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Rock (就是这样)
看板translator
标题Re: [心得] 试译制度的剥削
时间Fri May 1 02:18:26 2009
※ 引述《ilovelibby (小豆妈咪)》之铭言:
: 我对你之前文章中的以下这部份的用语,看了感到不愉快
: 我自己有怎样的程度,很清楚,也很有自信
: 我是个老外,拥有双博士学位跟丰富的工作经历
: 这些是不是需要一一拿出来向你证明程度究竟够不够?
: 你有必要用这样质疑嘲弄的语气来批判?
我在想,「如果」你有注意到我的用语,你会发现我这段是以「如
果」做为开头的,是假设语态。如果你觉得自己不会出那样的问题,则
那些推测自然就不是描述你的。
但既然你提到对自己的自信,那麽我想请问一下,你真的这麽有把
握,自己完全不会出错吗?
我不知道你是属於哪方面的专家,不过你从事翻译工作这麽久了,
应该能感受到,在翻译时,要将内容翻译得很道地,必须译者本身对於
原文语言及目标语言相关文化有一定的熟悉度。假设今天翻译的文本与
文化有高度相关(例如牵涉到中国传统诗词歌赋或涉及某社会特有的次
文化),你还是能够保证自己不会出错吗?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自己过去的经历算得上什麽(在你眼中自然更
算不上什麽)。这并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因为我认为,只要是人,就
有犯错的可能。而且自己也应该要意识到自己有犯错的可能性。所以,
就算是专家说的话,我也未必会完全相信。毕竟,过去的历史已经多次
向我们证明,有些时候专家的意见反而是错的。
笛卡儿有句话说得好 - 愈学习,愈发现自己的无知。
我想,就为彼此留点犯错的空间吧。 :)
: 文内出现"译文好也没屁用"称的上客气吗?
天啊,你有注意整段的行文脉络吗?「译文好也没屁用」是在强调
当你遇到的评审欠缺判断能力的时候,就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不
管你的译文有多好都不会被录取的!就结果而言当然就「没屁用」啦!
这里的「屁」是强调语气,就像在美语中时常用 fucking 来加强
语气一样,目的在强调。我并不是说你的译文不好,而是在感叹就算好
译文也会无用武之地呀!
不过在这里造成你的误会,我郑重道歉。
另外,我身为板主还用这麽粗俗的文字,真是不良示范。我也在此
向本板所有板友道歉。个人记警告一次。
: 我刚找出来的,你自己在某篇提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只有一家的经验可以说,因为我只有跟一家翻译社合作过"
: 算是我掰出来的的吗??
: 这句话是你写的吧!
: 还是我误会了你"一家"两个字,只是谦虚的说法?
这不是谦虚的说法,这主要牵涉到我个人对「合作对象」的定义。
就像很多人认为一夜情算不上感情一样,对我来说,只有曾建立过
稳定合作关系,时间及承接案件数值得写在履历表内的客户才算是合作
对象,至於只接过一件案子就掰掰的,是没资格称做是合作关系的。换
言之,没彼此认真过的不算数。 :)
而实际上,一如我在前文中所说的,仅管我接触过许多翻译社,但
其中很多是试译过了就没下文的,所以等於没合作。而合作一件就掰掰
的,在前述定义下自然算不上合作。依这篇文章发表的年份 (2005) 来
说,称得上合作对象的翻译社确实只有一家,合作时间约五个月,案件
约七~九件(抱歉,这家是六七年前合作的对象,细节记不太清楚)。
另外呢,也想顺便提醒你注意一下,你引的这篇文章是近四年前的
文章,在这四年里事情变化不小喔。2005年我从学校毕业,在找正职工
作的同时也丢了不少履历给翻译社应徵兼职译者(不过他们都因为无法
接受我要求的费率而... 呵)。也是在那个时候的应徵经验让我确定台
湾本土翻译社真的是不能碰的。 :)
: 你列出经历我会不舒服??
: 说到经历,我只是个熟多国语言的翻译,从普通翻译社,到专任的美国法院法律翻译,各
: 企业法务谘询,台湾总统府国策顾问到邦交国元首的顾问与翻译都做过....又怎麽会介意
: 你的客户之广泛??这些搬出来就会比较厉害吗?
