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berace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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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二亲等持份买卖取得成本疑问
时间Mon Feb 26 17:38:08 2024
※ 引述《amberace (MM)》之铭言:
: 我目前和哥哥共同持有一套房产, 当初买屋总价是2000万, 各持有50%所有权
: 房贷贷款由我自己一个人贷, 约1500万, 哥哥是担保人
: 现在计画由我买下哥哥的50%所有权, 而我跟家人谈好是我付哥哥目前已经付出
: 的成本当成买卖价格(头期+已缴贷款约200万)
: 针对取得成本去询问两位代书却有不同答案
: A代书: 买卖的合约价格可以写哥哥的购屋买价1000万, 但实际上只需付谈好的200万
: 因为银行贷款是你一人贷, 所以可以透过权利变更处理(这句话不太理解...)
: 而这样做你的持有成本还是2000万, 也不会被扣赠与税
: B代书: 买卖的合约价格只能写200万+244万价金免除额, 所以未来若要卖房的时候,
: 国税局会认定你的取得成本是2000*0.5+200+244=1444万, 而不是原价2000万
: 这时候会被扣较重的房地合一税, 取得成本降低无法避免, 而且由於你是银行
: 贷款的唯一债务人, 无法用贷款方式支付哥哥的尾款贷款
: 想请教这两位代书哪位的说法才是比较正确的?
: 毕竟未来若被扣价差约600万的房地合一税, 也是很重的负担...谢谢愿意回答的大大
根据回文的建议去询问C代书, 且也打电话去国税局确认过, 情况应该如下:
C代书: 买卖的合约可以写原成本价1000万, 虽然贷款只有你一个人承担, 哥哥是担保人,
但可以检附哥哥有每个月汇五成房贷的金流证明, 向国税局主张哥哥是共同
债务人的事实, 哥哥有按照持分付款, 1000万会把哥哥应该要缴的贷款承担下来,
国税局可以认列这个成本
国税局: 是可以按照C代书说的方法执行, 但国税局会要求检附从买房付头期到这几年缴
房贷的所有金流证明, 因二等亲买卖会有赠与问题, 会较严格审视每一笔金流的
合法性, 由你委办的代书提交委托及资料, 国税局这边会内部研议能不能过关
请问版上有无大大有类似的经验? 听起来若要申办国税局会review每一笔大额金流(包含
父母), 怕办起来会非常麻烦, 要一直提交证明, 且不一定会过, 代书也说这一项是增加
业务会多收$5000的承办费, 很难抉择是否要直接走B代书的做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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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qwqmmmm: 假设你哥哥真的有要共同承担当初的债务,但没有每 02/26 18:35
2F:→ qwqmmmm: 个月缴款的证明 02/26 18:35
3F:→ qwqmmmm: ,可以跟国税局确认是否由哥哥补足其应缴之贷款差 02/26 18:35
4F:→ qwqmmmm: 额作为证明,我 02/26 18:35
5F:→ qwqmmmm: 明天会想问问看国税局这个作法 02/26 18:35
7F:推 kamayer: 二亲等买卖真的国税局很严格喔!金流真的查很紧 02/26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