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lda923 ((庄笑维 我讨厌你))
看板Boy-Girl
标题Re: [讨论] 男友付房贷女友付管理费水电这样公平吗?
时间Sun Nov 10 22:11:53 2019
※ 引述《snakei14702 (已经gg了怎麽?:)》之铭言:
: 想要请问一下
: 因为我花了两千万买了一间房子
: 打算未来成家用的(父母只是偶尔一年两三次上来台北玩会借住)
: 因为与女友论及婚嫁
: 想就叫她不要在外面租
: 搬进来一起住
所以,这间房子实际的持有者是你,拥有"处置权"的也是你,自己买的东西,自己付钱,
这个基本概念,原PO应该是要有的,
女友搬进来住,也只是在你的所有物里拥有"使用权",使用者付费这个观念,
原PO女友也是有的。
: 因为我有房贷压力
那是你出於自愿的选择
: 她之前在外租屋一个月都一万多
这是她出於自愿的选择
: 所以请她付管理费和水电大概一个月平均四千
老实说,看到这里,我觉得很好笑,因为在我看起来,
你就不仅仅只是为了与女友将来有成家打算的理由,所以才想先与女友同居,
起码不是第一顺位的理由,
而是为了有一个可以顺理成章让女友帮你分担金钱压力的理由,这是第一点。
第二,套句满城尽带黄金甲周润发的台词:朕不给,你不能抢。
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
女友今天想花多少钱、想花在哪里,管它值不值得,那都是她的"自由",
因为,那是她的钱,她对她自身的钱财,有实际上的"处置权",
她今天若看到(察觉)你或由原PO告知"有金钱上的压力",且愿意帮原PO减轻压力,
这样的女孩值得被原PO更珍惜,
反之,她若不愿,她也并没有实际上的错误,如果原PO会因此产生怨怼的话,
我建议你审慎检视一下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否适合再往下一步进行?
说难听一点,原PO的这个行为,在我看来仅是在算计女友是否能帮忙分担一些你的压力,
只是包着"我为你好的"糖衣罢了,
原PO现在就是事情的发展,没有往你想像的方向走,而发愁罢了,
实在是犯不着扣女友"不会想"这麽大的一顶帽子。
: 她跟他闺蜜聊天
: 跑来跟我说对她很不公平
我也觉得有失公允
: 我是想说不讲我负担的房贷
: 光是两千万的利息我一年就少赚二十几万
不好意思,我对"少赚"这两个字,特别感冒,离题一下,
原PO,你就是那种我审案子,最不喜欢遇到的民众之一,
我真的很不喜欢民众来说:
因为我有房贷,卖方付我的钱,差价扣掉我拿去付房贷的钱就不够了,
哪还有所得?哪里有赚?......之类的,
XXX...XXX...XXXXX......,一听到这种话,我心中就会冒出一堆前面的话语,
我这时候只能以"平静"并"亲切"的口吻问民众:
老板今天因为你认真工作而发你工资,但是,你因与生活杂支相减,小於、等於零时,
你会大声的呛你老板:你没有发我薪水,或是你给我的薪水太少了?
这时候,民众通常都会安静。
好了,回到正题,同理可证,原PO不是"少赚"这二十几万,而是把这笔钱另作他用罢了,
如果原PO是觉得"多支出"这二十几万,是会影响到原本的生活品质的话,
那原PO大可想办法增加自己的收入,或是调整自己对生活品质的要求。
: 请她一年付个四五万应该ok吧?
原PO自己都打了一个问号,为何还要问呢?
: 但她的论点是这间房子他帮忙全付水电
: 其实就是在帮我付贷款的概念
的确是阿,不然呢?
你不是她的房东,所以犯不着跟她说:你租房子的钱,不是也在帮房东付房贷吗?
她跟房东的关系仅止於"对价关系"而已,
房东把房子出租当做投资,而租客付租金给房东,是一种回收资金的概念,
这样说,原PO会不会比较了解了?
: 所以应该要一人一半
: 我不应该要求她付另外一半
站在使用者付费的立场下来看,这句话没错啊,至少我看不出问题在哪里,
女友也并非不付她使用的这部分啊。
: 然後我现在买房其实我未来就变手上现金很少
: 房子是我的但是因为我没有现金
那也是原PO出於自愿的选择,还是原PO买房其实是被逼的?
: 未来有什麽重大花费变成是他的负担比例比较高
这是原PO单方面的想法?