事实上,这篇文章各段都是在探询让你感到不快的可能原因,并不
表示我认为你一定是因为这个原因感到不快。我只是列出我认为有可能
的原因,并就各种可能性提出我的想法。虽然我认为大多数人都不会是
这麽小心眼的人,但一种米养百样人,既然有可能,那当然还是要列出
来顺便回应一下罗。
不过从你如此丰富的经历,正巧可以证明:PTT 真是个卧虎藏龙的
地方啊! :)
: 这本来就不是资历之争
: 我从头到尾说的很清楚是我的心得,跟刚遇到的试译经验
: 只是你把重点摆在这的,也多次提到自己的经历,深怕被矮化
: 请回头去看,我之前从头至尾没提过自己的学经历吧?
你是没提到自己的学经历,但是「你」先在文中直接「质疑我不熟
悉你所述市场」,难道不是吗?如果不是你以「我所涉领域与你所述领
域不同」为理由来攻击我论述的立足点,我何必列出我的经历来证明我
提出相关论述的正当性?
你曾当过美国法院的翻译,那麽相信你应该看过审判庭上的辩论攻
防罗?那麽,你应该知道,对证人可信度的攻击一旦成功,可是足以使
证人证言失去证据能力的罗?今天你在文中质疑我不熟悉你所述市场,
就是在攻击我言论的可信度,我当然要举反证来推翻你的论述罗!
谁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呢?如果你不从我经历背景的角度来批驳我
的意见,就不会有後面这些论争了吧?不过这些论争(还有後来的自爆
经历)对本板也是有贡献的。相信对本板板友而言,知道你的经历如此
丰富应该是一大收获才是!
以後板上如果有人想请教关於外国翻译市场的事情,就知道要请教
谁罗! :)
: 我用我们是因为我和妻子共同接案,我们的看法都是相同的
: 打字时要使用"我们"这两个字,还需要事先向你申请吗?
当然不必事先向我申请。不过如果你这些言论是代表你们夫妻的共
同意见,至少你也应该要先说明一下。因为「我们」这个代名词可以代
表2人以上到无限多人。在讨论时,这类代名词如果不事先定义清楚,
当然会造成参与讨论者及阅听者的困扰。你没说,别人怎麽会知道呢?
此外,的确有些人在进行讨论时,会习惯使用「我们」、「你们」
之类的全称代名词进行论述。其产生的效果是,尽管实际上只有他一个
人这麽想,或者他指的只是和他对话的个人,但「我们」、「你们」这
类词汇会让别人以为除了他之外还有其他人的见解与他相同,或者他所
要驳斥的对象还包括对话对象以外的其他人。
不过既然你把状况讲清楚了,那大家就了解了,你这些看法是代表
你和你妻子的共同意见。
: 我们的确向总统府提出如何改善台湾翻译水准的建言
: 也收到回函非常重视,已经转呈马总统....
嗯,这样吗?那很好啊!不过政府的回函,很多都只是套用范本的
标准回应,希望你们这份建言是例外。
: 只有团体可以改变什麽吗?
: 就算是个人或少数人只要有心依然可以试着改变什麽
: 例如成立译者全国工会,这也是我们在讨论的目标
你没发现你的说法很有趣吗?一方面质问我改变是否只能靠团体,
但後面又说要成立「译者全国工会」...
我从来没有说只有靠团体才能改变什麽。不管多大的社团,最终都
是由个人组成的。会问你是不是代表某个团体发声,是因为你在文中使
用「我们」这个词,所以我在想你是不是代表着一群志同道合的人。
对了,在概念上,两人成双,三人成伍。所以只要人数大於一人就
能称之为团体。你和你妻子加起来两个人,当然可以称之为团体。而既
然你们有心并曾采取行动促进译者的福利,若说你们是译者权益团体,
你们也当之无愧。
: 更何况,要说服政府需要什麽机会?
: 多投书给政府民意信箱一样可以办到
: 只是要做不做而已!
