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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礼拜和房仲聊天, 发现他帮我写了好几张斡旋单, 价格都是低於我的开价, 估计是在帮我谈价, 但每张上面都有我签名, 这些签名都是房仲自己帮我签的。 我很讶异他伪造我的签名, 更吃惊的是他竟然给我看, 他也觉得这样没有不对。 请问各位仲仲们这样是业界常态吗? 是我太菜太大惊小怪吗? --
1F:推 taoist9999: 看你有没有授权他签名呗……05/02 11:12
2F:推 taoist9999: 不过这种房仲迟早会出事就是了。05/02 11:14
3F:推 HANAXALICE: 谁签名谁负责05/02 11:22
4F:推 vava5566: 签低没关系吧,只是帮你去压屋主05/02 11:27
5F:→ vava5566: 签高不可能发生,所以感觉还好...体谅一下吧05/02 11:27
6F:推 eipduolc: 当然是不行啊05/02 11:37
7F:→ eipduolc: 看起来便宜行事,你应该要求至少要签告知你05/02 11:38
8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的业务 看到这篇 作何感想?05/02 11:38
9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的斡旋屋主 看到这篇作何感想?05/02 11:38
你们怎麽想关我什麽事........??? 今天是我被伪造签名,我还要顾及你们怎麽想哦? 要不买个水果盒感谢你们伪造出价单???
10F:→ eipduolc: 什麽都用方便包装起来迟早出事05/02 11:38
11F:→ iq1000x: 台湾很多人对於违法都是说方便就好啊,05/02 11:43
12F:→ iq1000x: 占用骑楼和违停不就最常见的05/02 11:43
没错。 这种善意或方便的违法,我实在不能接受。 这种善意或方便的违法,我实在不能接受。 他大可叫我多跑几趟签好几张,路程不到一小时,跑一趟没多远。
13F:嘘 lock7: 就吉下去啊,说那麽多05/02 11:49
14F:→ Petrovsky: 证据留下来 开张大吉05/02 11:55
15F:推 youknowit: 蒐证05/02 11:56
16F:推 rpg1510: 吉下去 赚和解金05/02 12:00
17F:推 cicatrix: 就是上次你发文的状况啊05/02 12:01
是的。 我之前以为他是说他们有另外一张报价,是单纯和屋主的协议。 没想到就是伪造我签名的斡旋单。 不管他们是要帮我还是自己图利,我都不希望房仲帮我签名....
18F:推 Matsui: 先诚实再成交05/02 12:01
19F:嘘 knight92: 签名伪造也太扯了吧05/02 12:05
20F:推 clement80161: 台湾房仲就是爱乱搞,没信誉,难怪被看不起05/02 12:07
※ 编辑: afablueeye (49.216.29.67), 05/02/2019 12:15:09
21F:推 dollarshih: 完全不行,这仲介真敢 05/02 12:14
22F:嘘 benny3579: 伪造文书还有人护航喔 05/02 12:15
23F:→ sagarain: 发了 05/02 12:16
24F:推 atixor: 你是不是很想买这间 05/02 12:18
25F:推 cicatrix: 所以上次我就说这个房仲自发点是好的,但是做法很笨 05/02 12:24
26F:→ proudwit: 哪一家房仲?给大家心里建设一下~ 05/02 12:25
27F:→ cicatrix: 他也可以跟你讲他的策略 然後一次写好几张也可以,所以 05/02 12:25
28F:→ cicatrix: 说他脑子不太好,现在客户观感不佳,怎麽成交呢? 05/02 12:25
29F:嘘 king0710: 某楼笑呵呵,伪照文书还要管你怎麽想? 要不要三餐问候 05/02 12:25
30F:→ king0710: 吃饱没? 05/02 12:25
31F:推 q135q135: 房仲们护起来:这只是做法很笨而已 啾咪 出发点是好的 05/02 12:37
32F:→ q135q135: 耶 看到这篇作何感想?哈 05/02 12:37
33F:推 lalacos123: 已经觉得不爽 觉得他不尊重 发这文的意义是啥@@" 楼下 05/02 12:38
34F:→ lalacos123: 求解 05/02 12:38
35F:→ afablueeye: 我很喜欢这房子没错。我也一直对房仲诚实以对,开价 05/02 12:45
36F:→ afablueeye: 直接实登价格开,没在实登打几折。我上来问是想了解 05/02 12:45
37F:→ afablueeye: 大家对这事情的看法和一般作法,看是我自己爱生气大 05/02 12:45
