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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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增购停车位缴地价税 自用优税须另外申请
时间Tue Nov 28 10:45:04 2023
增购停车位缴地价税 自用优税须另外申请
2023-11-28 00:28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报导
基隆市税务局表示,民众增购停车位,即使地号与房屋的土地地号相同,仍要记得向稽徵
机关申请自用住宅用地课徵地价税,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税务局指出,有民众房子原已按自用住宅税率课徵地价税,後来增购停车位,常误以为地
号与房屋土地地号相同,而不必另行申请,导致停车位按一般用地税率课税。
地价税一般用地税率在千分之10至55间,但自用住宅用地税率仅千分之2,与一般用地至
少差距四倍以上。
税务局提醒,若地上建物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条件,而新买车位是停放自己的车子,并未出
租或作其他使用,记得申请自用税率,在当年9月22日前申请,当年度就能适用,若超过9
月22日,就得等到次年才能适用。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0265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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