疑的,公文是否真的有跑到每個部落?
: 二來,那個時間點才剛改朝換代沒多久,
: 官方語言一下子從日語變成中文,
: 法條還有很多辦事的習慣,日式跟中式也會不一樣。
: 今天如果讓你移民到美國或日本,
: 你能馬上搞懂如何繳稅嗎?
: 而且,時代動盪,
: 誰知道國民黨來當家可以撐多久?
: 那個時候可不是太平盛世。
: 一下子換這個政府,一下子換那個政府,
: 原住民好辛苦哦!
: 哪裡搞得懂那些"外來政權"的遊戲規則?
: 誰知道你會不會來沒幾年,又被替換掉了?
: 祖先在這裡定居多久了?
: 外來政權才來多久?
: 居然爲了外來政權登記個什麽或沒登記什麽,
: 就失去祖先傳給你的身份?
: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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