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hywoei (钱难赚~)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夫妻赠与後离婚卖屋
时间Mon Jun 15 06:37:12 2020
各位大大好, 有一问题提问
手上有一间房屋 是在100/3月 婚後购入
於107/11月 在离婚之前利用夫妻赠与方式取得後 双方在107/11月底离婚
近日想出售该房屋 正在研究税的问题
这间房屋是适用旧制还是房地合一新制?
因为有看到文章提及只要夫妻共同持有不动产时期满两年 即可使用旧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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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592174234.A.D87.html
1F:→ taoist9999: 不动产在婚姻持续期间以「夫妻赠与」方式办理所有 06/15 23:25
2F:→ taoist9999: 权移转登记之後再卖出的所得税:取得日、持有期间 06/15 23:25
3F:→ taoist9999: 及成本认定方式适用财政部106.3.2台财税字第105046 06/15 23:25
4F:→ taoist9999: 32520号函释。 06/15 23:25
5F:→ taoist9999: 本件依上述函释第一点,出售时应以配偶间第1次相互 06/15 23:25
6F:→ taoist9999: 赠与前配偶原始取得该房屋、土地之日为取得日,据 06/15 23:25
7F:→ taoist9999: 以计算持有期间及认定应适用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 06/15 23:25
8F:→ taoist9999: 7类规定计算房屋之财产交易损益(以下简称旧制房屋 06/15 23:25
9F:→ taoist9999: 交易损益)。 06/15 23:25
10F:→ taoist9999: 至於旧制房屋交易损益之计算,请看该函释第二点。 06/15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