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cy (JJ)
看板translator
标题Re: 後来…
时间Mon Jun 6 10:56:23 2005
我并无要和原PO笔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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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假日回家并无上网
所以我现在才来PO
过程其实可以很透明化
因为我留下所有交易过程中的电子邮件
的确我再过程中有一些不详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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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第二次要求重修时对方无回应
我也的确要求退费
但那是在已经被拖两个礼拜时的事
在两星期前我自己的部分已经翻好却只差她须修改的部分
原本是急着要交的却因为交给她而未动
(我也愿意把她翻译的文件给予大家评断,我的要求真的不高)
在当时我才有想自己翻的冲动
但至於她说打八折退费的事我真的不知道因为没收到邮件也无电话
如果我知道我会接受毕竟她也辛苦的接受我催作业的E-MAIL
但重点是我没收到阿>"<
至於我有再最後打电话说什麽~~走着瞧什麽之类的~~~~~
你查一下号码吧~~~~~~应该另有其人^^b
毕竟我曾在你的留言版上看到两三个关於翻译的怨言及威胁
去查查吧,这种话我是不会说的 ^^"""
以上
至於她说曾心脏病发的事我很抱歉
之前还有某网友说她翻译是为了妈妈的医药费
我也希望到此结束不再打扰你了
也希望你手上的CASE能好好翻,客源是来自於诚信和客户推荐
跟家教的道理是一样的^^
※ 引述《BAITER (小蛮腰)》之铭言:
开始颇无聊了
我建议资方若不满
就先发出网路存证信函
确认劳方收到後即可
期间若仍未和解
请资方提出告诉
由司法当作公正客观第三者裁决
一来可查出事实真相
一来可有所结果
结果虽往往是和解
但过程经由调查会厘清责任归属
如此对两造皆好
本板以身为一名译者的立场
自不可能倒向劳方
但就因曾经担任或正担任译者的身分
更不会因此偏袒译者
本板虽亟欲在查明此争议上贡献心力
但毕竟不是具拘束力的法院
即便想像由板友组成调解委员会
依法律的一般原则
调解结果从来不具强制拘束力
除非争端两造自愿接受
故本板无论如何是无法扮演仲裁角色
这类网路纠纷之所以层出不穷
主因即是人际间缺乏互信
以及缺乏良好互动所致
而在网路上更甚
两造若任一方觉得权益受损(似乎两造都如此宣称)
愿意和气且诚意解决问题是最好
否则建议诉诸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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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BAITER 来自: 59.121.195.47 (06/06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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