38F:→ afablueeye: 惊小怪,还是这是很严重的事情。房仲有好有坏,不想 05/02 12:45
39F:→ afablueeye: 一竿子打翻,但我自认虽小和眼光差,遇到一个没一句 05/02 12:45
40F:→ afablueeye: 实话的房仲。 05/02 12:45
41F:推 FFAA: 那就告下去啊 05/02 12:45
42F:推 frank111: 哪间业务这麽蠢?无知到基本的法律都不懂,快换一个吧 05/02 12:45
43F:→ frank111: 谁知道会不会搞出更无知的事,几百万的事交给这种人办? 05/02 12:47
44F:推 atixor: 作法? 不就换房仲吗 05/02 12:50
45F:→ Fujiwarano: 如果这业务最後帮你以低於你本来出斡旋的价格成交了 05/02 12:50
46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 你觉得我会怎麽想? 05/02 12:51
47F:→ Fujiwarano: 然後再问一次 05/02 12:51
48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的业务 看到这篇 作何感想? 05/02 12:52
49F:→ Fujiwarano: 如果我是你的斡旋屋主 看到这篇作何感想? 05/02 12:52
50F:推 q135q135: 房仲们护起来:以违法的手段达成目的 你会怎麽想?哈 05/02 12:53
51F:→ afablueeye: 那我就再回答一次,你怎麽想不关我的事。我不想要房 05/02 12:54
52F:→ afablueeye: 仲透过伪造我签名的方式成交这笔交易。 05/02 12:54
53F:推 noweic: 感想就是你伪造文书啊 05/02 12:55
54F:→ Whiteplus: 可是你是他吗?你是他的业务吗?你的他的斡旋屋主吗? 05/02 12:56
55F:→ Whiteplus: 一样的问题,可不可以不要问两次? 05/02 12:56
56F:推 chiutepiao: 怎麽可以天成这样XDDD伪造文书还双手奉上证据 05/02 12:57
57F:→ Whiteplus: 你怎麽想不是重点,事情就不是发生在你身上,你怎麽想 05/02 12:57
58F:→ Whiteplus: 关当事人什麽事啊! 05/02 12:57
59F:→ Fujiwarano: 如同沈柏洋教授所说的 法律到底用来做什麽的? 05/02 12:58
60F:→ Fujiwarano: 你单纯个体的冲撞 却没有办法解决事情 05/02 12:58
61F:→ SEEDA: 房仲这种免洗职业 不意外 05/02 12:58
62F:推 q135q135: 某房仲会这样问 还问了二次 不就代表他觉得这样做是OK 05/02 12:59
63F:→ q135q135: 的吗?呵 05/02 12:59
64F:→ Fujiwarano: 原来法律念久了 真的有可能会变成 自己不想要成为的人 05/02 13:00
65F:推 jamo: 这件事在我看来房仲是想帮你便宜点买到 05/02 13:00
66F:→ jamo: 你如果觉得不舒服,我建议你直接跟房仲说:X先生/小姐, 05/02 13:00
67F:→ Fujiwarano: 法律告诉你什麽叫做公平正义 但是没有告诉你理由 05/02 13:00
68F:→ jamo: 我不在乎买贵,所以你可以不用任何的议价手法跟屋主议价 05/02 13:00
69F:→ jamo: 这麽一句话就好了 05/02 13:00
70F:→ Fujiwarano: 如果你不知道理由 然後你又把这个东西接受 05/02 13:01
71F:→ Fujiwarano: 当作公平正义 那你一直念下去你就真的觉得你做的事情 05/02 13:01
72F:→ Fujiwarano: 都是对的 但我连这个是不是错都搞不清楚 05/02 13:02
73F:推 chiutepiao: 某F还好吗?到底在讲什麽0.0? 05/02 13:02
74F:推 frank111: 如果业务冒用签名,然後以更低价成交,这案子我一定退回 05/02 13:03
75F:→ frank111: 这合约有没有效都不知道咧,到时候屋主转头来反咬一口 05/02 13:04
76F:→ Fujiwarano: https://lihi.vip/ZPZvu 在讲什麽? 自己看阿 自己想 05/02 13:04
77F:推 jamo: 给楼上,一般来说不会更低价,唉,只能说这业务真的笨 05/02 13:04
78F:→ frank111: 说买方跟业务合谋诈欺,买卖无效,光走法院就走到哭 05/02 13:04
79F:→ frank111: 这种事业务偷偷来,买方不知道就算了,买方都知道了业务 05/02 13:05
80F:→ frank111: 伪造签名还装傻就是共谋,小心惹了一身腥,离这种无知又 05/02 13:06
