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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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网销、营业人统编 都要揭露
时间Wed Mar 20 09:55:50 2024
网销、营业人统编 都要揭露
2024-03-20 00:24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 /台北报导
网路交易愈来愈普遍,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透过网路销售货物或劳务,应在网
路销售页面及相关交易应用软体或程式明显位置,清楚揭露营利事业统一编号及税籍登记
的营业人名称,让消费者安心交易。
台北国税局说,随着网路科技蓬勃发展与民众消费习惯改变,许多交易行为已自实体店面
走向网路,例如营业人透过虾皮、露天等网路销售平台、自行架设网站或行动装置App等
通路销售货物或劳务,或运用Facebook、Instagram或Line通讯软体开设粉丝团、社团等
,宣传商品并完成买卖,均属网路销售行为,这类营业人应在网路销售页面的明显位置,
清楚揭露统编及营业人名称,以供辨识。
国税局表示,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透过网路销售货物或劳务,每月销售额未达货物8万元、
劳务4万元者,可暂免办理税籍登记。
此外国外卖家透过网路销售货物给国内买受人,且进口货物收货人或持有人为买受人,则
属进口货物,其应纳营业税由海关代徵。前述两类卖家依法免办税籍登记,尚无揭露税籍
资讯问题。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84244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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