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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毓嘉:双重标准的「社会共识」 晨间读报。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林秀莲指出……现阶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适当时机… …应先观察我国国情和社会普遍接受度及民意趋向……逐步制订相关法律,才能兼顾一般 民众情感及同性伴侣需求……林秀莲说,同性婚姻涉及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变革…… 国人对此议题两极化,还未形成共识……未来可能进行民调,了解最新民意趋向…… 读到这里,我像被甚麽很脏的东西骂了一下,脸热热辣辣的,非常脏,但非常好用。是那 「仍需寻求社会共识」的内里意识。那句永远不会到达的社会共识,屏除了社会演进的任 何可能。 社会共识,压根是最脏最脏的一句脏话。 凝聚社会共识,这六个字我们都听过太多太多次了。他们说,要待凝聚社会共识之後再行 推动,然後,就冷处理了,然後,就没有了。如同台湾政治喊得雷声大雨点小的各种平权 立法案,口号治国的咱们立委诸公总是说,针对娼妓除罪,同志婚姻,同性伴侣领养,代 理孕母,多元性别平等教育,这些很好,只是……喊着喊着,突然有人跳出来说,社会歧 见仍多尚待凝聚整体共识,短期内修法不易……面对传统力量抗拒,需要慢慢沟通……然 後…… 没有了。没有下文了。没有法案被送进立法院,舆情热烈了一阵,也没了。热热闹闹的 2013年底吧,护家盟、下福盟、桃福盟各阵列排开,宣称自己是反对意见--但是我们不 歧视同志唷,啾咪--因此,只要有「这些意见」存在,社会共识永远就只是水面的泡影 ,不可能的。 同志婚姻法案卡在立法院,一读完,哪里也没去,人呢,就像鬼屋里巡行的魅影,踩着咿 咿呀呀的头顶的天花板,像一支阁楼上的色情影带嗯哼啊哈,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因为 社会共识。所以不能迳付二读,法务部,研拟法条的主管机关,也说自己需要社会共识。 说穿了,那只要有一个人反对就不可能成形的「社会共识」,因此成为掌握权力者恣意压 迫弱势与挑战者的最好工具。 虽然,那只是一块破败的遮羞布罢了。 这麽想想吧,法务部研拟的任何法条可都曾有过社会共识的背书?马英九的不适任早已有 社会共识他又为何不辞职下台?每年五月缴交综合所得税是社会共识吗?民主选举尚且只 需要「多数决」,又何曾需要有「社会共识」? 退一万步来讲--同志婚姻,是在不影响到任何已享有婚姻权利义务的个人状况下,将民 法中对於婚姻配偶关系的契约与保障,进一步推广到同性伴侣身上。这种仅是扩张了对更 多人的保护,而不对任何人既有权益造成侵害的法条,究竟是需要甚麽社会共识?是要大 家一起去MATRIX里面还是无限月读里面去通灵吗?民主议事决议的相对多数决门槛超低, 蓝绿根本不可能有甚麽「社会共识」,大家选完了也都摸摸鼻子算了下一次选举。即便是 会对原住屋者构成资产直接减损的都市更新案,都仅需要区分所有权人门槛式的绝对多数 决,我真的不懂同志婚姻法制化到底是有甚麽好凝聚社会共识的。 从来没听说过需要凝聚共识的台北远雄巨蛋,当初环团多次质疑其中有利益输送情事,但 建照送审後仅仅 14 个工作天就核发建照,任凭地方居民喊破喉咙,施工单位还是滥砍工 地周围的树木,大巨蛋就这样一步步盖起来了,欸,赵藤雄当初有来问过你,有问过我吗 ?没有嘛。核四要盖不盖,要运转不运转,也根本没有甚麽社会共识,要不然反核四五六 运动是在自由广场玩辛酸的嘛。看远一点好了,淡北快速道路盖在红树林保护区上,也没 人徵询过社会共识啊,淡江大桥完工後恐怕要遮掉了大半夕阳,可都没听过有社会共识。 那时,他们会说,推动政策刻不容缓。 如此理直气壮,如此义不容辞,当仁不让。 但当议题碰到同志婚姻,爱滋药价议题,娼妓除罪,性别平等教育,他们摆出朴克脸说, 这个,我们社会上还是有很多的……很多的歧见嘛……不只是宗教团体有意见啊,家长团 体也会有一些疑虑嘛,你看短期之内要完成修法没那麽简单……。