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Aboriginal
標題Re: 7月人權news 撒烏瓦知的文化生態學
時間Sun Aug 2 08:29:37 2009
※ 引述《kaoruakito (kaito)》之銘言:
: 但在反對拆除的理由的部分 卻扯到了人權問題??
: 政府有說因為妳是原住民所以妳要拆遷?
1.關於人權(居住權)部份
國際反迫遷組織COHRE有一則在南非的新聞
〈約翰內斯堡67000低收入被迫遷居民勝利〉
莉蓮珍維博士 ,在社區法律中心資深研究員,說:「今天的判決按照有關國際法律標準
,體現了對南非的憲法承諾尊重和保護住房權利」。對所有迫遷情事,地方當局必須嚴肅
考慮重視人的居住權,深思熟慮尋求合理的途徑以避免受影響的社區的人無家可歸。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7380
原文出處:
http://www.cohre.org/view_page.php?page_id=228
2.關於其他反拆遷的案例
政府對於華光社區長期居住此地的民眾沒有任何安置政策,反而以訴訟、罰錢方式「處理
」。社區發展委員會林理事長告訴我:「政府沒有安置就想要我們走,提告告輸就要我們
走。每個告都是輸,現在地院來勘驗測量,逼你和解,要你明年五月三十號走!」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1491
3.在溪州與三鶯這些事上,對於附近違建的處置態度有差別。
溪洲部落自救會一再質疑的同一塊河川地,為何高爾夫球場、砂石場可以合法不拆?為何
溪洲段的河川區域線是奇怪的鋸齒狀,而不是一般依據等高線、水位線劃設的河川區域線
?這些質疑反映出政府政策仍舊配合房地產建商炒地皮,拉高地價、房價,也反映出人人
不對等的階級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8017
4.在三鶯跟華光這樣的例子裡,比較爭議的地方,一是歷史脈絡,
民國五、六十年代起,後山(花蓮、台東山區)阿美族部落以物易物的傳統生活,被外來
強大的經濟勢力所瓦解,許多人不得不離開故鄉,流落到都市底層去討生活。久而久之,
他們在都市邊緣地帶,又形成了自己的部落,然而,從都市的角度來看,那不過是一片「
違章建築」而已。住在大漢溪河床上的阿美族聚落分散各處,從上游的「板新水霸」到下
游的「柑園橋底」之間雖僅有數公里,就有四處。住最久的人已經有二十年了,而新的住
戶也才不過幾個月。(引自「從公共電視「原住民新聞雜誌」的一則報導看都市原住民的
被呈現」)
二是尊重河濱文化的問題。跟原住民身份(文化)都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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