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3g4m6zo6 (咕咕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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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校定共同选修(98学制)
时间Mon Aug 22 14:11:19 2011
又到了选课的季节了
小弟在安排课程时,有些疑问,想请版上有经验的同学们~指点我一下
在真理大学98学年度入学生通识课程规划的pdf档案中
校订共同选修课程有一条
2. 亦可选读通识核心选修课程 (指超出应修习10学分之通识教育课程部分)
作为校订共同选修课程。
这个意思是,若我的通识课程超过了10学分,就可以把通识当成校订共同选修吗?
通识核心是否等於通识课呢?
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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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67.65
1F:推 af912653:我记得这好像是通识核心选修大改版那次的规定吧 08/22 17:29
2F:→ af912653:我今年毕 是要8个通识选修学分 可是我之前就修了10个 08/22 17:30
3F:→ af912653:那次改版後 我有统计学(之前的通识核心选修课)没修到 08/22 17:32
4F:→ af912653:打到通识中心询问 他们说可以用我多修的通识选修2学分来 08/22 17:32
5F:→ af912653:抵这个核心选修 她们会更改 我们这边不用做任何手续 08/22 17:33
6F:→ af912653:如果你有疑问 可以打电话去通识中心询问 比较保险喔 08/2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