他们只差没掩鼻走开, 彷佛这些议题是臭的,坏的,却没办法政治不正确地说出口,只好说,相关议题尚待凝聚 共识,不宜骤下决定。 不是不能寻求社会共识,但不能有双重标准。不是掌权者喜欢的就不用社会共识,弱势者 争取保障就要社会共识。 如果反对者大方说出「就是反对」我可能还会比较尊敬他。 反对。其实只需要这四个字。或者两个字,反对。反对。反对。另一端,某报网路版刊载 国家人权报告拟纳入同志婚姻,底下留言板声声挞伐「同性恋在神的眼中是一种恶,是一 种乱伦的勾当」、「道德沦丧的行为不值得鼓励,婚姻的神圣更不容同性恋玷污」、「很 好,我看还可以再开放人兽结婚……」反对。反对。反对。其实都知道,不会有共识的。 截至今日,美国已有三十四州承认法制化的同志婚姻,同志伴侣也可享有一切联邦政府所 提供的身分与社会保护福利。而我真的很想走到那些用各种语言迂回着闪躲同性婚姻议题 的政治人物面前,对他们说,「共识共识共识,根据民意调查,请各位一起去吃屎的共识 已经形成了,您是否可以前往洗手间好好地脸朝下跌倒呢?」啊来宾请掌声鼓励鼓励。 如果现阶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适当时机,那甚麽时候才是呢? 不是别的时候。不会是别的时候了。 社会共识是最脏的一句脏话。现在就是推动婚姻平权法制化的最佳时机。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40/article/2103 -- ██████████████████ ██◤◥██ 自由恋爱、多元成家 ██ █◤◥█ Face to the Right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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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71.101.11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ay/M.1530591340.A.FC5.html ※ 编辑: Menel (118.171.101.110), 07/03/2018 12:16:25
1F:推 qlwkejrhtg: 推 07/03 13:07
2F:推 fabien12: 其实最大问题是在蔡英文讲出的话,让公务员放心不做为 07/03 13:10
3F:推 fesolla: 看这一年来各种拖沓推迟,就了解当初释宪过後祈家威先生 07/03 13:11
4F:→ fesolla: 说保持平常心是什麽意思了……唉QQ 07/03 13:11
5F:嘘 kynoko: 呃,所以本文作者意思是做什麽事情都可以无视民意,你三 07/03 14:21
6F:→ kynoko: 胖?台湾还是民主国家? 07/03 14:21
7F:推 asdf1qaz: 楼上,照这逻辑是,只要民意可以杀人,就可以合法化... 07/03 14:47
8F:→ asdf1qaz: 本质应该是要做对的事情吧 07/03 14:47
9F:推 foolwind: 同志说对,於是就对了 07/03 14:52
10F:嘘 kynoko: 可我不认同这是对的事啊,既然绝大部分的人民都不认同, 07/03 15:23
11F:→ kynoko: 那就这样硬干下去合法化,民主制度是这样?你跟北韩有什 07/03 15:23
12F:→ kynoko: 麽区别? 07/03 15:23
13F:推 sheepinair: 政府应该做对的事,什麽是对的事?请以理性思辩思考一 07/03 15:52
14F:→ sheepinair: 件事情,答案就出来了。 07/03 15:52
15F:→ sheepinair: 社会共识社会共识,劳基法是有经过共识?砍假後又开放 07/03 15:53
16F:→ sheepinair: 加班上限,共识? 07/03 15:54
17F:→ sheepinair: 目前还没看到反同婚的说出什麽有逻辑的反对理由啊 07/03 15:55