81F:→ Fujiwarano: 沈柏洋教授 当年还给我学期成绩89分呢(自豪ing 05/02 13:06
82F:→ frank111: 愚蠢+不诚实的业务远一点 05/02 13:06
83F:推 vilico: 呃…看来你遇到(自认专业&自认出於好意?)的房仲了 05/02 13:07
84F:推 q135q135: 房仲违法让买方不舒服 买方应该:1.换掉这个房仲?2.告 05/02 13:07
85F:→ q135q135: 知房仲不在乎买贵 可以不用议价 然後继续委任该房仲? 05/02 13:07
86F:→ q135q135: 3.请房仲不要做违法行为 然後继续委任该房仲?请作答 05/02 13:07
87F:→ vilico: 能拿到漂亮价格固然重要,但大笔交易首要是尊重和信任(如 05/02 13:08
88F:→ vilico: 同原po诉求)。况且开低也有些屋主就不爽乾脆不卖了(然 05/02 13:08
89F:→ Fujiwarano: 1 2 3 就考验你的人性 这样 05/02 13:08
90F:→ vilico: 而买家确实很有兴趣时),调整开价事先沟通并不困难,即 05/02 13:08
91F:→ vilico: 使觉得开高了仍然应该先尊重买家&讨论商议出价调整考量。 05/02 13:08
92F:推 uyrmb47: 违法就违法还问三小怎样 05/02 13:09
93F:→ uyrmb47: 主管要是知道早就把他抓过来订了 05/02 13:11
94F:推 jamo: 简单说房地产这行就是考验人性,很多事拿到台面上摆出一副 05/02 13:12
95F:→ jamo: 道貌岸然的嘴脸谴责谁不会? 05/02 13:12
96F:→ jamo: 但真正实务操作上,三五十万的数字摆在那边,再怎麽丑陋的嘴脸 05/02 13:13
97F:→ jamo: 我都看过 05/02 13:13
98F:推 uyrmb47: 是啦 等到被告了不要上来哭邀就好 乱搞说的理直气壮 05/02 13:13
99F:→ uyrmb47: 不简单啊 不要说为啥别人不尊重 自己先尊重自己的职业 05/02 13:13
100F:→ jamo: 所以说这行身段不够柔软,手腕不够灵活跟本生存不下去 05/02 13:14
101F:→ jamo: 原po 看不爽可以告他也可以换掉,就这样~ 05/02 13:14
102F:→ uyrmb47: 身段柔软和违法有啥鬼关系? 05/02 13:14
103F:推 frank111: 这种事跟人性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有满满的蠢和无知 05/02 13:15
104F:→ jamo: 尊重自己职业?? 呵呵,我看过一堆人说"XXX万"我就买,然後 05/02 13:15
105F:→ jamo: 谈到那个价了马上换一副嘴脸说:我那有说过这句话 05/02 13:16
106F:推 vilico: 这篇诉求就是不受尊重吧…手腕身段是另回事==||| 05/02 13:16
107F:→ jamo: 尊重自己嘴巴很难? 05/02 13:16
108F:推 uyrmb47: 说个笑话 把嘴炮和违法说在一起 别再丢脸了 05/02 13:16
109F:→ jamo: 无所谓吧,看不爽就告啊~~我只是跟原po说说他的agent的心态 05/02 13:17
110F:→ Fujiwarano: 我只能说 买方 业务两人作法都错 最无辜的其实是屋主 05/02 13:17
111F:→ jamo: 而已,要告就去告啊反正证据那麽充足,关我屁事~科科 05/02 13:17
112F:→ uyrmb47: 这买卖要是出事了 原po不用上法院? 这不是损失? 05/02 13:18
113F:→ jamo: 欸,有很多人网上嘴炮都被告到翻天,嘴炮不犯法?呵呵~ 05/02 13:18
114F:→ uyrmb47: 嘴炮=/=公然侮辱罪 唉 05/02 13:19
115F:推 vilico: 奇(推文)共赏。这篇推文开了眼界@@ 05/02 13:19
116F:→ Fujiwarano: 你有疑问 应该是当下直接问店长跟业务 不是来公审 05/02 13:19
117F:推 q135q135: 反正某些人视道德和法律为无物 达成目的最重要 这就叫 05/02 13:19
118F:→ q135q135: 做身段柔软 否则会无法生存 懂吗?呵 05/02 13:19
119F:→ uyrmb47: 我认识的都不敢这样干 会被店长干到飞起来 05/02 13:20
120F:→ Fujiwarano: 然後就可以在当下结束这段错误的因果关系而非走到如此 05/02 13:20
121F:→ Fujiwarano: 法律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 只有人性跟良知可以处理而已 05/02 13:21
122F:→ Fujiwarano: 所以我才说 1 2 3 考验你的人性 05/02 13:22
