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py0327 (低调奢华)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声请家事调解
时间Wed Dec 18 16:55:18 2019
小弟先前已洽士林地院提出变更会面子女探视调解之声请,在昨日接到书记官以该院无管
辖权
为由(因对造住在新北永和),要求小弟撤回,小弟主张该院应自行移转管辖,而不应要
求我撤回,小弟疑问如下:
该书记官主张因无管辖,故可自行签结归档分,请问是否适法,依据为何?
若该声请调解案真的如书记官所说签结归档,是否会书面通知本人,後续当如何救济?
感谢各位先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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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uppy0327 (111.71.53.204 台湾), 12/18/2019 16:56:04
1F:推 KKyosuke: 他当然没有权力签结 12/18 17:09
2F:→ KKyosuke: 但是他懒不想跑移送裁定程序 12/18 17:10
3F:→ puppy0327: 感谢回覆,所以我才会质疑,该书记官很明确的主张说, 12/19 14:34
4F:→ puppy0327: 我所声请的只是调解,所以他有权力可以因为无管辖权而 12/19 14:34
5F:→ puppy0327: 直接签结 12/19 14:34
7F:→ KKyosuke: 或是狠一点直接投诉也行 你应该知道是哪个书记官吧.. 12/19 14:59
8F:→ a9301040: 丢书状声请移转吧 12/19 15:01
9F:推 KKyosuke: 最快的方式当然是撤回重新去正确的法院声请 12/20 01:29
10F:→ KKyosuke: 就看心情吧(? 12/20 01:29
11F:→ puppy0327: 谢谢K大 很中肯的建议 12/20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