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ber (ennui)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Fw: [活动] 8/7声援吴氏跨性别婚姻遭内政部撤销
时间Sun Aug 4 22:49:10 2013
※ [本文转录自 lesbian 看板 #1H-fE7PH ]
作者: romacapri (romacapri) 看板: lesbian
标题: [活动] 8/7声援吴氏跨性别婚姻遭内政部撤销
时间: Fri Aug 2 00:57:37 2013
活动讯息
http://tinyurl.com/mv6k9c4
内政部闭门决定婚姻平权,请跟我们一起包围内政部,悍卫婚姻权!
台湾性别平权运动已经十年有余,一直以来各位朋友都为了自己的人权,努力
的生活,奋斗着,各位朋友辛苦了!
今年7月,台湾发生吴氏跨性别伴侣婚姻遭到内政部命令撤销的事件,在这个时
候,我们需要各界的协助与声援!
当越来越多国家逐渐开放同性婚姻、性别中立婚姻与跨性别平权的同时,台湾
内政部将在8月7日举行闭门会议,举办「研商性别与结婚登记问题相关事宜会
议」之专案会议,根据会议内容与内政部目前意见,不只是要试图封杀吴氏伴
侣的婚姻,更要为台湾进行已久的性别中立婚姻、多元成家方案等平权运动加
上另一层枷锁!
如果您愿意协助我们一起让社会重视这个议题,并希望内政部保护人权,邀请
您在8月7日下午1点到内政部门口与我们一起抗议,一起悍卫婚姻权!坚决反对
内政部的黑箱会议!这不只仅是吴氏伴侣一家的抗争,更关系着全台湾人的幸
福权利!
地点:徐州路5号内政部门口
时间:2013年8月7日下午1点起
交通方式:
捷运:台大医院站2号出口经常德街左转中山南路右转徐州路
公车:站牌「台大医院」:2, 15, 18, 22, 37, 208, 222, 227, 261, 615,
648, 849, 中山干线。下车後前往徐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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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懒人包
20130716 华视新闻杂志 跨性别婚姻保卫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yv-MdOOxBU 11分钟专访
http://newtalk.tw/news/2013/07/11/38070.html
改性别竟遭撤销婚姻 立委批於法无据
新头壳newtalk 2013.07.11 陈柔伊 黄郁姗/台北报导
民进党籍立委郑丽君、尤美女、台湾伴侣权益联盟,以及遭内政部撤销婚姻的
跨性别者吴伊婷、吴芷仪今(11)日召开记者会,质疑内政部取消陈情当事人已
合法登记的婚姻於法无据。
郑丽君表示,陈情当事人吴伊婷、吴芷仪2人原来的性别皆为男性,在分别接受
性别重置手术後,吴伊婷先到户政单位申请性别变更,2人於去年10月向万华户
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身分证上性别为1男1女。婚後数日,吴芷仪也申请性别变更,
万华户政於是发函请示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此案婚姻效力及称谓登载问题,内政部
最後以2人在结婚时是女性,婚姻关系不符民法1男1女原则,予以撤销。
吴芷仪表示,被局限在非男即女的性别框架上让她感到很焦虑,「我是追求性别
自由的人,这框架限制了我,我的性别就是我自己」,她认为内政部无权撤销她
们已经合法登记的婚姻。吴伊婷也表示,她们不解性别的重要性为何可以凌驾於
婚姻及家庭的价值上,「好像不把我们对彼此的承诺当一回事,很受伤。」希望
内政部能重新审理,否则将在23日前提出诉愿及准备後续的行政诉讼。
郑丽君和尤美女要求内政部提出法源依据,并指出2人在登记结婚时,法律上的
性别确实为1男1女,登记即有效,内政部凭什麽引述法务部结婚应为1男1女的
规定,以1纸公函撤销他们的婚姻。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科长胡美蓁表示,所谓1男1女前提的认定,究竟要以登记结婚
时的性别,还是重置後的性别认定为准,交由内政部自行审定。
郑丽君说,最遗憾的是内政部竟然选择不尊重当事人已结婚的法律事实,以主观
认定2人在结婚时都是女性,就撤销他们的婚姻。
尤美女指出,台湾已通过2公约法,法务部作为2公约法的秘书处,应带头落实人
权的保障,尊重家庭可以存在不同的形式、符合政府一直强调的人权立国。
针对这起跨性别者婚姻被认定为无效事件,伴侣盟理事长许秀雯表示,多元性别
人士的人权已遭受侵害,也凸显在台湾现行体制之下,婚姻当事人资格男女性别
2元对立的不合理性。郑丽君、尤美女要求内政部,「必须重新审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025656.shtml
联合笔记/内政部成婚姻警察?