123F:推 jamo: 我不反对原po赶快去告啊,记得把开庭时间po上站 05/02 13:23
124F:→ q135q135: 对了 扑马本名是“沈伯洋” 不是沈柏洋 老师的名字都 05/02 13:23
125F:→ q135q135: 可以打错 看不出来有很尊重扑马耶 哈 05/02 13:23
126F:→ jamo: 让大家看看正义的伸张,否则就对不起站上这麽多正义人士罗 05/02 13:23
127F:推 xbeyond: 可以公布一下哪一家房仲公司,哪一位房仲吗 05/02 13:23
128F:推 JuanWang: 议价方法很多 搞假斡旋去议价是最low的 05/02 13:24
129F:→ JuanWang: 假斡旋被抓到 还能振振有词护航 也难怪仲介被看不起 05/02 13:24
130F:→ jamo: 恩我也很想认识认识这位仲介~你po上来搞不好很多人跟我一样 05/02 13:25
131F:→ jamo: 想法哦~ 05/02 13:25
132F:→ afablueeye: 社会上什麽人都有,看推文就知道了,还讲什麽考验人 05/02 13:26
133F:→ afablueeye: 性。如果因为出於善意就可以允许犯罪,那每个因小孩 05/02 13:26
134F:→ afablueeye: 学费抢银行的人都可以原谅了。不是吗 05/02 13:26
135F:→ jamo: 那你就去告啊,或者把仲介公布啊~我都不反对~~gogogo~ 05/02 13:27
136F:→ Fujiwarano: 反正我只是路过天桥下说书的而已阿 新注音常忘记选字 05/02 13:27
137F:→ Fujiwarano: 如果你认为是犯罪 你应该在Sun Apr 28 01:39:42 2019 05/02 13:28
138F:→ Fujiwarano: 当下就应该跟你的业务提出你的疑问 现在结果就不同了 05/02 13:29
139F:推 HarryHTC: 先诚实 再成交… 咦! 05/02 13:30
140F:推 jyyyisu: 教授给你几分跟这篇的关联是啥?我看不懂 05/02 13:31
141F:→ Fujiwarano: 不是当事人 看不懂很意外吗? 05/02 13:32
142F:推 uyrmb47: 说起来那广告也挺好的 先诚实真的很难XDDDD 05/02 13:33
143F:→ Fujiwarano: 我也不是当事人 我还是看得懂阿 只是懒得讲破而已 05/02 13:33
144F:推 jamo: 是啊,我认识的诚实仲介无一例外全部阵亡 05/02 13:34
145F:→ Fujiwarano: 我也没收你任何一毛钱 花了我好多时间害我没吃午餐 05/02 13:34
146F:→ jamo: 现实告诉我人根本不喜欢听真话!大家只爱看演戏~ 05/02 13:34
147F:推 q135q135: 这代表现在存活下来的房仲都是不诚实吗?黑人问号 05/02 13:36
148F:→ afablueeye: 我哥就是律师,虽然不是地政专门的但也处理过几笔土 05/02 13:36
149F:→ afablueeye: 地纠纷,我直接说我们的讨论结论,我不会提告。我目 05/02 13:36
150F:→ afablueeye: 前已取消所有斡旋书并不再和该房仲合作。我哥问我, 05/02 13:36
151F:→ afablueeye: 你出发点是要给房仲刑事教训还是要赔款和解,我说目 05/02 13:36
152F:→ afablueeye: 前我没损失不需要赔款,只需要寄个存证信函让他们警 05/02 13:36
153F:→ afablueeye: 惕就好。是一家绿色但非上市柜公司,房仲名就不说了 05/02 13:36
154F:→ afablueeye: 。 05/02 13:36
155F:→ jyyyisu: "害"你没吃午餐?原po有拜托你推文喔? 05/02 13:37
156F:→ Fujiwarano: 嗯 你是个好人 但记得要告诉那个店长跟业务 05/02 13:37
157F:推 dans: 我其实不在意「善意的伪造文书」及仲介笨到让你知道,但我 05/02 13:37
158F:→ dans: 挺在意「写了很多斡旋单」这事,这证明了这仲介没有议价的 05/02 13:37
159F:→ dans: 能力,甚至可能无视了公司长辈的劝诫,我不明白你和这仲介 05/02 13:37
160F:→ dans: 在失控什麽,但接下来只会更失控,所以劝你直接更换仲介吧 05/02 13:37
161F:→ Fujiwarano: 我宁愿你用沟通的方式 也不愿意你用非法的方式成交 05/02 13:38
162F:推 NTULioner: f是不是当事房仲阿 崩溃成这样 05/02 13:38
163F:推 jyyyisu: 他说他的学期成绩是89分喔 05/02 13:39
164F:→ Fujiwarano: 不然网路世代 坏事迅速会因为任何人无意间传遍全世界 05/02 13:40
165F:推 dans: 如果我是店长,应该也会直接开除这个仲介,这种议价会直接 05/02 13:41
