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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單人同時刊登物品種類限制之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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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Fri Feb 15 00:20:04 2008
◆ 票選題目描述:
今年上路的板規中:
四、禁止商家廣告
本板對商家的定義為同時刊登二十五樣以上物品的使用者,
不論是否為實體店家。
違者該文刪除、發文者永久水桶
今擬打算將此一限制做調整,
請各位板友在下頁的選項中做出您的選擇
投票時間為期十天,不設投票門檻,
板規會隨投票結果而調整
◆投票結果:(共有 3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放寬至三十五樣 4 票 10.81% 10.81%
放寬至四十樣 2 票 5.41% 5.41%
放寬至五十樣 5 票 13.51% 13.51%
縮小至二十樣 8 票 21.62% 21.62%
維持為二十五樣 12 票 32.43% 32.43%
不設限 6 票 16.2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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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jerry9988 的建議:
基本上,我覺得可以讓板主自行判斷。
是否為職業賣家(商家),應由評價數目或其他資訊可輕易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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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37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