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lo (換邊發球)
看板ADS
標題Re: [討厭] lexus 新廣告
時間Sat Jun 11 13:00:09 2011
※ 引述《flyinurheart (飛到你心裡)》之銘言:
: 之前還蠻喜歡lexus的車子
: 也很喜歡他們的廣告詞
: 專注完美 近乎苛求
: 不過最近的廣告簡直差到極點
: 提不出自家產品的特色或是訴求了嗎
: 悽慘到要在那邊嫌東嫌西
: 最後剩下一台才好像撿到寶一樣
: 要是下面多一張圖片可以選的話
: 我看lexus那張也可以順便扔了
之前都沒注意過這支廣告
最近又強力放送才第一次看到
(在本板先前的文章之中也有提到
#1D3ESd5e)
除了多數板眾都覺得廣告把本身品牌做low之外
我心中的疑問是
一般而言廣告是否有相關法規規範,不可以明白指出別的廠商產品不好
所以很多廣告要這麼做時,在手法上都會採用暗示的,用些開頭字母或顏色代替
一時間舉不出例子,但印象較深刻的通常是電信業廣告在費率比較時都不會用全名
(像遠傳廣告的話,就會用 "中X" 或 "台X大" 這樣方式)
我以為是因為,明白指出他人廠牌是違法的
但是像Lexus這支廣告,把其他廠牌的LOGO甚至明稱都直接顯示出來,沒有違法嗎?
(其實po到這裡已經猜到沒有,不然這廣告都這麼久了應該已經被告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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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6.219
1F:推 OGCeveryhour:最厭惡舊的爛廣告又捲土重來 猴xx的〔拿麼厲害〕也是 06/11 13:17
2F:推 TWINNINES:同意樓上..看到就想轉台= =+ 06/11 15:28
3F:推 devin0329:其實那廣告沒演完,最後老闆看桌上只剩一張,問說:「嗯? 06/11 16:06
4F:推 devin0329:那這款呢?(指Lexus)」秘書:「啊啊~抱歉~這是我之前就幫 06/11 16:09
5F:→ devin0329:您先過濾掉的"高級版Camry"」老闆:「這樣不就沒選擇了, 06/11 16:10
6F:→ devin0329:嗯~算了~直接給我賓利總代理的電話」 06/11 16:10
7F:→ leejee:其實最後一張是___的照片 老闆:我懂了>///< 06/11 17:25
8F:推 OGCeveryhour: 蔡依林 06/11 21:21
9F:推 grandio:不用告阿 繼續播送,自己把自己水平拉更低,對手看了更開心 06/14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