166F:→ dans: 玩烂一个物件,而且伪造斡旋单带来的伤害挺大的 05/02 13:41
167F:→ Fujiwarano: 我都说我是天桥底下说书的了有人好像不知道还在正义哥 05/02 13:42
168F:→ Fujiwarano: 我告诉你 如果我是那个屋主 你以後私下来找我成交 05/02 13:43
169F:→ Fujiwarano: 我也不会卖给你 这就是屋主的心情 05/02 13:43
170F:→ Fujiwarano: 去找个 你值得信赖的业务 重新出价吧 05/02 13:44
171F:→ Fujiwarano: 记得出斡旋前 一样要讲我刚刚提醒你那句话 05/02 13:44
172F:推 Hanbor: 在讲什麽...有事吗? 05/02 13:46
173F:→ shaoweei: 绕这麽多,不就是把策略跟买方说,请他签名就好? 05/02 13:48
174F:→ shaoweei: 给房仲自己签,如何保证每一案都是善意?如何保证信誉? 05/02 13:49
175F:→ Fujiwarano: 楼上 当我是屋主看到你楼上这段话 也是一样想法 05/02 13:49
176F:→ Fujiwarano: 洽谈这种东西 直接单纯沟通就好了 成交与否本来就缘分 05/02 13:50
177F:→ Fujiwarano: 因为你说 你很喜欢这房子 我才拉拉紮紮浪费时间讲这些 05/02 13:51
178F:→ Fujiwarano: 本来就跟我无关的事情 我只是路过天桥下说书的而已 05/02 13:52
179F:推 atixor: 直接回答问题有很难吗??????? 05/02 13:54
180F:推 Petrovsky: 最好是有 善意伪造文书 啦 XD 05/02 13:56
181F:→ Fujiwarano: 情绪没先处理完 要怎麽解决问题呢? 05/02 13:59
182F:→ Fujiwarano: 法律也无法处理情绪的问题 法律看起来无所不能 可惜却 05/02 14:01
183F:→ Fujiwarano: 无法处理人性 与良知 05/02 14:01
184F:推 s359999: 在中仲眼中只有捞? 黑心无良心的吧? 但伪造文书欸? 05/02 14:04
185F:→ s359999: 还有人来护文说:体谅一下? 真是利益真好? 05/02 14:06
186F:→ Fujiwarano: 有人还在正义哥 好了我肚子饿了 找东西吃去 05/02 14:08
187F:嘘 punkdog: Fujiwarano 我如果是你爸 看你大力护航违法 作何感想? 05/02 14:13
188F:推 G8MO: 我们都会让屋主自己签 05/02 14:13
189F:推 uyrmb47: 应该是说本来不就是必须要屋主自己签 05/02 14:15
190F:推 Celtic8879: 已经是伪造文书了 你自己上班时可能会帮客户签名 叫 05/02 14:16
191F:→ Celtic8879: 客户体谅你一下吗? 05/02 14:16
192F:→ uyrmb47: 因为这种东西事後出事都很容易被拿来当证据打 05/02 14:16
193F:→ uyrmb47: 我就不懂了 多签几张低价的让客户知道有做事不好吗 05/02 14:17
194F:→ Petrovsky: 仲仲用话术 骗、拐、藏 这还情有可原 因为就想多赚一点 05/02 14:19
195F:→ Petrovsky: 但乱帮别人签名 制作假文件 已经是明显违法 05/02 14:20
196F:→ Petrovsky: 社会不应容许这种行为 05/02 14:21
197F:推 Justice5566: 善意伪造文书 XDDDDDD 05/02 14:23
198F:推 msk127: 某F到底在公三小 05/02 14:24
199F:推 zonemori: 伪造文书,坚持提告,房仲业很多这种该告死他的。 05/02 14:28
200F:→ Fujiwarano: 正要准备出门又看到这些 你就知道公审的"好处"在哪了 05/02 14:29
201F:→ Fujiwarano: 这篇文章真应该转发给各仲介的line群当作历史教育文章 05/02 14:30
202F:→ zonemori: 那家店的房仲,有这种货色,整间店应该都差不多 05/02 14:30
203F:→ Fujiwarano: https://lihi.cc/SDhoM 在牢的谎言 却逃不过天眼 05/02 14:31
204F:嘘 chihchuan: 伪造文书还可以护航 05/02 14:47
205F:推 hanghking: 吉起来~~吉ㄧ波~ 05/02 15:02
206F:推 BlueMountain: 花87块请本版的无牌律师帮你告他 05/02 15:08
207F:→ hanghking: 准备资料,报警处理呀,律师当告代CP值低欧 05/02 15:28
208F:推 errantry: 个人觉得这已非善意的伪造文书了,若卖方一看到被伪造 05/02 15:31