18F:推 colapapa: 跟民主只会 "少数服从多数" 这类的人讨论实在很累 07/03 16:19
19F:→ ezpaper: kyn 如果同婚是错的事情 为何你们说不出个合理的反对理 07/03 16:21
20F:→ ezpaper: 由? 民主制度是叫你用偏见去决定别人的事?! 如果同婚 07/03 16:21
21F:→ ezpaper: 有错 反同还需要千方百计造谣抹黑来反对? 07/03 16:21
22F:→ ksng1092: 政府可也没胆说"同婚是错的",想必是因为同性恋恶势力太 07/03 16:39
23F:→ ksng1092: 大让政府都不敢说 07/03 16:39
24F:推 holanme: 推就好了,一些废推文,连辩都懒。 07/03 16:41
25F:推 uofo: 人权!懂? 07/03 17:38
26F:推 sorawang: 北韩都出来了呢!大脑是个很好的东西,我希望你也有一 07/03 17:38
27F:→ sorawang: 个哦^_^ 07/03 17:38
28F:推 iamhcy: 民意?支持婚姻平权的蔡英文总统直选都能上了还不能代表 07/03 18:00
29F:→ iamhcy: 多数民意?然後拿北韩比??? 07/03 18:00
30F:→ iamhcy: 就算只讲立法权,民进党前几年可是用党的名义参加游行 07/03 18:01
31F:→ iamhcy: 然後现在占立院多数,这样也不算民意? 07/03 18:02
32F:嘘 kynoko: 民进党执政=人民选择同婚? 07/03 18:16
33F:推 zxc741023: 民意?真好意思说啊。 07/03 18:16
34F:→ ksng1092: 你就去问民进党"同婚是不是错的"嘛 07/03 18:18
35F:→ kynoko: 我投民进党是因为我反对共产党对台湾政治的干预,结果直 07/03 18:21
36F:→ kynoko: 接被你们扭曲收割成投蔡的六百多万人都支持你们喔?不要 07/03 18:21
37F:→ kynoko: 断章取义好嘛,六百多万票不是投给甲的,要知道同婚的支 07/03 18:21
38F:→ kynoko: 持度公投最准,只是同运团体不敢 07/03 18:21
39F:→ kynoko: 你们就去问身边投蔡的正常人朋友,问他们当年是投票是投 07/03 18:23
40F:→ kynoko: 给蔡还是投给同婚辣 07/03 18:23
41F:→ wayne62: 罗2014写的文章 用在2018年仍无违合 07/03 18:27
42F:→ ksng1092: 这个...很多民主国家的法律政策是不鸟民意的喔。 比如说 07/03 18:28
43F:→ ksng1092: 缴税xdd 07/03 18:28
44F:推 iamhcy: 这样说就对了嘛,所以反同不管怎样都会支持支持民进党啊XD 07/03 18:35
45F:→ iamhcy: 当时有婚姻平权政见都投得下去了XD 07/03 18:35
46F:→ iamhcy: 既然你核心目标就是反共那同婚想必是可以妥协的对吧XDDD 07/03 18:37
47F:→ kynoko: 我老实说,我还真不知道有婚姻平权的政见,那个时间点的 07/03 18:42
48F:→ kynoko: 讨论焦点不都是服贸跟太阳花吗 07/03 18:42
49F:推 fumc0: 为什麽结婚需要别人认同? 07/03 18:43
50F:→ ksng1092: 所以我跟你说一个故事。民进党支持同婚,可是(下略三千 07/03 18:44
51F:→ ksng1092: 字),民进党反共,可是(下略三千字) 07/03 18:44
52F:→ fumc0: 像我也不认同10楼可以结婚啊 07/03 18:44
53F:→ kynoko: 然後我也不能妥协耶,同婚就是错误的事啊,上面有人说政 07/03 18:45
54F:→ kynoko: 府要做对的是,结果结论是要让同婚合法化,我看了也黑人 07/03 18:45
55F:→ kynoko: 问号???逻辑是体育老师教的? 07/03 18:45
56F:→ ksng1092: 啊所以我就说你去问问看民进党政府"同婚是对的事还是错 07/03 18:46
