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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从大二开始每天都在国考版徘徊,也在一年多前考上不动产经纪人,发了篇心得文,此次 地政士考试,向神明许愿,若能考上,会发一篇详细的地政士考试心得文,也刚好这次考 试的成绩还算不错,故花了一些时间撰写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版友有任何有关 考试部分的问题,也欢迎站内信给我,我有时间会给予回覆。 二 背景 夜市大学商学院应届毕业生 准备时间:紮实的十个月! 三 推荐用书 用书部分我分为两大方向,基本款为平时用书,经常性阅读,进阶版则属於补充部份,地 政士同学自行斟酌。(ps. 非业配文,所推荐书籍皆我在准备考试时使用) (一) 基本款 1. 陈立夫老师土地法规法典(极推一定要一本) 2. 民法概要与信托法概要 蛋糕店-“宋”律师-民法概要(极推非许文昌那本,不动产经纪人的书皮) 蛋糕店-许文昌-信托法概要(放在他民法概要後面的信托法) 3. 土地法规 蛋糕店-许文昌-土地法规 自制笔记(大多为上述那本的内容) 基哥-考冲讲义 4. 土地登记实务 基哥-正课+考冲讲义 于老师-上课讲义 强登-土地登记实务(法条本) 5. 土地税法 蛋糕店-许文昌-土地税法 自制笔记(大说为上述那本内容) 基哥-考冲讲义 6. 历届试题 蛋糕店-许文昌-历届试题精解 (通常照抄法条居多,但还是有参考价值) 志光-萧华强-历届试题(这本很推,可是只更新到104年题目) 以上两本有交互参考答题的必要。 (二) 进阶款 陈明灿-土地法学 温丰文-土地法 基哥公益课程 (以上非必要,建议基本款先念熟在去搭配,否则会乱掉) 四 师资 只推荐师资,不单纯推荐补习班 民法概要-林律 土地法规-于俊明、基哥 土地登记-基哥 土地税法-基哥 五 各科准备 各科准备时间,以难易度来说,土登及土税较易拿分,土登要花的时间最多,涉及民法及 土地法的范畴,不宜先念,民法为整个考试的基础,故民法及土地法先念,在念土登,而 土税较易,有体系後,每日安排两税来念,少量多餐,较为适宜。 (一) 国文 国文无准备先予叙明。 (二) 民法概要与信托法概要 1. 考试趋势 民法概要与信托法概要这科目,大致上四题中其中一题为信托法(有时候考半题,97年开 始考)投报率非常高,可以花一些心思在信托法上,而民法概要部分,通常为三题,题目 要简单可以很简单,要命也可以直接让你爆炸,所以民法与信托法这科,要技巧式的读, 不要花费太多时间在民法概要。 2. 民法概要 (1) 准备方式 如果是新手的话,那建议是要有懂民法的朋友或是去上课会比较快融入,以各年命题趋势 ,通常为总则编与债编出一题,物权编一题,亲属继承会有一题。 A. 总则编 为整个民法的基础,会关系到後面债编、物权编等章节,建议在这边要好好搞懂。而这边 会建议朝几个方向去念: a.行为能力(93、100年考过) §6~15-2 此区块为自然人的一些行为能力,建议熟读,有机会单独出题。 §25-28 此区块为法人部分,略为读过,以免遭到突袭。 §75-85 此部份堪为重要,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常为命题重点。 b.意思表示瑕疵(95、99、101年 经纪人99、103年) 意思表示瑕疵分为: (a)意思表示不一致 §86~91此部份包含单独虚伪(较不重要)、通谋虚伪、错误(分为三种情况 要特别注意)等等地方,在撤销部分也是常考的。 (b)意思表示不自由: §92 此部份包含诈欺、胁迫也是非常重要的地方,需熟记的部分像是构成诈欺胁迫 的要件、胁迫与诈欺的区别(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那在这部份也曾考过撤销的 除斥期间,还有他的起算时点等等。 c.代理&无权处分(94.96.97年) 代理部分包括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比较长考的部份在於无权代理部分。但在96年也 考过较冷门的题目,可以自行参阅(使者、代表比较) (a).无权代理 历届曾考过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的差别,其效力(§170)或是表见代理(§107.169)、 无权代理人之责任、撤回、催告、§110赔偿范围等等。 (b).有权代理 考点着重在代理权之无因性(§108),像是无因说及有因说部分。 (c).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在考试上也是有一定份量在,94年曾考过较为简单的实例题,这部份要注意无权 处分的效力(§118),还有善意取得部分(§948+801)。 