209F:→ errantry: 的低价出价,一个不爽就算你再出也不想谈,那仲介是否 05/02 15:31
210F:→ errantry: 有造成损失呢?老老实实的不好吗? 05/02 15:31
211F:推 devily: 我已经做了十年仲介~~ 公司跟主管都多次宣导 不能伪造文书 05/02 15:33
212F:→ devily: 不能做假斡旋~ 就算是为买方议价 假斡旋就是违法 05/02 15:35
213F:→ devily: 如果业务用这种方式谈价被发现 一定开除的 05/02 15:36
214F:→ sagarain: 什麽叫善意的伪造文书啊? 05/02 15:37
215F:推 frank111: 明明就有很多仲介走正路,就是有些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05/02 15:38
216F:→ devily: 原po问这是常态吗? 很久很久前不少仲介公司会这样教育新人 05/02 15:39
217F:→ devily: 现在大家法律素养高 多半倡导不可以这样吧(我在台北加盟店 05/02 15:40
218F:→ devily: 多正当的理由 多崇高的理想 都不足以合理化使用错误的手段 05/02 15:41
219F:推 frank111: 伪造文书是公诉罪,连律师费都不用,原PO不提告很佛心了 05/02 15:57
220F:推 Avvenire: 推文某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有趣www 05/02 16:13
221F:→ YZRIA: 怎麽都是某人推一些 05/02 16:20
222F:推 chiutepiao: 还要人自己看自己想XDDD傻眼 89分跟本篇关联度0 05/02 16:23
223F:推 mig21: 吉下去 05/02 16:25
224F:推 demo1: 法律不就是最低的规则吗?连遵守都不愿意 还学法律干嘛? 05/02 16:53
225F:推 xhs: 如果我的仲介冒用我名义签名,我管他帮我杀多少钱,我一定告 05/02 17:06
226F:→ xhs: 到底,上面推文的f大,如果你是仲介,你蛮没职业道德的 05/02 17:06
227F:→ xhs: 绝对不会跟你做任何交易,也不会推荐任何人,因为你连基本的 05/02 17:08
228F:→ xhs: 职业道德都没有 05/02 17:08
229F:推 vovhsin: 奇文共赏XD真是活久见耶 05/02 17:19
230F:嘘 cyshowen: 房仲不写你的名字也可以编很多人名地址来压卖方 05/02 17:19
231F:推 batista1980: 伪造签名....好可怕 05/02 17:22
232F:→ batista1980: 不就是因为很多人连最低的道德水准都没有,才会让大 05/02 17:24
233F:→ batista1980: 家增加很多不必要的成本跟浪费时间 05/02 17:24
234F:推 q135q135: 某F的确是房仲无误啊 不过他自称身兼三职哦 05/02 17:26
235F:→ q135q135: 本板视法律与道德为无物的人很多 看久了就知道都是些什 05/02 17:29
236F:→ q135q135: 麽样的人了 有人还对自己没有道德感到自豪耶 05/02 17:29
237F:嘘 cofepupu: 楼上好几楼的路人甲乙连事情文章内容都没看清楚,在那 05/02 17:31
238F:→ cofepupu: 边瞎搅和怂恿别人去诉讼,超好笑。法律是不是有一条跟这 05/02 17:31
239F:→ cofepupu: 有关的阿? 05/02 17:31
240F:→ cofepupu: 这些路人甲乙根本连道德都没资格谈。 05/02 17:32
241F:推 batista1980: 所以在有些人眼中,道德跟法律都不重要....... 05/02 17:32
242F:→ batista1980: 好可怕,打死我不敢把自身利益交到这种人手上 05/02 17:33
243F:→ cofepupu: 天桥下说书的当然叫事主自己思考要采取什麽行动。一堆 05/02 17:34
244F:→ cofepupu: 鼓动讼事的路人甲乙,你们跟网路讼棍基本上没差距多少。 05/02 17:34
245F:→ batista1980: 连基本规则都不想遵守的人,谁知道会做出什麽事害到 05/02 17:35
246F:→ batista1980: 自己 05/02 17:35
247F:→ smilekid1105: 怎麽有人护航伪造文书敢拉扑师救援啊 05/02 17:40
248F:→ cofepupu: 有人连别人在帮原po都看不懂。原po只是想买到他喜欢的 05/02 17:44
249F:→ cofepupu: 房子,根本无意诉讼。 05/02 17:44
250F:→ cofepupu: 还好意思扯什麽道德 什麽法律 根本笑死人 05/02 17:45
