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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小屋换大屋重购退税失败? 纳保官眼尖:
时间Mon Jun 9 14:20:18 2025
小屋换大屋重购退税失败? 纳保官眼尖:还有土增税可退
2025-06-09 10:2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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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换屋前要先搞懂退税资格,以免错失节税机会。房市示意图。记者游智文摄影
民众出售原有自用住宅并购置新宅时,若符合税法规定,可申请「重购自用住宅退税」以
减轻税负。不过实务上,重购退税其实分为两种,一是综合所得税的房屋交易退税,二是
土地增值税的自用住宅用地重购退税,两者适用税目不同、主管机关也不一样,若不熟悉
规定,很容易产生误解甚至错失退税机会。
日前,高雄市一名陈姓女子面临类似状况,她出售市区一间屋龄逾20年、约40坪的集合式
住宅,成交金额450万元,再以750万元购入高雄郊区一栋屋龄11年、总建坪逾60坪的透天
厝,自认符合「小屋换大屋」政策,因此申请重购退税,却遭国税局通知不符资格,还须
补缴6,000多元综合所得税,让她错愕不已。
经媒体报导後,引起国税局纳保官阿凤(化名)关注,她主动调阅资料後发现,虽两间房
屋表面上为「小换大」,但依《所得税法》计算,是以「房屋现值」为基准,新购透天厝
的房屋现值仅103万元,明显低於原旧大楼的249万元,因此未符合综所税退税中「新屋大
於旧屋」的条件,确实须要补税。
虽然所得税部分无法退税,但阿凤并未就此止步,她进一步检视资料时发现,陈小姐虽不
符合综所税退税条件,却极有可能符合《土地税法》下的「土地增值税自用住宅用地重购
退税」,她立即联系高雄市税捐稽徵处确认,果然发现陈小姐尚未提出退税申请,决定隔
日面谈时当面说明。
隔天在纳保室会面时,陈小姐表达对补税结果的无奈与不满,阿凤一方面耐心解释所得税
补税原因,一方面也告诉她另一项土地税退税的好消息。并为了避免她奔波,主动联系地
方税机关纳保官跨局协助,现场引导陈小姐完成申请流程。
最终,陈小姐不仅理解综所税的补税缘由,更顺利申请土地增值税退税,隔月便领回2万
多元退税金,并如期缴清所得税。
这起案例凸显一个重要观念,重购自用住宅退税其实有两种,一是针对「房屋交易所得」
的综合所得税退税,另一则是针对「土地增值额」的土地增值税退税,两者条件不同、管
辖单位不同,民众若不了解,可能误判资格或错失申请机会。
国税局提醒,若对退税资格有疑义,建议可谘询纳保官,由专人协助厘清状况,避免权益
受损。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9402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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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pservice: 这个不是新制的房地合一所得税 06/10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