d.时效(经97-2) 时效这个部分,遍布整个民法,较为重要就是§12条及他的延伸部分,例如§125-127、 128、144.145这边要多加注意。特殊时效部分(大法官释字107.164 民法§963等等), 也可以去顺过几次,以免遭到题目袭击。 B. 债编 债编分为债总与债各,债总与债各有时候会相互竞合,基本上债总着重於债务不履行,债 各的重点在买卖、租赁部分: a.债总 (a)请求权基础 契类无物不侵,各个请求权基础,要多加熟悉。契§153、不当得利§179、侵权行为§ 184、物上请求权§767等部份务必优先阅读。遇到很多题目都会包含一个以上的请求权, 遇到债权物权关系,也要知道债物是两个部分,才会搞清楚各个法律关系及其适用的 请求权。 (b)归责事由之认定 要搞清楚故意、过失、事变,尤其是在过失部分,分为重大、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 失。这部份历届曾有单独出题(101年)。 (c)给付不能 此部份为债总最具代表性的部份,光从历届考题就可以看出端倪(93.98.102.103.104 .105 经96-1)这部份的法条重点於§225.226.256.266.267。这部份一定要是 你每周 复习民法的重点,几乎每年都考了。需特别注意与买卖部分法条竞合。 (d)给付迟延 此部份重要性虽然较低,但曾在92年第四题单独拉出来考,也是看过一下。且在迟延解 除部分§254.255会搭配其他部分一起考。 (e)不完全给付 不完全给付,也是重点中的重点,不完全给付§227,在105年时有出过。 (f)债权人之撤销权 §244.245条也是在债总里面非常重要的部份,需要同学们详加阅读。 b.债各 (a)买卖 债各部分的重点,以历届试题来抓,通常在於买卖与租赁的部份,而且考到买卖就与债总 给付不能、不完全给付一起考出来,例如在105年除湿机那题。重点法条在於348.349 .353.354.359.360.364.367.373.374。 (b)租赁 租赁在94.96年及经纪人97-1.101年都有考出来,所以也不能掉以轻心,相关条文要有概 念,以及土地法优先适用的观念也要一起带进去。重点法条在於§421 422 422-1. 425.425-1.426.426-1.426-2.434(考过).443.444.449.450.451。 C.物权编 a.物权法定主义 §757,此部份要稍微了解他的定义,历届曾考过他的概念(102年)。 b.不动产登记效力 包含设权登记§758(公示性)、宣示登记§759、推定§759-1I、善意取得§759-1II。 这是台湾不动产登记的特性,务必区分清楚,此部份建议与土地登记一起详阅,相信 会有不错的效果。 c.物权之消灭 §762.763.764这部份也要有一些概念,有些题目会牵涉到这部份。 d.所有权 所有权的重点在於物上请求权§767及时效取得部份(§769.770.772),此部份与土 地登记常考时效取得所有权、地上权等等部分,可以一起看。至於不动产相邻关系, 在105年有考出来§794,但我认为并不是太重要。 e.区分所有权 §799.799-1要看熟,103年有出过题。 f.共有 此部份为民法物权最常出题之一,在92.94.97.99.101 经纪人100.102.103年都有出 过题,共有法条重点在§817~824-1.826-1.827.828.829。尤其是§821的概念考过 很多次。除此之外,共有的法条与土地登记规则,有一些是非常相似的,如§824-1 与土登107条。强烈建议共有与抵押权一定要非常熟练。 g.普通抵押权 普通抵押权在95.98.102.106年、经纪人96-2.97-2.104年都有出现过,这部份是在物 权第二重要的,仅次於共有的部分,一定要熟练,尤其是抵押权之特性(从属、不可 分、物上代位)、担保范围(标的物、担保债权)、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权利、§86 2III、法定地上权(§876)、并附拍卖等都是出题的重点。 h.最高限额抵押权 最高限额抵押权在93.100年都有出现过,近年出现次数比较少,但是最高限额抵押权与 普通抵押权的特性要分清楚,再来就是与土地登记相关条文的连结,如土登115-1、1 15-2等。 i.占有 占有於96出现过相关题目,那时候是考修法前的§943,此部份稍加注意物上请求权 部分§962.963。 D.亲属继承 a.亲属编 今年修改考试大纲,将亲属编大多数考试范围拿掉,仅留下夫妻财产制、父母子女、 监护、亲属会议的部份。建议在亲属编可以着重在: (a)夫妻财产制中的法定财产制(§1005.1007.1017.1030-1 I II),父母子女也是非 常重要的地方,尤其是题目常出父母子女与继承交织的题目,例如99年第3题.103 年第4题等。 (b)监护相关条文建议阅读以下条文,并与总则编行为能力一起看1094.1096.1098.11 01.1110.1113-1。 (c)亲属会议就略过吧,历届没出过,不大重要。 b.继承编 继承编则是除了信托法外第二好拿分数的部分,且几乎每年考 93.94.95.98.99.100.101.102.103.104.106 经95.96-1.97-1.97-2.98.99.100)其重 点在於: (a)遗产继承人 几乎每个继承题目,首要厘清的是继承人是谁,就算题目中的某个人无继承权,你也 要去解释为什麽他没有继承权,此部份堪称重要。 (b)应继分 第二部分则会问你,配偶或是子女的应继分各为何?如今年考试题目就在问应继分为 多少。 (c)遗产总额 此部份主要考点为归扣(§1173)、扣还(§1172)。 (d)特留分 考题中也不乏有特留分的题目如101年第三题,特留分为多少(§1223)行使扣减权 (§1225)等等。 (e)继承权抛弃 §1174继承权抛弃要件,於100年第三题单独出过题,在来是会与民法244条诈害债权 撤销一起出题,这就牵涉到一些学说部分,宋律师民法概要都有详细的解说。 3.信托法概要 信托法自97年开始考,考试的题型偏向背诵类,考半题或一题,算是投资报酬率很高的科 目。信托法由八十六条组成,或许你认为非常多,且认为无从读起,我建议将其分类如下 : (1)基本概念 (例如)第一条信托的意义、信托的公示性、无效、撤销,建议背诵法条§1~8条。 (2)信托财产 建议背诵法条9~16条,信托独立性部分都在这边。 (3)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 他们的权利及义务各为何。而在陈立夫老师的法典中并未有委托人的分章,其实不只 这样,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散布在整个信托法条中。建议背诵法条§17~30条.35( 忠实义务)。 (4)信托监察人 这部份在地政士考试还未出过题,其重要性较上述低。 (5)信托之监督 这部份在地政士考试还未出过题,其重要性较上述低。 (6)信托关系之消灭 这部份在地政士考试还未出过题,其重要性较上述低。 (7)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重要性比较没这麽高,但是历届也是有出过一次题(101年),所以在准备上 或许要将其顺过一次,以策安全。 4.自制历届试题 民法这科相较於其他三个科,其作答偏向论述,除了搭配法条解题,还须将自己的意思表 达出来。新手对於申论题一定很头痛,也不可能一下子写出很好的申论题,所以要去模仿 拟答写的(勿照抄)。 (1)分类 因为地政士与经纪人民法申论题难度是差不多的,我会自己把历年试题(地政士、不 动产经纪人)分为总则、债编、物权、亲属继承四本,然後再依照各编内容分类, 如物权我会分成基本概念、共有、抵押权、占有、其他,这几部分去分类题目,每 个分类最前面放题目,题目放完後放每题的详解(公职王、高点都有答),然後再 与自己买的历届试题详解交互参照。 (2)详解不一定对 这边要提醒同学,很多补习班的详解不一定是正确的,有时候念到後面你会发现补 习班解错,这代表你功力提昇了,如果有资源的话,尽量将不懂的部分,向老师请 教。 (3)练法 一开始不要就直接埋头苦干,书与法条看熟後,看题目,先用架构式的写出拟答方 向。在去填写内容,会比较有条理,而不会有太跳的作答模式。 例如:95年地政士 第三题 三、甲向乙贷款,以丙所有之A房屋设定抵押权於乙作为担保。请附理由说明下列问题: (25分) (一)丙将A房屋拆毁,而在原地上兴建B房屋时,乙对於B房屋有无抵押权? ANS: 原则无 1.抵押权因A房屋灭失而消灭§881I 2.§872 回复保全 (二)贷款之清偿期届至,甲无力偿还,丙为避免其房屋被查封拍卖,遂代甲清偿债务,丙 对於甲得主张何种权利? ANS:丙→甲 §879 5.106考试各题作答及分数评析 有监於每次考完试都不确定老师给分的标准,故我将我在考试中写出的答案(时间有点久 不一定完整)分享给同学,也让大家看看大概的得分范围,若有解题错误,也烦请鞭小力 一点。 (1)第一题 篇幅约一页多一点 得21分 此题为信托法题目,拟答如下: (一)甲得声请法院撤销 1.甲得声请法院撤销 (1)依信托法第6条第1项,「条文内容」 (2)依题示,照抄题目,稍加评论乙将会危害甲之权利,故乙得声请法院撤销 2.原则不影响受益人已取得之利益 (1)依信托法第6条2项「条文内容」 (2)假设有受益人,则不影响受益人取得之利益,再说但书部分,如明知或可得 而知等等。 (二)甲不得声请法院撤销 1.依信托法第七条「条文内容」 2.