还是在商量"婚後"金钱运用的方式?
不管是哪个?都还是要以对方的自由意愿为前提。
: 我是不想跟她吵
这到底有啥好吵的?
: 所以後来我还是决定我付管理费这样
所以,女友愿意付所有的水电费。
: 我想问问一下如果有相同情况大家是怎麽分摊的?
我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东西谁买的就谁负担,愿意帮忙分担,我心存感激,不愿意就算了。
: 我的要求很过分吗?
: 谢谢!!
看人,愿意分担的就不会,不愿意分担的,让他多付出的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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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是建议原PO就算在婚後,也不要将钱都给现在的女友管啦,因为会出事,
她连最基本的逻辑思辩的能力都如此这般的话,那你还能期待她管钱的能力吗?
最後,我想说一句:欢喜做,甘愿受,愿大家喜乐,过着甘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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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29.117.11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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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tvalen: 推分析 11/10 22:18
2F:推 abby9160: 推你 11/10 22:59
3F:推 guepard: 推分析 11/10 23:49
老实说,原PO除了给的资讯本来就不完整,且跟挤牙膏似的,
并有意无意的只陈述了对自己有利的片面事实,这点我不置可否。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看看原PO女友是分担什麽?、不想分担什麽?
我觉得重点放在原PO女友"不想分担"什麽?其实就够了,"不想的"才是问题的症结点,
那就在从她为何不想负担下手,是有什麽疑虑呢?、这些疑虑是否有解呢?
再来,就是原PO考虑是否能解决或接受女友的疑虑?
事出必有因,要想解决事情,就要从根本的原因下手,
否则,不怕事倍功半,更怕徒劳无功。
5F:推 agneswhat: 我感觉不是那两千块的问题 是女友因为闺蜜几句话跑来 11/11 03:05
6F:→ agneswhat: 跟他计较多出两千块的感觉问题 11/11 03:05
我觉得其实问题的症结从不是别人跟原PO女友说了什麽,而是她到底是怎麽想的?
7F:→ kutkin: 耳根软的很烦 11/11 03:36
原PO女友的确是耳根软,而且没有主见,很容易被牵着走,
怕就怕,人牵,牵不走,鬼牵,直直走的。
8F:推 jidou: 推 11/11 12:16
9F:推 asyousaid: 大推 原原po就是没有在要求女方搬进来住的时候明讲要女 11/11 19:25
10F:→ asyousaid: 方负担部分房贷(以管理/水电费的形式支付),造成女 11/11 19:25
11F:→ asyousaid: 方做决策的资讯不足,搬进来才发现要付钱,当然不爽 11/11 19:25
真是一针见血的见解
12F:推 abasqoo: 推 11/11 23:15
13F:推 Diehardx: 搬进来才知道要付钱 不用搬进来也知道要付钱吧? 更何 11/12 12:56
14F:→ Diehardx: 况都还搬进来这麽久惹 原本租屋的只是仓库惹 啊我是只 11/12 12:56
15F:→ Diehardx: 水电的部分 推租屋之前有没有付水电 原原po好像没说 11/12 12:56
16F:→ Diehardx: *退租屋 11/12 12:57
我觉得对原PO女友来说,分担金钱这件事可以先粗分为下面3类:
1."付水电费、管理费"
2."分担其他事项"
3."负担房贷"
一是一,二是二,不要混为一谈,事情会比较好厘清。
我觉得原PO女友,她是可以接受支出名目是1.2.这两个选项,
现在是她是卡在3.的回圈中,
要不要解决(接受)就是原PO自己要考虑的了
17F:推 dogilee: 那就分开住,什麽问题都没有 11/12 16:09
18F:推 dahliashin: 推,总算有个脑袋比较有逻辑的人了。 11/12 19:51
19F:推 a45404129: 推 11/13 06:35
20F:→ baigyatsh: 原来住房子只有用水电才是使用啊 11/13 10:23
当然使用不单单只有水电的部分,但是原PO是以付水电、管理费的名义要求分担,
本质上公平其实很难界定,何况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觉得,在人的社会中,其实是很难做到"绝对的"公平,公平就是"相对的"公平,
因为参杂的事情很多,需要考虑的事情也很多,
我觉得在可能的情形之下,互相找到一个符合双方心意的想处模式,就是相对公平了。
※ 编辑: hilda923 (163.29.253.237 台湾), 11/13/2019 1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