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welcome (唐先生)
看板translator
标题[讨论] 今天收到了 erul 案件的不起诉书
时间Wed May 17 10:35:21 2017
半年前我在版上发了一篇文章提醒大家留意译者 erul,事後不久就被警局通知 erul 告
我妨害名誉。
就在今天终於收到了不起诉书,其中提到几项重点:
1. 我并未公开 erul 的真实姓名,单凭 ptt 昵称并不足以损害当事人名誉
2. 因为我有确实付款,案件品质关乎我的自身权益,应可受公开检视与评论
3. 从我提供的润稿文件中,确实可见诸多语调不顺之处
4. 从我提供的资料中,可见使用 google 翻译等情事并非全然无据,并非恶意虚构事实
基本上,评论的时候只要保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用太担心会背上什麽罪名。
因为我没有乖乖去做笔录,所以这整件事只花了我大概五小时(台中桃园来回、应讯、印
资料),其实也不是太大的损失,反而让我获得了宝贵的公民经验,实在应该好好感谢 e
rul 大呢。
以上,给其他案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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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5.196.5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ranslator/M.1494988524.A.89E.html
※ 编辑: Tomwelcome (1.165.196.54), 05/17/2017 10:37:01
1F:推 bbflisky: 嗯。 05/17 11:04
2F:推 powerY18: 在这件事情上似乎都没看到版主有什麽作为? 05/17 11:12
3F:推 medama: 推 05/17 21:01
4F:推 lc85301: 也许能设一个置底黑名单 05/18 16:02
5F:推 Mmoesp: 果然被告了XD 05/18 22:05
6F:→ Mmoesp: 认为版主处置并无不妥,至少他并未任意删除文章 05/18 22:06
7F:→ chingfen: 版主责任是管理看板(文章),没公权力可以介入两者之间 05/19 08:34
8F:→ chingfen: 更何况案子沟通都是私人信件往来,更不是版主的责任 05/19 08:35
9F:→ chingfen: 看板上都有心得文可查,google译者ID也可查到心得内文 05/19 08:37
10F:→ chingfen: 私信版主管不了,至於要动用退文或水桶也要有违规文章 05/19 08:38
11F:→ chingfen: 就算退文或水桶也阻止不了私信往来。 05/19 08:39
12F:→ chingfen: 案主要发案前还是自行小心,多多查证译者的记录吧。 05/19 08:39
13F:→ chingfen: 还有透过试译方式筛选译者,还有核对google翻译之类的 05/19 13:59
14F:→ chingfen: 如果真的没能力筛选译者,找有公信力的翻译社帮忙比较好 05/19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