当然,什麽事情到最後都是要做与不做的问题而已。只要做了就有
机会造成一些改变。只不过在现在这个号称「民主」的社会,集结的人
越多、声音越大声、牵涉的利益越大,影响政府的效果就越好。
这个社会的确有不少人,基於「个人」的理念去推动一些事情,但
若想真正让政府动起来,还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很多事情不是靠自己一
个人蛮干就能成事的。一事要成,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就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美制汽车的低能源效率一直以来都为人所诟
病,也一直有热心环保的人士在游说国会调高标准。但若不是遇到1970
年代的能源危机,今日的美制汽车可能一加仑还是只能跑十三英里。
总之,你当然可以在这里大声的说「要说服政府需要什麽机会?」
但除非你自己就是总统,否则现实会让你了解,想要成事,「机会」真
的很重要。
: 你提出不同观点我没有意见,这是你的自由,就如同我也有一样有发言自由
: 但是针对别人的文章,一字一句去批判,让人很不愉快
: 因为这一点也不像是意见讨论,而是笔战.........
抱歉,这是我个人讨论事情的习惯,因为我认为这样的进行方式比
写成一整篇文章来辩驳更清楚。尤其,当一篇文章中提及多项看法而非
单一论点时,如果以写另一篇文的形式来辩驳,一方面是在考验读者的
记忆力,另一方面也升高产生错误连结的风险。
此外,之所以会逐句、逐段表示意见,是因为我认为里面有值得论
述的事项。而这样的进行方式也可以直接引用原文,让阅读者清楚了解
究竟我论证的项目为何。
当然,或许对你来说,这样的回应方式让你觉得力道太强了,好像
在指着你的鼻子骂似的。不过这只是每个人行文风格不同造成的误解而
已。我也不是特别针对你才这样。如果你有空的话,不妨看看我在我在
本板的文章,在回覆别人的文章时,我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用这种方式。
如果以後还有机会进行讨论,希望你多多包涵罗。
最後,要实践自己在前篇所说的话。
对於 ilovelibby 板友,您在本篇文章中确实指出我的一些缺失。
虽然其中有些是因为双方在文字使用习惯、讨论方式上的差异造成的误
解,但我确实在一些地方上有所违误,造成您的不悦与误会,我深表歉
意,我没有丝毫质疑您专业能力及从业经历的意思,请您原谅。
另外,对於自己身为板主,没能够以身作则,在文中使用不雅词语
影响本板讨论风气一事,我也在此向本板所有板友道歉,请大家原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194.110
※ 编辑: TheRock 来自: 118.170.194.110 (05/01 02:22)
1F:推 lifegetter:XD 是好物,请多利用;hmm... :p 也不错 XD 05/01 02:31
2F:→ outhere:表情符号不是重点,态度才是.... 05/01 06:17
3F:推 lifegetter:网路对话因为缺乏肢体语言 容易产生误会 引起肢体冲突 05/01 08:23
4F:推 MWGEMINI:推楼上,另,回文使用逐条或整篇新写,各人习惯确实不同 05/01 12:23
5F:→ MWGEMINI:不过在BBS上,习惯逐条回覆的人有相当多数, 05/01 12:24
6F:→ MWGEMINI:台湾许多信件回覆也有这种风格~应该是学生时代的BBS习惯 05/01 12:25
7F:→ MWGEMINI:延续之下的结果~ 相较之下,经验上,遇到的日本人(本身 05/01 12:25
8F:→ MWGEMINI:主要是中日、日中笔/口译),日方信件往来多年就从未出现 05/01 12:26
9F:→ MWGEMINI:逐条回覆的内容,都是重写一篇~ 05/01 12:26
10F:推 Duarte:可是不管体裁如何, 总遇到有人 "见笑转受气"... 05/01 12:28
11F:→ Duarte:或者不就事论事, 转而挑剔别人的 "背景/出身/立场" 来说嘴 05/01 12:28
12F:→ Duarte:对於这类型的作法, 我个人向来深恶痛绝. 05/01 12:29
13F:→ buddhanature:态度决定一切,说话口吻可以看出一个人内心想法~ 05/01 13:04
14F:推 buddhanature:看原po(非指版主)出发点来看,本提供个人经验谈而已~ 05/01 13:10
15F:推 lollygagger:老实讲版主某些语气的确稍咄咄逼人,像是质疑对方,而 05/01 14:08
16F:→ lollygagger:不是交换意见 :P 05/01 14:09
17F:推 ywch:真得交流时要少用点'质问'的语气,因为文字少了表情容易有误会 05/04 01:57
18F:推 toshism:推lolly大说的 05/04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