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ayan (爛社團廢掉算了)
看板Aboriginal
標題還給原住民族歷史正義
時間Tue Aug 27 00:28:35 2002
中國時報 論壇 910826
⊙譚光鼎 頃讀潘罡先生在八月廿四日中國時報二版我見我思「原住民應開放心胸注重
整體利益」一文,筆者難以苟同。潘先生雖引用歷史卻完全忽略台灣拓墾時期之族群關
係史,雖倡論國家和集體主義卻隱藏族群偏見。
潘文說「歷史進程是很難倒流的」,並舉以色列人復國所產生之數十年中東動亂為例
,指出追求「歷史正義」需要謹慎而為。基本上,歷史能「倒流」嗎?在時空上能回轉
到歷史上的某個定點嗎?就算可以「倒流」,是不是一定很難?不無疑義。從東、西兩
德合併、南非政權回歸土著民族來看,「歷史正義」的實現不一定就那麼困難。如果我
們真能「正視歷史的演變軌跡」,漢民族應該會發現自己的祖先是怎樣用欺矇、驅趕、
殺戮的方式,或蠶食鯨吞、或巧取豪奪地掠取原住民族的土地資源。如果要「從妥協和
包容的立場出發」,此時此刻應該是漢人尊重原住民族生命哲學、向原住民族釋出善意
、補償歷史錯誤的時候;而不是強迫原住民族柔順地向錯誤的歷史決策妥協,更不是委
屈原住民族繼續去包容漢人的霸權宰制。
潘文從原住民族「沒有明顯的歷史疆域」,推演到原住民族沒有爭取所謂「傳統疆域
」的正當性。文中僅提及部分族群的遷徙,完全忽略了其他族群是否有歷史疆域,例如
蘭嶼島上的達悟、東台灣的阿美,以及南部的最大族群-排灣。甚至在提到鄒族時,也
遺漏了他們人數最多的世居地-阿里山的達邦和特富野。潘文僅以部分族群的遷徙,全
盤否定了各族群穩定居住在某一地區的「歷史事實」。行政區域的區隔,固然是以國家
和法律為基礎,但是如果完全沒有考量歷史因素,則土地疆界的劃分就只剩下赤裸裸的
統治暴力。
再者,「傳統疆域」這個概念若沒有合理性,那麼這個命題就不該僅僅套牢在原住民
族身上,也應該適用於漢民族。如果「沒有傳統疆域」,所以原住民族不得對馬告國家
公園用地宣稱所有權,那麼漢民族所組成的政府,又有什麼正當性去自由支配這一塊國
家公園用地的所有權?除了國家霸權、族群宰制之外,我們找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釋。如
果潘文真能體認「妥協和包容」的價值,那麼漢人就該面對歷史正義,回應原住民族對
恢復歷史疆域的呼求。
潘文最後從拉拉山神木群封山事件(應更正為尖石鄉神木群),對部分原住民的思維感
到憂心,並且呼籲原住民也要「尊重國家主權和這塊土地的其他居民」云云。筆者閱讀
上述文字,對於潘文之缺乏世界觀、缺乏多元文化觀點而感到十分遺憾。大約自一九七
○年代以來,世界各國原住民積極爭取民族自決或民族自治權,以美國、加拿大、紐西
蘭等國而言,都有可觀的成果。這些國家透過立法,保障原住民族對於土地經濟、政治
事務的自治,並且擴及遺產文物和教育文化權利。其動機不外乎是確認 原住民族的生存
基本權利,從文化相對論的觀點尊重其歷史文化,以平等方式對待原住民族。
因此,當政府在制定一項攸關台灣原住民歷史文化和土地經濟的政策時,怎能不先尊
重原住民族的歷史文化,卻單向地要求原住民族去尊重其他族群?在悠悠數百年的族群
互動經驗中,台灣原住民族只有不斷經歷土地流失和文化沈淪的苦楚,又何曾感受到「
國家和其他居民」的尊重?而今天壟斷各種利益的漢人,卻反過來要求原住民忘記歷史
傷痛、放棄基本權利、拋棄民族傳統文化,在這當兒去尊重國家主權和其他居民。對於
這樣無理的要求,無論從歷史進程和世界的趨勢而言,筆者都找不出任何可以苟同的理
由,也不由得為悲情的原住民族發出沈痛的抗議。盼望我們的社會在磨刀霍霍準備以觀
光名義開發這塊「歷史疆域」時,設身處地為原住民族著想。
綜而言之,無論從社會的正義平等、從台灣的族群關係歷史、或是從世界各國原住民
政策的趨勢來看,應該「開放心胸注重整體利益」的,不是原住民族,而是所有的漢人
-那些早期採取暴力掠奪,現在改以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矇騙巧取的族群。
今天台灣的經濟已經夠蕭條了,原住民族也許不需要那麼急著在偽善的觀光資本主義
機器裡,謀一些微不足道的就業機會。但是維護民族生存權利、維護千百年來「天人合
一、人與土地相連」的民族生存哲學,在這個時刻卻更有意義,更有價值。值此時刻,
個人竭誠盼望政府和社會各界還給原住民族一個歷史正義。 原住民族所要的不多,請讓
他們在馬告國家公園的土地上,倒流歷史,行使他們的相對自主性。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