依题示,甲发现乙将A屋信托予丙,则依上述信托法第七条,自甲知有撤销原因 ,已逾一年….. 3.故甲不得声请法院撤销….. (2)第二题 篇幅1页 13分 这题老实说看到真的不知道怎麽写,所以还是硬掰出来,後来才发现写错,这题各家 补习班的解法都不大一样,大家参考参考老师给分就好: (一)甲为无权占有 1.依民法758条「条文内容」,在带一点动产移转系以交付761,我国不动产采登记 移转。 2.依题示,甲已将其所有之A屋,售予乙,并已办妥所有权移转登记,登记名义人为乙, 甲自当无权占有… (二)乙得请求甲返还房屋 1.依民法767条1项前段、179不当得利 2.依题示,抄题目….. (3)第三题 篇幅四分之三 得23分 此题题目很冗长,又很多ABCD….,但是仔细看,他的题目就只有丁之D屋对甲之C地 之法律关系为何?我拟答如下: (一)丁之D屋对甲之C地有法定地上权 1.依民法876条,「条文内容」,又普通抵押权乃系担保债权所设定之物权,依873 条抵押权人得声请拍卖抵押物。 2.依题示,抄题目,论述一些甲丙丁的法律关系,丙得声请法院拍卖D屋,又丁取 得D屋後即对甲之C地有法定地上权…. (二)地租、期间、范围由丁与甲协议 1.依民法876条第1项後段,「条文内容」。 2.依题示,丁与甲协议地租期间范围。 3.依土地登记规则第108-1条「条文内容」,应载明於登记簿上。 (4)第四题 篇幅一页多一点 得18分 此题为继承编的题目,老实说我觉得该写的都写了,却只有18分-.-,拟答如下: (一)甲之继承人为乙丙丁 1.乙为甲之配偶 依民法1138.1144条之规定,配偶乃当然继承人,相互有继承之权,且甲死亡时 ,乙尚存在,符合同时存在原则,故乙为甲之继承人 2.丙丁为甲之直系血亲卑亲属 依民法1138条第一款之规定…..,故丙丁为甲之继承人。 3.戊非继承人 依民法1138条之规定,戊乃甲之直系亲属,但顺序继承人已有丙丁在先,故戊非继承人。 (二)应继分为各三分之一 1.乙得先请求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 (1)依民法1005条之规定,设甲乙结婚时未订立夫妻财产制,故为法定财产制。 又依民法1017条之规定,法定财产制可分为婚前婚财产,甲婚後财产为700万 元。 (2)依民法1030-1条1项之规定,「条文内容」,故乙得先请求350万元。 2.乙丙丁之应继分各为三分之一 (1)依民法1144条之规定,「条文内容」。 (2)在未有遗嘱之情况….乙丙丁之应继分个为三分之一。 (3)故由乙先得350万元,其余650万由乙丙丁均分。 (三) 土地法规 1.考试趋势 土地法规在地政士考试大纲为土地法及其施行法、平均地权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土地 徵收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地政士法。其实大纲出现的四种法规在每一年考试,基本上 都是各考一题。其中在地政士法最好拿到分数,及热门考点务必准备紮实,此科就能 稳稳过关。 2.准备方式(拆分成土地法规及地政士法规) (1)土地法规 A.分类准备 土地法很重体系,每个体系下面都会有固定地题目,综观地政士考试,可以将历 届考题分类为: a.地权 (土地所有权之本旨、私有土地所有权取得消灭、本国人、外国人、大陆人地 权限制、地权调整、农发16 18 33、公有土地拨用处分) b.地籍 (重点摆在地籍图重测、逾期未办继承登记) c.地用 (土地使用意义、各种土地用途编定之原则、空地、荒地、公有荒地、房屋基 地租赁、耕地租用、优先购买权34-1.104.107等) d.地价 (规定地价、公告现值) e.市地重划 (意义、原因、方法、程序) f.土地徵收 (一般徵收及区段徵收) g.照价收买 每个分类都需列出骨架,在去读他的内容,才会更加清晰,例如照价收买可以 拆解成: (a)意义 (b)时机(时机包括宪法143I、土法、平权相关条文都要一并阅度读,历届曾 考过) (c)补偿(地价(平权31)、土改费(平32)、土改物、耕地承租人 (d)收买程序(公告前程序→公告通知→缴状→补偿→交付) (e)收买後处理(平施48) (2)地政士法 地政士法在每一年的考试中,都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的法条不多,又很 白话,而且要考基本上就是考一题25分,若能将充任、开业等相关法条读熟这题 拿下,後续就能轻松作答。整理出会考的题型重点为下: 一、试依地政士法叙明,充任地政士之条件? 二、试依地政士法叙明,地政士开业执照之申请条件? 三、试述地政士之业务范围? 四、依地政士法规定,地政士有哪些责任(专业伦理规范)? 五、地政士法关於实价登录规定之内容为何?违反申报规定,如何处罚? 