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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单人同时刊登物品种类限制之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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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Fri Feb 15 00:20:04 2008
◆ 票选题目描述:
今年上路的板规中:
四、禁止商家广告
本板对商家的定义为同时刊登二十五样以上物品的使用者,
不论是否为实体店家。
违者该文删除、发文者永久水桶
今拟打算将此一限制做调整,
请各位板友在下页的选项中做出您的选择
投票时间为期十天,不设投票门槛,
板规会随投票结果而调整
◆投票结果:(共有 3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放宽至三十五样 4 票 10.81% 10.81%
放宽至四十样 2 票 5.41% 5.41%
放宽至五十样 5 票 13.51% 13.51%
缩小至二十样 8 票 21.62% 21.62%
维持为二十五样 12 票 32.43% 32.43%
不设限 6 票 16.2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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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jerry9988 的建议:
基本上,我觉得可以让板主自行判断。
是否为职业卖家(商家),应由评价数目或其他资讯可轻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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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37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