57F:→ ksng1092: 的事?"啊,你应该不愿意听到答案 07/03 18:46
58F:推 fumc0: 为什麽保障人权是错的事? 07/03 18:48
59F:→ kynoko: 是错的啊,不过如果真的有遭遇到民进党高层并且直接交流 07/03 18:49
60F:→ kynoko: 的场合,谁舍得把珍贵的机会浪费在问这种鸟事上? 07/03 18:49
61F:推 fumc0: 很遗憾在21世纪的民主国家还有人认为保障人权是错的事 07/03 18:52
62F:→ ksng1092: 你要知道民进党对於同婚虽然是不推不动各种放置,但是他 07/03 18:52
63F:→ ksng1092: 们还是会跟你说是对的,他们的核心价值不允许他们说不对 07/03 18:52
64F:→ ksng1092: (但是不作为没关系xd) 07/03 18:52
65F:→ ezpaper: 哪里错 讲不出来嘛 反同都是这一款的 怎麽可能沟通 怎麽 07/03 18:54
66F:→ ezpaper: 可能有共识 07/03 18:54
67F:嘘 kynoko: 甲讲保障人权?那怎麽隐瞒爱滋接受手术,这时候整个医疗 07/03 18:54
68F:→ kynoko: 团队的人权就不是人权了? 07/03 18:54
69F:→ ksng1092: 所以你真的都假装没听到没看到耶 07/03 18:56
70F:→ ezpaper: 得爱滋跟同婚有什麽狗屁关系。异性恋嫖妓性侵乱伦得爱滋 07/03 18:56
71F:→ ezpaper: kyn是哑了吗 07/03 18:56
72F:推 fumc0: 不要想要混水摸鱼啦 同婚又不等於爱滋 还扯到医疗的问题 07/03 18:57
73F:→ ezpaper: 反同会讲道理吗 我真的很怀疑 07/03 18:58
74F:→ fumc0: 以kyn的逻辑 我们今天说男人是人 他会回 难道女人不是人吗 07/03 18:59
75F:→ fumc0: ? 07/03 18:59
76F:→ ksng1092: 我就继续重复,民进党会跟你说同婚是对的事 07/03 19:00
77F:推 asdf1qaz: 楼上你怎用个案来诠释整体价值观,照弄这逻辑我也可以 07/03 19:00
78F:→ asdf1qaz: 说家暴的小孩人权在哪?异性恋不该谈人权 07/03 19:00
79F:→ ezpaper: 台湾一百多万没爱滋没吸毒的同志 为什麽要被你们污蔑 07/03 19:01
80F:→ asdf1qaz: 你应该要说的是隐瞒事实跟家庭暴力本质不对的,但反问你 07/03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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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F:→ kynoko: 好烦喔,第一,现在隐瞒爱滋治疗不是个案,而是这个版都 07/03 19:08
85F:→ kynoko: 力挺护航的甲界主流价值,所以才说是保障人权自助餐啊( 07/03 19:08
86F:→ kynoko: 发笑 07/03 19:08
87F:推 fumc0: 该谴责的是隐瞒而不是同婚 难道kyn觉得同婚=爱滋吗? 07/03 19:13
88F:→ kynoko: 第二,保障人权是正义,但为什麽甲甲结婚会和人权画上等 07/03 19:13
89F:→ kynoko: 号?不结婚你们就不能在一起惹吗?就不能互肛吗?不是嘛 07/03 19:13
90F:→ kynoko: ,今天如果你们多p乱交被我大异性恋政权迫害押进集中营, 07/03 19:13
91F:→ kynoko: 那我同意这确实是迫害人权,但现实就不是嘛 07/03 19:13
92F:→ kynoko: 所以你一直跳针的不支持同婚=迫害人权歪理不攻自破 07/03 19:14
93F:→ fumc0: kyn大概没结婚所以不清楚婚姻对伴侣的法律保障和权益 没关 07/03 19:15
94F:→ fumc0: 系 你可以用google查一下 07/03 19:15
