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vivre simp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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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作] 司法院院长徵求秘书
时间Fri Apr 25 17:34:09 2008
代贴徵才讯息。
请各位板友先了解下面这三点:
一、因为这个职位是约聘的,所以不需公务人员资格,也可以应聘。
二、资格条件的(一)之中, 1. 与 2. 不是同时需具备的。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但因为未来是要负责协助院长与国外交流活动相关事务,所以英文真的要够好。
三、薪水约四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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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诚徵约聘人员启事
一、徵才单位:司法院司法行政厅。
二、职称:专业秘书。
三、名额:正取1名;备取1名(候补期间自录取公告翌日起3个月)。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资格之一者:(具有留学背景、第2外语能力或法律背景者更佳)
1.大学英文(外文、翻译)系所毕业;
2.大学毕业以上学历,并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者。
【请择一检附下列证明文件:
新托福(IBT)96分以上、
托福(CBT)240分以上、
全民英检 (GEPT)中高级以上、
外语能力测验(FLPT)三项笔试315分口试S-3以上、
CEF语言能力参考指标C1或通过其他相当等级测验。】
(二)擅长规划、沟通协调能力者。
(三)热忱、务实,具备公文写作与电脑文书处理能力者。
五、工作内容:国际司法交流事务及其他交办事项。
七、工作地点:司法院司法行政厅(台北市重庆南路1段124号)。
八、报名方式:97年5月16 日前(以邮戳为凭),备妥履历表(含简要中文
自传、以英文撰述学习英语之经历、最近2寸半身脱帽相片1张)、
证明文件影本,并注明上班时间联络电话,挂号邮寄司法院司法
行政厅,信封注明「应徵约聘人员」等字样。
来函所附资料恕不退还。
如有疑问请电:(02)23618577转275黄祥睿先生。
九、书面审查合格者,另订期通知面试。
十、上网公告期间至97年5月 16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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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82.234.7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