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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重病期间领钱 要报遗产税
时间Fri Feb 13 11:34:17 2026
重病期间领钱 要报遗产税
2026-02-13 00:57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前因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名下有举借债务、出
售财产或提领存款情形,如果继承人无法证明相关资金具体用途,依《遗产及赠与税法》
规定,这类款项仍应列入被继承人遗产总额申报课税。
许多纳税人误以为,只要生前处分财产即可逃避遗产税,却不知道在被继承人重病期间的
资金变动,纳税人负有举证说明义务。
台北国税局指出,国税局查核遗产税案件时,若发现被继承人临终前有出售财产或大额资
金异常,抑或密集提领存款,会向医疗院所函查被继承人当时身体及精神状况。若经查证
,被继承人已处於意识不清、认知功能受损或无自行处理事务能力,而继承人未能举证说
明资金流向及用途,这笔资金及提领款将被认定为应课税遗产。
举例来说,国税局依查得资料发现被继承人陈先生(化名)在死亡前一个月住院期间,名
下投资上市柜公司股票全数售出,金额为1,000万元,但继承人、陈先生的儿子仅列报银
行存款50万元的异常情形。
经国税局向被继承人就医医院查证,陈先生出售股票时为昏迷无意识状态,无法自行处理
财务,因此请陈先生的儿子提出说明,陈先生的儿子虽表示出售股票价款是为了支付陈先
生医疗费及购买营养品,但却只拿得出200万元医疗单据,其余800万元无法说明用途,因
此国税局将其并计遗产总额课税,并加处罚锾。
国税局提醒,被继承人生前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出售财产,相关资金流动为遗产税课徵
关键,纳税人应妥善保留发票、收据或证明文件,若无法提示用途证明,应依规定并入遗
产,避免因漏报而遭补税并处罚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2723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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