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3g4m6zo6 (咕咕雞)
看板AU_Talk
標題[問題] 校定共同選修(98學制)
時間Mon Aug 22 14:11:19 2011
又到了選課的季節了
小弟在安排課程時,有些疑問,想請版上有經驗的同學們~指點我一下
在真理大學98學年度入學生通識課程規劃的pdf檔案中
校訂共同選修課程有一條
2. 亦可選讀通識核心選修課程 (指超出應修習10學分之通識教育課程部分)
作為校訂共同選修課程。
這個意思是,若我的通識課程超過了10學分,就可以把通識當成校訂共同選修嗎?
通識核心是否等於通識課呢?
謝謝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67.65
1F:推 af912653:我記得這好像是通識核心選修大改版那次的規定吧 08/22 17:29
2F:→ af912653:我今年畢 是要8個通識選修學分 可是我之前就修了10個 08/22 17:30
3F:→ af912653:那次改版後 我有統計學(之前的通識核心選修課)沒修到 08/22 17:32
4F:→ af912653:打到通識中心詢問 他們說可以用我多修的通識選修2學分來 08/22 17:32
5F:→ af912653:抵這個核心選修 她們會更改 我們這邊不用做任何手續 08/22 17:33
6F:→ af912653:如果你有疑問 可以打電話去通識中心詢問 比較保險喔 08/2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