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Rock (就是这样)
看板translator
标题Re: 遇到大陆客户会怕吗?
时间Sun Oct 12 12:20:33 2008
※ 引述《Birch (老妇人)》之铭言:
: 可能是我胆子比较小,接到对岸公司或委托人来的信说要找翻译,我通常都不会理
: 今天更夸张,有个人说他写了十七万字的小说要翻成英文
: 看到我的部落格,觉得有兴趣,想找我翻译
: 总觉得毛毛的......想拒绝,但还没想出理由(总不能说我怕你落跑吧?)
: 不过,我想以後跟对岸交流的情况,就翻译界来说,应该是会越来越多
: 也许,台湾翻译可以用「品质」做出口碑,把对岸的客户都抢过来
: 自己幻想中...
刚好看到你这篇,我想在回应之余,顺便对我在「北京创思智汇信息谘询」中的推文做
些说明。
从事翻译工作到现在,约莫十年时间,在这过程当中,听到不少人的稿费迟迟拿不到,
或因为翻译社倒闭导致一毛都拿不到的倒楣事。但这些事情从来没有发生在我身上过,
当然有人可以说这是我运气好,但我宁愿相信这是我个人的谨慎原则使然。
我的基本原则是(常态运用):
一、非在国内有据点的公司不合作。
二、非在业界有名声的公司不合作。
三、价格个人觉得过低的公司,不合作。
四、在价格上讨价还价的公司,在拿到款项後,减少合作。
(以下因未曾遇过,所以不曾运用)
五、曾经有逾期付款情形的公司,在拿到款项前,暂停合作。
六、合作一段时间後,发现该公司的客户半个都没听过,减少合作。
七、在税务上耍手段的(例如不开立扣缴凭单),停止合作。
在这所有原则中,最重要的是第一及第二个原则,而第一个又具决定性因素。
在国内有据点,意味着:
一、付款、取款容易。
二、探查公司是否存在很容易。
三、确认公司说词是否可信较容易。
四、出事的话,有本国救济可运用。
今天我会对非本地公司(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抱持不信任的态度,主要因为违反
了第一个原则。不过,对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我的不信任程度又更高了,理由在
於:
一、相较於其他欧美国家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付款到台湾较不方便。有
时可能还必须以三角转帐的方式处理,徒然增加成本及发生问题的机会。
二、相较於其他欧美国家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单位的公司管控能力较差,
再加以官商勾结情况严重,不良公司或地下公司较容易存在,可信度堪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习惯低价抢案。以低廉的费用及差劣的品质将中文翻译
价码拉低的罪魁祸首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绝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为虎
作伥。否则届时反受其害、欲哭无泪。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法进步但执法落後、司法制度遭党把持无从期盼公正、司
法人员素质不良,一旦发生问题,难以期待其能确实发挥救济效果。再加以我
国政府与该国政府在政治上的纷纷扰扰,我国人民在该国是否能够得到公正合
理的审判实有疑虑。而最糟糕的是,就算我们在司法审判上被吃豆腐,我国政
府也没有办法为我们据理力争呀!
当然,「未审先判」是不对的,但如果这些判断是根据客观事实做成,那就不是未审先
判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我认为这是趋吉避凶的方法。
股市大户坑杀散户,讲究「养、套、杀」。大陆政府对待台商的态度,也是「养(提供
优惠条件吸引投资)、套(让你投注大量人力、资金舍不得放弃)、杀(以当地人入侵
管理阶层,结合司法、行政、公安体制攫夺公司)」。也许某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
现在会乖乖付钱,用一堆低价抢来的案子喂饱你,但等到你没他日子会很难过的时候,
如果他说要降费用以反应成本,你的筹码在哪里?
台湾地区的人力资源,会不会也这样被坑杀呢?如果大陆利用台湾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源
让客户误以为低价也能得到高品质,正体中文翻译市场的价格会不会进一步崩毁?帮助
低价抢案者无异於自掘坟墓,不是吗?
最後,我要强调,以上这些都是我个人的意见,并不代表本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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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24.165
※ 编辑: TheRock 来自: 122.117.24.165 (10/12 12:24)
1F:推 lifegetter:不幸的是,这些联考都不考。 10/12 13:02
2F:推 RookieRun:唉,楼上推文,一针见血啊.... 10/12 16:50
3F:推 lifegetter:近十年前我在美墨边界经济区开会时,美商就经由惨痛教 10/12 16:59
4F:→ lifegetter:训严重警告与会者不要和陆商技术合作。因为在智慧产权 10/12 17:01
5F:→ lifegetter:侵权上他们都先杀再说,等官司拖拖拖,他们早站住脚, 10/12 17:02
6F:→ lifegetter:伤害早已造成。苦主反而因官司拖累无法继续发展。 10/12 17:03
7F:推 sourbelt:大推原po文笔及思路 10/21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