六、设置登记助理员之目的何在?其资格有何规定?设置方法为何? 七、试依地政士申请签证人之资格? 八、地政士为签证时应查明何项内容?应建立何种资料?何种土地登记事项,不得办理签证? 九、何谓签证报证金?何谓签证基金? 十、地政士受惩戒处分之种类及程序?并说明惩戒委员会之组成? 十一、地政士违反哪些规定会受到主管机关予以警告或申诫? 十二、地政士违反哪些规定会受到主管机关予以申诫或停止执行业务? 十三、地政士违反哪些规定会受到主管机关予以停止执行业务或除名? 十四、在何种情形,而擅自以地政士为业者,由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为何? 十五、主管机关对於地政士之何种情事,应予奖励? 十六、依地政士法规定地政士在何种情形下,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106考试各题作答及分数评析 一、某甲为台裔美国人,不具我国国籍,其父某乙所有位於某县非都市山坡地保育 区一笔林业用地, 嗣後某乙不幸於民国 106 年初过世。请问:某甲拟继承取 得该笔土地,应检附何种文件申办登记?又某 甲继承取得该笔土地,可否永世 持有?其理由为何?试说明之。(25 分) 得20分 依土地法17条之规定,林地原则上不得移转、设定或租赁於外国人,但依同条 第二项之规定,不包括因继承而取得土地。但应於办理继承登记完毕之日起三 年内出售与本国人,合先叙明,就题目分述如下: (一)某甲应准备下列文件 依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某甲应准备下列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3.已登记者,其所有权状或他项权利证明书。 4.申请人身分证明。 5.其他由中央地政机关规定应提出之证明文件。 (二)某甲不得永世持有,其理由如下 承先叙明,依土地法地17条之规定,林地系属不得移转设定租赁於外国人 之标的,又依提示所叙,某甲亦不据我国国籍,故不得永世持有,某甲应 於继承登记完毕後,三年内出售於本国人,若不出售则……… 二、按平均地权条例之规定,出租耕地徵收时须以所有人之徵收价定额补偿承租人 ,其内容为何?如何规范是否有违宪法保障财产之意旨?请申论其理由。(25 分) 得13分 此题得分不高,约带到平均地权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且未把代为扣交这部份 写出来,尚属可惜,主要就是围绕平权11条再写。 三、其直辖市之都市计画文小用地於办理土地徵收後,仅开辟简易球场试用,嗣因 少子女化而检讨无 设校需求,该市政府是否得向内政部申请撤销徵收或废止 徵收?请依相关规定详述之。(25 分) 得17分 (一)依土地徵收条例之规定,(分别叙明撤销跟废止徵收之定义),撤销及 废止徵收之时机 (二)依题示,此文小用地有开辟简易球场使用,有使用之事实,且撤销徵收 系属违法之行政处分等。 (三)故得申请废止徵收。 四、某甲未领有任何证照,却多次代理他人申办买卖登记案件,於 106 年 1 月 2 日向地政事务所乙办 理不动产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申报登录案件,2 个月後,经 乙办理实地抽查,发现某甲涉实际资讯申报 不实,经陈报该管直辖市政府,则 某甲将遭到如何裁处?试依地政士法规定述明之。(25 分) 得16分 此题其实有一点陷阱存在,因甲非地政士故於解题会有点碍手碍脚的感觉 (一)依地政士法26-1,应於移转登记完毕之日起30日内申报实价登录之资讯, 又依地政士法第51条,可处3-15万之规定。再者依地政士法49条,未取得 地政士执照而擅自以地政士为业者可处3-15万。 (二)依题示(叙述某甲未领有地政士执照然後申报不实) (三)某甲虽未领有地政士执照,但应类推适用地政士法等等(有名师解题应回 归平均地权条例之规定) (四)土地登记实务 1.考试趋势 当初在念土登时,发现这个科目怎麽好像很无厘头,根本无头绪去读,从第一条去念也不 是办法。以考试科目来说虽然说是实务,但以历届试题来说,大部分的题目还是着重在法 条文字背诵。土登条文总共约150条加上地测约80条,若是以一条一条慢慢啃,会愈来愈 厌恶土地登记这个科目。我个人在研读时, 将其分类如下: 2.准备方式 以陈翰基老师分类的总论及个论为中心 (1)总论 a土地登记的范围(包括对象、内容、应登记权利及法律关系) b各国登记制度 这个部分在地政士还未考过。特别着重在我国土地登记的效力、土地登记错误、遗 漏这部份。 