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LRaymond (國際雷蒙)
看板Urban_Plan
標題Re: [發問] 爛尾樓的事前自保措施,有哪些?
時間Mon Apr 14 11:24:54 2025
我沒有點你提供的連結,但以下是從業人員提供的意見,可以參考看看:
1.建商說80%同意,直接走多數決的程序:
這是正確的說法,協議合建需要100%同意,但走權利變換只要80%同意。
走權變你得到的是相對有保障的法定程序,你的配回比例都更處會幫你把關。
但相對的,權變的價值估算是死的,你若想要建商給你額外的福利,例如租金補貼
額度及補貼期間拉長、一坪換N坪的承諾、預先指定特定房型或樓層……等,建商就
沒有義務提供。
2.你只能依照建商最基本的條款,喪失談判的權利:
不盡然。
你只是失去跟建商爭取額外福利的籌碼,但事權計畫審查給你的可分配價值仍是你的
,而且你可配回的價值有多少?會有市政府幫你檢核背書。
3.雜誌說都更配比是62%?
不盡然。不能只聽自已想聽的資訊。
你若想要拿到超額的價值,應該選擇合建,合建案開發期程短但地主要承擔建商風險。
你若覺得建商不能信任,則應該選擇權變。
4.建商說你的房子不值錢:
都更一般來說地主的價值都是來自「土地」而不是「建物」,「土地為王」是基本認
知,建物不值錢算是客觀說法。
5.你對於爛尾樓的擔憂:
你完全可以在聽證會/說明會要求強化續建機制。
額外補充
1.不同意合建,不代表不同意權變,也不代表不同意都更。
2.不同意合建,不代表一定會發生強制拆除。
3.都市更新事業是必須由地主和建商合作及互相信任才能完成的大事,地主要的是改善
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建商是為了追求利潤才會趨勢建商來跟地主談合作,合建和權
變的選擇完全取決於你對於建商的信任,以及你要多急著取得重建後的新房子。
4.地主不信任建商是合理的,但另一方面有些極具狼性的地主也會讓建商很頭大,因此
近年很多建商已轉向成「從一開始就走權變」,因為一兩個釘子戶就足以讓協議合建
的開發期程拉到比權變還長,從而導致市區更新的效率無法加速。都更是一個多方妥
協的過程,你可以不信任建商,但你可以選擇不同意都更,也可以選擇透過談判協商
,讓案子往你想走的方向走。其中,住戶之間的共識度是關鍵、住戶與建商之間的信
任度是另一個關鍵。
※ 引述《newsamwang (南無阿彌陀佛)》之銘言:
: https://reurl.cc/6K5Aby
: 我是地主,
: 目前尚未與建商簽約,
: 根據建商的口頭表示,
: 目前已經有76%的地主同意,
: 問題01.
: 建商表示:
: 『只要有80%含以上的地主同意,
: 建商就不需要與我溝通,
: 直接走多數決的法律程序,
: 強制拆除我的房屋,
: 我只能依照建商最基本的條款,
: 那到最基本款的合建比例,
: 我完全喪失談判的權利』
: 請問是真的嗎?
: 萬華 義村羊肉爐
: https://reurl.cc/NY0z2n
: a.都更計畫同意比例 80%。
: b.協議『合建』同意比例 100%。
: c.https://reurl.cc/pa6QRQ
: 商業週刊請來的教授也說62%是地主基本的條件。
: 問題02.
: 台灣 爛尾樓
: https://reurl.cc/6K5Aby
: 據說『聯保』對爛尾樓也不見得有用,
: 請問可以怎樣要求建商增加『保人』?
: https://reurl.cc/lzD3nd (23:40)
: 屋主說明有『同業擔保』。
: 請問可以要求請『銀行』作為『保人』嗎?
: 請問條文該怎樣擬定?
: 問題03.
: 建商說我的房子不值錢,
: 土地地段也不OK,
: 只願意給48%。
: https://reurl.cc/VYLye5
: 根據上方文章,
: 至少我要有60%以上,
: 請問合理嗎?
: 有人拿過48%或更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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