95F:推 fumc0: 查完之後如果你还是觉得婚姻是保障伴侣性爱的权利 那我为你 07/03 19:18
96F:→ fumc0: 的公民老师感到难过 07/03 19:18
97F:→ kynoko: 现实是即使同婚不过,你们的生活几乎不受影响,还是做你 07/03 19:18
98F:→ kynoko: 们平常爱做的事,可见保障人权假议题无讨论必要 07/03 19:18
99F:→ kynoko: 你就直接说嘛,你哪个人权受到迫害,财产相关?我没时间 07/03 19:21
100F:→ kynoko: 有话直说不好? 07/03 19:21
101F:→ ksng1092: 没时间真的可以离开,不会有人拦你xd 07/03 19:31
102F:推 ketsu1109: 同婚没过,亲密伴侣在法律上就是陌生人,不能享有配偶 07/03 19:31
103F:→ ketsu1109: 应有的权利,不就是侵害人权吗? 07/03 19:31
104F:→ ezpaper: 绝大部分的同志都没有爱滋 你是凭什麽来这边鬼扯 要骂爱 07/03 19:32
105F:→ ezpaper: 滋 请去爱滋团体 否则你就是闹版 07/03 19:32
106F:→ ezpaper: “现实是即使同婚不过,你们的生活几乎不受影响”连法律 07/03 19:34
107F:→ ezpaper: 常识都没有 反同的人请提升一下素质吧 07/03 19:34
108F:→ ksng1092: 然後问你,你觉得民法拔掉婚姻篇,没人能结婚是不是大家 07/03 19:34
109F:→ ksng1092: 生活都没影响没有人权益受损? 07/03 19:35
110F:→ ezpaper: 结婚对生活没影响 那异性恋是结心酸的喔 真弱 07/03 19:35
111F:→ ksng1092: 说什麽结婚无关人权,请问你是不是来自那个"吃饱饭就是 07/03 19:38
112F:→ ksng1092: 人权"的国家?? 那你还说反咧根本就一国的 07/03 19:38
113F:推 fumc0: 一开始kyn说同婚是错的但後来变成是不必要的 立场转变? 还 07/03 19:42
114F:→ fumc0: 是你愿意说明错的点在哪? 07/03 19:42
115F:推 uka123ily: 我想知道感染者有要医护团队不要保护自己吗?是强制还 07/03 20:24
116F:→ uka123ily: 是威胁? 07/03 20:24
117F:推 uka123ily: SOP有要医护团队不要保护自己吗? 07/03 20:27
118F:→ pokky: ㄏㄏ 07/03 20:33
119F:推 kr19930421: 人的权利要被认同才成立...赞哦 07/04 02:02
120F:推 KEYQQQ: 为什麽kyn可以自认有逻辑 07/04 03:24
121F:推 d1996a1026: 怎麽会有人觉得不能结婚对生活完全不影响OAO 你爸妈 07/04 06:17
122F:→ d1996a1026: 不能结婚也不影响吗 真的是老智障 07/04 06:17
123F:→ ezpaper: 不能结婚就不能做爱生小孩 基督教就会灭种 kyn不知道吗 07/04 09:14
124F:推 umano: □ [问题] 喜乐岛是哪个教派为主的团体? 07/04 10:05
125F:推 motokur: 其实只有基督教真的在激烈反同婚 民众根本不在乎这议题 07/04 12:47
126F:推 iangaryboy: 楼上疯狂跳针,讲不过就要拿爱滋救援,奇怪了,病毒会 07/04 14:21
127F:→ iangaryboy: 挑族群呢,要不要去发表国际期刊好了,爱滋议题回归 07/04 14:21
128F:→ iangaryboy: 医疗讨论,只要没有正确的防疫知识,任何人都会得到好 07/04 14:21
129F:→ iangaryboy: 吗!? 07/04 14:21
130F:嘘 limsky35146: 先嘘 07/09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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