c应备文件、申请、程序、规费及罚锾等等 (2) 个论 个论乃土地总登记(包括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继承及限制登记等等,其实以 个论来说,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是我念个论的第一大重点。此次大家的重点都放 在地测新修法§273,但发现考出来并不是大家期待的273rrr 。 个人建议除了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继承及限制登记是基本咖,抵押权及其他他 项权利的部份,也是要看熟,而且每一科都要做到连结,例如今年民法第三题,考 民法876法定地上权部分,你可以带到土登条文部分,我这题拿下24分,有加分的 效果,而且我写的篇幅约四分之三页而已。所以每个科目都要融会贯通,遇到题目 就能迎刃而解。 (3)建议 因为土地登记规则及地测都是比较偏向实务部分,当然硬啃会很辛苦,但是基本上 有几条重要的条文一定要背熟,尤其是历届出过好几次的。基本上有下面几条(请 自行参酌,以下为笔者於考前都能背出八成的) 土登:2 6 7 8 10 11 13 14 24-1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4 45 46 48 49 51 53 56 57 61 65 66  67 69 70 78 78-1  79 80 81 83 85 87 88  89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0 -1 102 104 105 106 107 108 108-1 109  109-1 111 111-1 112 113 114-1 115  115-1 115-2 116 116-1 117 117-1 117-2  118  119  120 121  122 122-1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3-1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7  155-1 155-2  155-3 155-4 地测: 204 205 207 209 210 211 21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21 222 223 224 225 225-1 226 227 228 231 231-1 231-2 232 233 234 235 255 256 258 259 260 261 263 264 264-1 265  266 267 272 273 274 275 276 279 280 281 282282-1 282-2 282-3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295 296  以免大家看到就昏倒了,其实这些条文如果你硬啃的话,效益不大,承前土地法念书之观 念每个分类都需列出骨架,在去读他的内容,才会更加清晰。以土地复丈为例: (一)意义:已办地藉测量之地区,因土地自然增加、浮覆、分割、合并.... (二)原因:§204 (三)条件: 1.土地合并§224 2.界指调整 原则§225 公告土地现值改算与异动处理§226§227§228 (四)申请人 1.原则 2.例外§205 (五)程序 1.申请§207(应备文件) 2.收件 3.计收规费§209 得退还规定§214 4.审查 准予复丈§211 补正§212 驳回§213 5.埋设界标§210 6.实地复丈§211II III §215 7.核发成果图§216 222 8.订正地藉 订正§235 错误§232 (六)监界复丈§221 (七)地号编定 土地分割§233 土地合并§234 (八)位置测绘 用役物权§231 时效取得§231-1 区分地上权§231-2 以上架构我会画成树状图,每次复习的时候先写出大项(意义原因条件等等)标出条号之 後再去默背里面的内容。 3.106考试各题作答及分数评析 一、何谓登记错误或遗漏?於登记完毕後,如果发现登记错误或遗漏时,有那些救 济措施?在什麽情 况之下可以由地政机关迳行为之?想详述之。(25 分) 得22分 (一)登记错误或遗漏之定义 依土地登记规则13条之规定,先带出其定义,又依学者及实务上此条文仅 属例示性质,例如地籍图重测实,重测结果有误,据以边制之重测结果清 册亦有错误,地政机关据以办理登记…. (二)由地政机关迳行为之 1.依土地法第69条之规定(更正登记)……. 2.依土地登记规则第144条,登记机关得於报经直辖市地政机关查明核准 後涂销之情形 二、某甲死亡後,其继承人乙依照遗嘱办理继承登记时,发现遗嘱内容有将部分遗 产遗赠予法定继承 人以外的丙,经过确认之後某甲的遗嘱是有效的,试依相关 规定说明乙和丙如何办理遗赠登记? (25 分) 得16分(以§123拆三段) 依民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得於生前预立遗嘱…..