251F:→ Petrovsky: 还把噗马拉进来 XD 05/02 17:56
252F:→ Petrovsky: 话说 噗马跑回来台湾了?! 05/02 17:56
253F:→ Petrovsky: 现在博士毕业真的是不好混 05/02 17:57
254F:→ cyshowen: 现在还没谈成都说房仲你好坏~ 谈成少个几十万就变你好棒 05/02 18:08
255F:→ mydarkfight: 不用跟上面那个怎麽想的房仲计较啦 05/02 18:09
256F:推 amordelcor: =.= 这种知道就吉了啦 05/02 18:11
257F:→ cyshowen: 卖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卖方仲介"要维护的,甘买方屁事。 05/02 18:11
258F:→ cyshowen: 难不成屋主开价开贵了~ 买方仲介还要拿屋主高价去谈喔? 05/02 18:14
259F:推 cofepupu: 他都说这篇文章很适合当作其他仲介教育训练的法律案例 05/02 18:15
260F:→ cofepupu: 教训了,还有路人甲乙在扯护航仲介,无视法律什麽的,真 05/02 18:15
261F:→ cofepupu: 的超好笑,你们的国文老师在哭泣。连理解别人讲话的能力 05/02 18:15
262F:→ cofepupu: 都没有。一味鼓动兴讼。 05/02 18:15
263F:嘘 Neymar: 觉得不爽就换仲介啊或者告知店长啊 05/02 18:15
264F:推 stevensevens: 不去提告伪造文书?来这问版友,得到的答案不就是睁 05/02 18:16
265F:→ stevensevens: 一只眼闭一只眼? 05/02 18:16
266F:→ cyshowen: 买贵再来说买方仲介联合屋主坑你??每一段都有这种例子 05/02 18:17
267F:推 frank111: 怪了,无耻的仲介怎麽这麽多,以这种非法的手段买屋,就 05/02 18:36
268F:→ frank111: 算再便宜,正常人都不会愿意买单 05/02 18:36
269F:→ supa64: 某些人说词不就是专门的网路诉棍嘴脸,会意外就神奇喽(指 05/02 18:37
270F:→ supa64: 指某些帐号说词 05/02 18:37
271F:推 frank111: 道德是一回事,光是东窗事发衍生的问题就让人头痛 05/02 18:40
272F:推 taoist9999: 噗马早就拿到博士,回来台湾教书了。 05/02 18:56
273F:推 Amewakahiko: 台湾就笑贫不笑娼 伪造文书当日常 以後要怎麽教小孩 05/02 19:19
274F:→ Amewakahiko: 伪造私文书还有要件是足生损害於他人 原po如果更便宜 05/02 19:20
275F:→ Amewakahiko: 买到 就看你的正义感多强 告诉卖方愿意作证吉房仲XD 05/02 19:22
276F:推 q135q135: 哇 有人提出“网路诉棍“这个新名词耶 这是什麽意思啊 05/02 19:42
277F:→ q135q135: 和网路讼棍的意思一样吗? 05/02 19:42
278F:→ afablueeye: 以上的推文看下来,虽然少数恶质仲仲觉得这没什麽, 05/02 19:58
279F:→ afablueeye: 但很庆幸大部分人觉得这样不妥,代表台湾房仲大部分 05/02 19:58
280F:→ afablueeye: 仍可以相信! 05/02 19:58
281F:推 roc1110: 本版好妙喔,基於好意就可以伪造文书??? 05/02 20:48
282F:推 HarryHTC: 只要成交 什麽违法事也可以... 仲仲护起来 05/02 21:02
283F:推 q135q135: 咦 我看到有人说cofepupu的分身就是Fujiwarano耶 请问 05/02 21:19
284F:→ q135q135: 有八卦吗? 05/02 21:19
285F:→ cofepupu: 八卦就是 法庭上 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阿 05/02 21:24
286F:→ cofepupu: 我也有听到八卦 q135q135是angel07的分身阿 听说总共还 05/02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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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F:推 Neymar: 第一届钓鱼大赛,开始! 05/02 21:30
291F:→ cofepupu: 可能自己平常就是做这种事 怕人家也比照办理报复你吧 05/02 21:30
292F:→ mydarkfight: 一个会跳板一个不会跳板是在吵什麽? 05/02 21:57
