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kan (Peter)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一下名模条款
时间Wed May 6 12:47:43 2020
我做传销的朋友说他们组织说他们今年可以用核销费用。
可是他们没有所谓的薪资,因此以往报税没有所谓的薪资扣除额。
我看了一些报导对名模条款的解释:
「
薪资特别扣除额不只有固定 20 万元,也可以选择用凭证核销「薪资必要费用」,项目包
含「职业专用服装费、进修训练费、职业上工具支出」三种,也就是说,2020 年缴所得
税时,如果你发现上述三项费用高於 20 万元,可以选择用核实扣除,对於演艺相关的人
员颇有利,而每项核销费用上限为薪资收入的 3% ,只要年收入超过 670 万,就可选择
选择薪资必要费用项目来扣除,对年收入高的人较有利。
」
以一般有薪资所得者,超过20万就可以用核实,没有超过就用标准,但以无薪资收入者,
如果他们核销的费用没有超过20万也可以列举吗?
※ 引述《jasonfun (祥)》之铭言:
: 由於差一万多就可以跳一个级距(我职业是医师)
: 想说有什麽遗漏可以拿来申报
: 去年刚好有一个十万的课程费
: 那因为我用"电子结算缴税申报系统"
: 找不到可以登入的地方
: 这个是要在那边输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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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2.63.3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588740465.A.C8E.html
1F:→ cdfreen: 一定有控所得类别,只有薪资所得才有薪资特别扣除额 05/06 12:53
2F:→ cdfreen: 以安丽来说,所得就有执行业务所得、薪资所得和其他所得 05/0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