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conny (解脫)
看板AU_Talk
標題Re: [情報] 關於圖書館98年1月1日實施的新規定
時間Sat May 9 13:51:52 2009
真理大學圖書館的逾期罰款金額偏高!!
參考淡江大學圖書館的逾期罰則:
第二條 借用館藏資料須在期限以內歸還。如有逾期,處以如下之罰款:
一、圖書每冊每日新台幣二元。
二、限時或隔夜借閱之圖書資料每冊每小時新台幣二元。
三、非書資料每件每日新台幣十元。
http://www.lib.tku.edu.tw/service/po-fine.htm
參考台北市立圖書館的逾期罰則:
(十) 停權及賠償責任:
1、若借閱人逾期,該閱覽證依每冊(件)逾期天數累計停借,惟每張個人借閱證停借
上限為六十日,家庭圖書證停借上限為九十日;另借閱人可依累計之逾期天數折算罰金
,逾期一天折算一元。
http://ppt.cc/TmgL
我認為同樣是私立學校,但是為何真理大學圖書館逾期一天就得被罰五元?
這個顯然不合理。
而且若收 五元*天數 沒上限,很容易超過購書的價格,基本上已經變相為營利項目,
當然原PO的朋友逾期超過一年,若是市面上還買的到書賠,就應該直接以遺失來報銷,
因為原書單價250元,買的到也不用多罰,不如給圖書館新的一本還比較划算。
罰款的部份有待調整,實在是不合理。
※ 引述《rexba (小貝)》之銘言:
略
: 圖書館方的說法是:
: 1.新公告從9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 有在"圖書館的網頁"上公告
: 但是新規定裡面並沒有說明98年1月1日之前借書的該如何罰錢?
: 圖書館的意思是"一切按照98年1月1日的新規定實施"
: 2.新規定是老師逾期也必須罰錢
: 圖書館說"沒有上限600是為了督促大家早點還書"!
: 3.圖書館通知大家逾期的方式
: 不論多久不論幾次不管學生有沒有得知
: 全部以學校提供給學生的那個免費信箱通知
: 儘管圖書館發現可能學生並沒有收該信箱的習慣
: 也不會改請班代或該系的老師學生提醒
: 也不會用學生基本資料電話聯絡該學生
: 4.圖書館方說新規定對學生有個"好處"
: 就是"罰金的一半"可在圖書館打工
: 以1個小時95元來抵免罰金
: 圖書館說學生沒有看到新規定就是損失自己權益
: 我們同意
: 但是新規定裡面交代的並不詳細明確
: 例如:98年之前借書的話呢?
: 97/12/31借的書過了一天就必須用98年新規定?
: 沒有一所大學是用這種規定的
: 就算去白鹿洞借書逾期也沒那麼貴
: 所以有借書的同學自己注意一下吧!
: P.S 我朋友借的那本書訂價才2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7.171.35
※ 編輯: auconny 來自: 124.217.171.35 (05/09 13:53)
1F:→ suyijoe:果然有人貼這種,但是藉機說罰款太高,也不曉得說啥 05/09 14:57
2F:→ suyijoe:要說視野小嗎?聖約翰,世新,銘傳,東吳,台大,政大以上逾期 05/09 15:04
3F:→ suyijoe:罰款5元,台科大更狠,逾期一天罰10元,請問原PO還想問哪間 05/09 15:05
4F:→ suyijoe:我可以幫代查,私立5元就算了,但有些國立也5元,那為啥沒人 05/09 15:06
5F:→ suyijoe:說他們變相營利勒,更何況他們補助款也算多吧 05/09 15:07
6F:→ suyijoe:反正準時還書就何必擔心罰款的事,若會有這樣計較的人,我 05/09 15:09
7F:→ suyijoe:覺得是存心來亂的人 05/09 15:10
8F:→ auconny:逾期罰款本來就可以要求合理的費用 05/09 15:14
9F:→ auconny:以前我在校的話一定會去爭取,現在畢業也不常去校圖了 05/09 15:15
10F:→ auconny:不過校圖本身要如何增加使用率也是長久的問題了 05/09 15:16
11F:→ auconny:當然我是就淡江大學來比,個人認為偏高就是了。 05/09 15:18
12F:→ suyijoe:合理的費用沒有準則吧,但可知的是有些學校合理的費用是5元 05/09 15:21
13F:→ suyijoe:北體逾期1個月以上是當遺失處理,買得到就買得到,買不到罰 05/09 15:23
14F:→ suyijoe:定價5倍;警大是用停借,但還是有逾期1天罰金5元的規定 05/09 15:24
15F:→ suyijoe:原PO說在校一定會去爭取,但罰款5元是很久的事了吧,除非原 05/09 15:25
16F:→ suyijoe:PO是比我還早以前畢業的 05/09 15:28
17F:推 rexba:我也認為學校圖書館借書應該以教育為重 而不是營利為考量 05/09 17:48
18F:→ rexba:督促學生們環書也是一種生活教育 05/09 17:48
19F:→ rexba:我實在不贊成"直接"以罰錢當作督促方式 05/09 17:48
20F:→ rexba: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 我希望我們的圖書館能夠更好 05/09 17:50
21F:→ suyijoe:圖書館沒說以營利為重吧,有人冠上去的吧,樓上這樣講是認定 05/09 18:36
22F:→ suyijoe:圖書館是故意要營利的,加上罰錢是附加條件的吧 05/09 18:38
23F:→ suyijoe:加上樓上在大一並沒反映,代表你認同了,到大四有人發生這些 05/09 18:39
24F:→ suyijoe:事,才會想到這種方式,跟A大雷同了,我從大1當圖書館工讀 05/09 18:41
25F:→ suyijoe:每年每學期都在建議很多缺失,根本每幾項有改過的 05/09 18:42
26F:→ suyijoe:不贊成"直接"以罰錢當作督促方式,請問用啥方式督促 05/09 18:43
27F:→ suyijoe:相信提出者必有解決方案,禁借是最沒用的方式了 05/09 18:44
28F:→ suyijoe:圖書館所拿到的款項是交給學校的,要說也是說學校吧 05/09 18:57
29F:→ suyijoe:台大校長都曾講過學雜費不漲,不公不義了 05/09 18:59
30F:→ rexba:所以我的PO都是針對這次98年更改的新規定 05/09 19:15
31F:→ rexba:suy還在學校的時候是有幫忙提醒違規的學生 05/09 19:16
32F:→ rexba:不過新規定跟新做法都已經沒有了喔 05/09 19:16
33F:→ suyijoe:我就說人家規定這樣講,館員真的只這樣做嗎,根本不知道 05/09 20:01
34F:→ rexba:就我朋友這件例子來說 的確是只用免費信箱通知而已 05/09 20:12
35F:→ rexba:他上課不翹課 手機號碼也沒改過 都沒有收到其他通知 05/09 20:13
36F:推 kunorz:如果不逾期不就不會被罰了? 05/10 01:18
37F:→ kunorz:感覺像是大家之前抱怨政府加重交通違規罰金一樣!! 05/10 01:18
38F:推 subaru06s:現在他們的重點不是逾期... 05/10 01:27
39F:→ auconny:嗯,我這篇的重點是 逾期罰金 可以更合理一點。 05/12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