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anna (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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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修正板规第九点 (同时举行投票)
时间Sun Dec 14 07:39:53 2008
公告日期:2008.12.14
公告主旨:修正板规第九点 (同时举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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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为建立本板尊重智慧财产权之风气、并避免板友在分享资讯时
不慎侵害他人权益,爰修正本板板规第九点如下:
第一项第十一款(新增):
未经授权不得转录他人图、文、影片创作。其经授权者,应依授权人之
指示、授权规范或网路资讯使用惯例,载明相关智慧财产权资讯(如作者
名称、再转录限制等)。
第一项第十二款(新增):
不得提供盗版图、文、影片之连结。
第一项第十三款(原第十一款):
其他被板主认定为不当之言论。
第二项(修订):
违反前项各款规定者,板主得砍文寄回并予以警告,其经警告仍再犯
者,处水桶二周、水桶四周、水桶半年,或永久水桶之处罚。
自公告当日起举办立法投票,为期一周,请大家踊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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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6.24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