【联合报╱梁玉芳】
2013.07.13 04:13 am
凭着身分证上记注的一男一女,一对跨性别伴侣合法地结婚了。但是,当许多异
性恋夫妻以各种理由争取离婚时,这对各自历经变性手术的伴侣却被内政部一纸
命令,要求撤销当初国家认可的法定婚姻。原因是两人登记结婚时,「生理性别」
不是一男一女。
内政部官员解释,虽然这对伴侣登记结婚时,「证件性别」是一男一女,可是两
人当时已经都动了性别重置手术,都变成女生了;结婚有效性得看「生理性别」才行。
内政部何时成了人民的婚姻与性别警察?在当事人仍愿厮守、婚姻又不侵犯他人
权益的情况下,政府居然如此积极追索这桩婚姻的「合法性」,不惜发文撤销,
倒教人对公务员的积极任事有了全新认知。
不禁要狐疑:若要如此坚守「一男一女」的婚姻要件,未来到户政事务所登记结
婚的民众,岂不都要先验明正身不可?
姑不论在实务上,真有人在婚後才发现丈夫带着女性的染色体;真正的问题在於:
若当事人仍愿意相互扶持、成为伴侣,为何国家的手非要伸入私领域,将人拆开呢?
这对跨性伴侣原是在法律与医学的夹缝中,才得以完成法定婚姻程序的,因为
「证件性别」的重发与「生理性别」的手术之间,出现了奇异的落差。这样的落
差,使得他们的婚姻得以短暂合法,挑战了独断的生理性别霸权。
但回到问题核心:国家的法律真有必要让有心组成家庭的人民,因为性别而受阻
於门外吗?当许多国家接受身分证件上注记「第三性」、也打破婚姻的「异性」
框架後,政府可否也别再当婚姻与性别警察,让不论爱人还是同志,都能成为合
法的伴侣吧。
【2013/07/13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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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254.19
1F:推 kirakaze:生理性别的框架就和他们老古板思想一样 08/02 08:33
2F:→ SystemL:既然已经是同性了那为什麽不加入我们一起争取同性婚姻伴侣 08/02 09:58
3F:→ SystemL:合法化 而还要继续着眼在"一男一女才是合法登记的婚姻"? 08/02 09:59
4F:→ SystemL:这岂不是大开同性合法结婚运动的倒车 怪哉! 08/02 10:00
5F:推 bb1234:1.寻求社会认同还是许多人的自我框架 2.我私心的觉得他们 08/02 10:24
6F:→ bb1234:其实是带有一点投机的心态(对於所谓的法定婚姻制度申请) 08/02 10:25
7F:→ bb1234:我也是很想要结婚的人,但是我并不会让我的伴侣去做改变 08/02 10:26
8F:→ bb1234:然後让我有法定结婚现定的机会,喜欢女人就是喜欢女人 08/02 10:27
9F:→ SystemL:我同意楼上 所以从头到尾只给箭头 身为法商领域的人我甚至 08/02 10:29
10F:→ SystemL:想不客气指出这是钻现行法制的漏洞 08/02 10:30
11F:→ SystemL:隔壁甲板#1Htff-_P也有人在推文里提到类似的观点 就是本案 08/02 10:32
12F:→ SystemL:即便最後异议成功 那也只对於一男一女婚姻效力有助益 对同 08/02 10:32
13F:→ SystemL:性婚姻的争取一点帮助也没有 08/02 10:32
14F:推 bb1234:推S大,如此不光明的行为只会让世俗对於同性关系加深误解 08/02 10:39
15F:→ bb1234:就如同志大游行每每都有很夸张的造型,我就和伴侣说 08/02 10:40
16F:→ bb1234:如果有天可以用一般社会阶层群落的人游行(温和生活化) 08/02 10:41
17F:→ bb1234:让本来反对同性关系的人也理解到我们就充斥彼此的生活中 08/02 10:42
18F:→ bb1234:和一般的普罗大众无异,以同等的态度认识我们,我就会参加 08/02 10:43
19F:→ bb1234:该同志大游行 08/02 10:43
20F:→ white9cat:这帮助,着重点在於二点:变性不影响婚姻事实。 08/02 13:27
21F:→ white9cat:同性婚姻是既成事实,并不会毁了什麽。 08/02 13:28
22F:推 padparadscha:显然b大和S大 不了解跨性别的朋友 你们讲这话 08/02 14:35
23F:→ padparadscha:跟异性恋用自我观点在批判同性恋是差不多的 08/02 14:36