遗赠登记依下列方式办理: 1. 受遗赠人申办遗赠之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应由继承人先办继承登记後, 由继承人会同受遗赠人申请之;如遗嘱另指定有遗嘱执行人时,应於办毕遗 嘱执行人及继承登记後,由遗嘱执行人会同受遗赠人申请之。 2.前项情形,於继承人因故不能管理遗产亦无遗嘱执行人时,应於办毕遗产清理 人及继承登记後,由遗产清理人会同受遗赠人申请之。(第二段当时未写因 为有点误会题目意思) 3.第一项情形,於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有无不明时,仍应於办毕遗产管理人登记後 ,由遗产管理人会同受遗赠人申请之。 三、法院嘱托登记机关就已登记土地上之未登记建物办理查封时,请问建物测量如 何办理?勘测费由 谁缴纳?勘测完毕如何办理登记?试依规定说明之。(25 分) 得22分 得22分 (一)建物测量依下列规定办理 围绕地测§269作答 (二)勘测费由债权人先行缴纳 土登139 II 作答 (三)依下列方式办理登记 土登139III 四、不动产投资开发公司兴建集合住宅大楼一栋,其公共使用之楼梯、电梯、一楼公 共空间及地下室 等属於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请说明区分所有建物之共有部分 如何办理测量?如何办理登记?不 动产投资开发公司将其中一户出售给区分所 有权人之後,若该所有权人要将该区分所有建物办理 抵押贷款,该共有部分又 应如何办理登记?(25 分) 得24分 (一)如何办理测量 地测283 (二)如何办理登记 土登81 (三)应随同移转 土登9 (五)土地税法 1.考试趋势 四科专业科目中,土地税法可以说是范围最少,是最好抢分的科目(杀出冷门题目 例外)。其内容包含地价税、土增税、房屋税、契税、遗赠税(建议分开)税捐稽 徵法、房地合一税、工程受益费。综观历届试题可以分为计算及一般背诵题。 2.准备方式 (1)树状图 承前土地法树状图所述,读税法一定要有大架构(骨架),并且有基本的常识 在去详读内容。例如你要知道地价税每年一缴,而它是地方税等等,此时有了 基本的认识,开始话架构图(树状图)。每个税法基本上都可以分成: a.意义 b.税基 c.税率 d.纳税义务人 e.优惠 f.程序 g.处罚 h.其他 上述基本适用大部分税法,但是工程受益费及税捐稽徵法另当别论。 (2)分配时间 在税法的时间可以不用花太多,我建议少量多餐,每天读两个税法,大税配小 税(土增(大)配地价(小)、税捐(大)配契税(小)) 类似这样,可以自 己去调配。 (3)计算题 计算题出现次数不算多,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若出计算题,算对基本20分以 上,算错若是公式等概念,也是有基本分数,且题目也不会太难。 3.建议 土地税法要花的时间一开始要最多,後面不可以太多,因为他较简单,但是能考到 的分数顶天就是九十分,你念在多也不会更高,所以我是认为,该念的都有念到, 一天花一个多小时复习即可。再来是工程受益费是否研读,可以看个人的时间,但 是104.106年都有突袭,考生应该会有警觉,我个人是没有读这个法规,以致於只 拿到五分的分数。建议先掌握基本咖,有时间在念这块。 4.106考试各题作答及分数评析 此次土地税法可以说是很简单又很机车,因为多了工程受益费 一、试依土地税法相关规定,详述土地移转时,关於免徵土地增值税的情形为何? 又以土地为信托财产时,在何种情形下,不课徵土地增值税?(25 分)得25分 (一)免徵土地增值税之规定 我萧潇洒洒列出了大概15个以上 (二)不课徵 土地税法28-3 二、试依房屋税条例之规定,详述房屋的定义、房屋税课徵的对象,以及纳税义务 人与代缴人为何? (25 分) 得22分 (一)房屋之定义 房屋税法2 (二)房屋税课徵之对象 房屋税 3,要带到不以合法房屋为限。 (三)纳税义务人代缴人 房屋税4 三、试依最新修正之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分别详述遗产净额如何计算?遗产税率 为何?又在何种情 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成立公益信托之财产,符合那些规定 ,不计入遗产总额?(25 分)得23分 (一)遗产净额之计算 遗产税净额之计算,系按被继承人死亡时,依本法规定计算之遗产总额, 减除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之一规定之各项扣除额及第十八条规定之免税额 所计算,并稍加叙述扣除额及免税额之种类。 (二)遗产税率 1、五千万元以下者,课徵百分之十。 2、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者,课徵五百万元,加超过五千万元部分之百 分之十五。 3、超过一亿元者,课徵一千二百五十万元,加超过一亿元部分之百分之 二十。 (三)公益信托 遗赠16-1条 四、请分别详述各级地方政府徵受工程收益费应具备那些文件与程序?工程受益费的 徵收有那些限制 与规定?何种使用之土地及其改良物、车辆、船舶,免徵工程 受益费?(25 分) 得五分 随便写。写一页半。 最後 一百个人会有一百种念书方式,我的只是其中一种。从考到证照到执业也快半年之久,会 发现考试虽然与实务差距非常之大,但在於一些逻辑及法理,还是会使用到。你可以选择 六十分的努力侥幸考上,或是全力拼一次考上,选择都在自己。很感谢父母及曾经帮助过 我的朋友及师长,也希望自己可以帮助上想考上的人,所以有考试方面的问题,欢迎寄信 给我,在工作之余我会一一回覆。谢谢。     [心得] 考试、上榜、落榜、读书...等心得文。         发表心得文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动赠书、提供笔记外,         不得要求上榜者赠送书籍、提供笔记等不正邀约,         违者依照版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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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F:推 vic000773: 恭喜 02/19 08:08
36F:推 pk0943: 若原po要在业界发展,我建议你还是去修学分考律师。很多 02/19 09:10
37F:→ pk0943: 不动产登记案件会和诉讼有关。当代书只会办单纯的买设继 02/19 09:10
38F:→ pk0943: 承赠与,可能会被市场淘汰。 02/19 09:10
39F:推 pk0943: 为什麽我会这样说?因为新北的地政局地所非常重视为民服 02/19 09:12
40F:→ pk0943: 务,也愈来愈多民众觉得自己跑件不会很困难,地所的服务人 02/19 09:12
41F:→ pk0943: 员都会很仔细教你。 02/19 09:12
42F:推 pk0943: 现在还有地政专车,下乡帮民众解答问题,也会代收登记案 02/19 09:16
43F:→ pk0943: 件,并教你怎麽申请。 02/19 09:16
44F:推 pk0943: 我认识的代书在以前不动产景气的年代,每天签约签到手软, 02/19 09:26
45F:→ pk0943: 半夜还在加班。现在一个月签不到5件。 02/19 09:26
46F:推 tree459: 恭喜 02/19 11:35
47F:推 VANDAS: 推小叶裕州 我是阿菊的下届学弟 02/19 13:47
48F:→ j22313351: 谢谢pk大指教 02/19 17:14
49F:推 simon0911: 推 02/20 10:32
50F:推 dppi: 感谢分享 02/20 16:41
51F:推 fred7620: 推 02/22 03:13
52F:推 toroyear: 非常详细的心得,谢谢分享 02/24 09:54
53F:推 jontaxx: 推用心 02/2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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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F:推 tn907915: 强,恭喜上榜 02/2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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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F:推 lyk7304: 不推不行 03/04 16:56
58F:推 judy0529: 推 03/05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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