293F:→ mydarkfight: 一个是两帐ip不重复 另一个也是两帐ip不重复 05/02 21:59
294F:→ mydarkfight: 但是相同ip的帐号重叠率很高 05/02 21:59
295F:推 zeroyaking: 那个有啥稀奇 有人分身还呛说他用跳板抓不到他 05/02 22:05
296F:→ zeroyaking: 超好笑的 05/02 22:05
297F:推 amordelcor: qq=angel07 难怪我觉得angel很沈得住气 心里素质不错 05/02 22:15
298F:→ amordelcor: XD 05/02 22:15
299F:推 q135q135: 我是angel07的分身不就是某人自己讲的 自己听到自己编 05/02 22:22
300F:→ q135q135: 出的故事叫八卦哦 满好笑的 05/02 22:22
301F:→ q135q135: 至於cofepupu的分身就是Fujiwarano是谁讲的 有兴趣的人 05/02 22:25
302F:→ q135q135: 自己一起用那二个ID去丢狗 不就知道罗 哈 05/02 22:25
303F:推 q135q135: 我还听说有人被永久水桶了 惨~帮QQ~ 05/02 22:29
304F:→ cofepupu: 不就是你检举桶我的吗? 绿色蝨子满地跑阿 05/02 22:47
305F:→ cofepupu: 我要去洗澡了 超怕绿色蝨子跳到我身上吸我的血 恐怖鹅 05/02 22:48
306F:推 batista1980: 会上网问怎麽逃税不会被举报的人 嘘这篇也不意外 05/02 22:52
307F:推 batista1980: 跳梁小丑可以脸皮厚成这样我也挺佩服的 05/02 23:02
308F:推 q135q135: 咦 我听说某人不是在本板被永桶的耶 哈 05/02 23:04
309F:推 q135q135: 至於某人被我检举後怀恨在心 一直针对我和我的职业人身 05/02 23:07
310F:→ q135q135: 攻击 这我就真的很懒得讲了 05/02 23:07
311F:→ cofepupu: 绿色蝨子是职业?这我是第一次听说 之前版主不是已经有判 05/02 23:16
312F:→ cofepupu: 例说没有疑虑了吗?怎麽还有人在自作多情阿? 05/02 23:16
313F:推 asdlkjfgh: 某几楼推文令人大开眼界 05/02 23:17
314F:推 batista1980: 如果q律师是板主分身,那影射人身攻击他的不是早就进 05/02 23:28
315F:→ batista1980: 桶了吗? 05/02 23:28
316F:→ batista1980: 这版版主对言语攻击的放任度大概ptt第一,我挺佩服的 05/02 23:30
317F:→ batista1980: ,国定杀戮日的概念XD 05/02 23:30
318F:推 nook777: 这业务87到一个极致 05/02 23:32
319F:推 nice60712: 跟车版铁卷门哥一个样 还89分呢 05/02 23:48
320F:推 benny3579: 支持原PO告伪造文书 05/02 23:49
321F:推 masterkey: 一直问人家怎麽想的人到底是有什麽事XD 05/02 23:53
322F:推 molopo: 告下去 05/02 23:56
323F:推 cream27: 请问绿色蝨子是什麽意思 05/03 00:07
324F:推 josh0114: 我智商不足 看不懂F大的文字表达... 05/03 00:20
325F:推 vivisyne: 扑马回台湾教犯罪学也才这一两年的事,当年给89分是啥? 05/03 06:56
326F:→ vivisyne: 要护航拉他下水他应该会不太开心噢 05/03 06:56
327F:推 gn01216674: f在各大版都被水桶或警告 股票版还10年水桶 大家不用 05/03 08:19
328F:→ gn01216674: 太认真 05/03 08:19
329F:推 spencer2567: 估狗他ID就知道了拉 05/03 11:39
330F:推 HarryHTC: 原来F大是如此.... 05/03 13:32
331F:推 chiutepiao: 期待某F继续推文的说lol 05/03 17:00
332F:推 HSNUSLCFRED: 哪家仲介啊?这换作是我一定吉下去! 05/04 19:34
333F:嘘 Dschicksal: 伪造文书咩 某F崩溃? 05/06 00:38
334F:→ seekfine: 伪造文书真的不行,认识的仲介朋友没人敢这样搞,大不了 05/06 09:26
335F:→ seekfine: 买方买不到,也不会承受这种会失去信誉和犯法的事 05/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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