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ra5 (zara)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心得] 往事
时间Thu Dec 31 12:47:43 2009
已经过了三年,大概所有的事情都忘光了@@"
一半是我讨厌这个过程中的我,一半也是因为时间的流逝,
我非常开心!! 因为我觉得第三者的我很脏,希望全部抹去。
但我想鼓励大家,你/你们值得更好的、珍惜你/你们的:)!!
我是因为孤单才当了第三者,
我不承认自己喜欢他,因为他有另一个她,
但简讯或电话甚至见面其实和一般情侣没两样,
也会说些爱啊!什麽有的没有的,
也曾经一起写部落格,
当时心里的确是心痛的,现在看却觉得好恶心!
因为要抢的东西最好玩(?)
瞒着他的女友过了一两年,中间经过吵吵闹闹,因为自己明明就不开心,
希望他分手,又不希望他真的分手,自己也搞不懂自己呀^^"
这种情况有个好处,就是虽然对外说自己有男友,
却还是可以大方的和男生吃饭、玩闹,与被追求,
半夜和男生一起出去看日出^^超自在的!!
也不是没提过分手,一说分手他马上杀到我家楼下,
真的是超不爽的!
总之到了最後,他因为认识了另一个的女生,
和新的女生在一起,也和原本的女友分手!
但我不以为意还是会打给他,他渐渐的对我说不要再联络了,
可是我还是会打 哈!
後来我接到他的电话,他说:我女友在我旁边,希望你不要再打给我了。
真是超丢脸又超伤自尊的。 之後仍然有联络,不过就渐渐的淡掉。
那时心里真的很难过,难过的不是想说我爱的人不爱我,
而是太伤自尊了呀,害我瞬间瘦了快10公斤完全吃不下饭。
也因为变瘦变的漂亮又自信(自己说的...),立刻就交男朋友,
幸福到现在!!!
自尊受损的那段时间曾想,有天你总会回过头来知道我的好,来求我。
但真正发生了却又很厌恶啊!!
我不是很会表达。
我相信这里的大家一定都有着颗爱人的心,但是别忘了最该爱的人是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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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arcecat:你的文里透露出你满满的恨,看似你不肯承认自己的爱,又 12/31 13:41
2F:→ farcecat:或是其实你恨他最爱的并不是你,你恨最後爱的是第三个人 12/31 13:41
3F:→ farcecat:Happy new year. wish ya can be let go 12/31 13:45
4F:→ zara5:囧`是我表达的很不清楚吗>< 後来那个人和他的新女友分手来求 01/02 19:46
5F:→ zara5:我0.0 但我非常害怕!! 只希望不愉悦的事快点过去~ 01/02 19:47
6F:推 goodmanisme:那麽爱ZARA的衣服阿 01/05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