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 (@@@@@@@)
看板Boy-Girl
标题Re: [心情] 跟骚法通过根本普天同庆
时间Mon Nov 22 12:33:42 2021
※ 引述《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之铭言:
: ※ 引述《kim (@@@@@@@)》之铭言:
: : 为什麽大部分的人不会去做出骚扰行为,
: : 就这一小群恶男恶女会啊?
: 问题在於,你已经未审先判,把这些被告骚扰的人都定义为"恶男恶女"了。
你是故意超译我的话吧!
我什麽时候说过被告的人,
就是确切恶男恶女了?
我在这一系列的文章,
都是认同诬告、恐龙判决是可能存在的。
: 这也就是这篇讨论变成各说各话的原因,
: 一边认为"在法网宽松的情况下,不能排除被诬告滥诉的可能性",
: 一边则说"会被告都是因为自己做出骚扰行为",
: 两边根本没有交集啊!
: 但我认为後者的说服力不足,基本上就像我说的是"未审先判",
: 而前者就是在指出这种未审先判造成的社会性死亡,
: 所带来的杀伤力,这样够清楚了吗?
未审先判社会性死亡的倒楣被告,我不否认存在,
它背後的成因不只是起诉而已,
也包含媒体的兴风作浪。
那请问一下,法律人士既然知道有这种可能性,
为什麽不去推动政府做整体通盘的改革?
要求媒体自律啊!不自律的下场就跟中天一样。
然後你们说「政府不敢这样做啦!
你们这些主罚派都太超离现实了。
所以我们要避免错杀,法律就不能订太苛」
因为这个机制很难做,那个也很难,什麽都很难,
所以我们就要消极放任那些疯狂骚扰人的家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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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zczcbbbzczcb: 我以为不自律当党媒就没事 11/22 12:37
2F:→ zczcbbbzczcb: 事实上就是我们的政府无心改革 11/22 12:38
3F:嘘 ncc5566: 有些罪 滥诉比例就是很高 11/22 12:58
4F:→ bbbing: 妨碍名誉的提告数起诉率成罪率是个好参考 11/22 12:59
5F:推 gamebird: 你说的法律界都有在做,并不是在这边发文而已,只是一般 11/22 13:04
6F:→ gamebird: 人无视 11/22 13:04
7F:嘘 PECVD: 我给嘘 11/22 13:07
8F:推 goetz: 你说"一群恶男恶女"啊! 11/22 13:08
9F:嘘 chiayun: …… 11/22 13:12
10F:推 adolf111: 法律界人士可以做到就是把诬告罪门槛降低 保障被诬告男 11/22 13:22
11F:→ adolf111: 女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反击 11/22 13:22
12F:嘘 deathly: 呵呵 你的方法没错 但为什麽不两个都做?你的方法唯一正 11/22 13:31
13F:→ deathly: 解? 11/22 13:31
14F:嘘 np75: 明明就是可以两者一起办到的事情 11/22 13:36
15F:嘘 friends29: 又推给别人 你自己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吗 11/23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