24F:→ padparadscha:这对很明显是 跨性别的拉子 性别认同为女性倾向为女 08/02 14:36
25F:→ padparadscha:他们变性 并不是为了钻漏洞 法律也只规定结婚当下 08/02 14:37
26F:→ padparadscha:是一男一女 也并没有说婚後变性可以当撤销理由 08/02 14:37
27F:推 padparadscha:顺带一提啦 大多数的人都是用一般社会方式游行啦 08/02 14:42
28F:→ padparadscha:奇装异服是少数中的少数 但是我们也该尊重他们好吗!! 08/02 14:42
29F:→ padparadscha:同志平权的精神 就是尊重少数 我们也该尊重比我们少 08/02 14:43
30F:→ padparadscha:的族群不是吗? 08/02 14:43
31F:→ SystemL:没有人说变性是在钻漏洞 只是既然心理状态是拉子那为什麽 08/02 16:26
32F:→ SystemL:还要利用(法律上的)异性来登记结婚? 如此一来不正是强调了 08/02 16:26
33F:→ SystemL:"合法婚姻必须要(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才能成立"吗 08/02 16:27
34F:→ SystemL:然後对於其他同性伴侣而言 不能结婚的 还是一样不能结 08/02 16:27
35F:→ padparadscha:他只是运用过渡期的方便 如果我有过渡期我也要快点结 08/02 16:43
36F:→ padparadscha:婚姻的效果 是成家必需品 能结就结 08/02 16:45
37F:→ padparadscha:人不需要那麽自私 他们是LGBT的一员 他们有困难 08/02 16:46
38F:→ padparadscha:又因为同性婚姻关系被歧视被欺负 我们就挺他 08/02 16:46
39F:推 lescholar:我倒认为这案子比禁止同性婚姻还严重 因为内政部似乎连 08/02 23:20
40F:→ lescholar:依(现行的)法行政都没有做到 08/02 23:20
41F:推 bettordoe:我支持她们,因为有更多合法、实质伴侣的存在,有助於 08/03 14:49
42F:→ bettordoe:大众接受「这群人也是可以有幸福婚姻」的事实 08/03 14:49
43F:→ bettordoe:之前有一对跨拉+踢的新闻,大家都觉得很幸福很棒,这就 08/03 14:51
44F:→ bettordoe:是一种正面的影响 08/03 14:51
45F:推 esasin:今天内政部在事後取消不正是针对双方"後来是同性"这件事? 08/03 15:10
46F:→ esasin:换言之,公部门自认"依法行政"依的就是同性不能合法结婚 08/03 15:11
47F:→ esasin:(姑不论事後取消这招才叫没有依法) 08/03 15:12
48F:→ esasin:以为这个案子只跟跨有关,那未免想得太狭隘了. 08/03 15:12
49F:→ esasin:公部门哪管你是天生同性还是变性後同性,重点在"同性不可婚" 08/03 15:14
50F:→ esasin:确定这和推动同性婚姻无关? 08/03 15:16
51F:推 vul3c96:吴氏婚姻扞卫成功恰好打中内政部实质一男一女或法律一男一 08/04 00:22
52F:→ vul3c96:的矛盾点,不懂一些拉子为内政部帮腔不为自己往後权益扞卫 08/04 00:23
53F:→ vul3c96:的想法是怎样? 另外吴氏若扞卫成功同性婚姻刚好搭顺风车 08/04 00:24
54F:→ vul3c96:不懂很多拉子的眼光为何这麽浅显? 08/04 00:25
55F:推 vul3c96:内政部之所以要撤销吴氏婚姻,为的是筑出一男一女婚姻防护 08/04 00:28
56F:→ vul3c96:墙,推倒这堵墙,恰好替同性婚姻合法铺一条现成道路,怎麽 08/04 00:29
57F:→ vul3c96:有些拉子目光如豆,敌我意识不明。 08/04 00:30
58F:嘘 vul3c96:嘘回第2推 08/04 00:32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ember (114.27.106.73), 时间: 08/04/2013 22:49:10
59F:→ cuteclare:嘘 SystemL , 并非每个人都是圣人 , 稍微取巧一下不行唷 08/05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