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ji (Temp s'envole)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医疗费可以只『部份』用凭证里的金额吗?
时间Wed May 7 00:29:36 2014
※ 引述《awaeleven (在植树节植牙)》之铭言:
: 今年报税软体帮报税人列出了许多家医院的医疗,但还是有缺漏。
: 除了有些医院没列出来之外。有些医院虽然有列出,但金额有缺少。
: 但有一些诊所,软体所列出的金额比我收集到的收据还多(有可能是我把一些收
: 据弄丢了)
: 那麽,报税时,可以只补上收据>软体 的医院诊所吗?如果收据<=软体,则以
: 软体为准吗?
: 感谢回答。
请问一下如果以前都是由另外一位家人申报父母,
所以他看的到父母医疗费用的金额&明细了
现在改由我申报 将由自己手动输入家人看到的金额 (好像只能放我名下?)
这样我需要附收据吗? 因为不知道家人有没有留阿
也不方便去国税局申请阿
(因为还需要家人的身分证 住不同县市不方便取得 父母也没有自然人凭证)
另外, 请问我的医疗费用线上没有全看到 自己更改 但只看到医院总金额 但没有明细
那我怎麽会知道是哪张医院没申报到阿?
那是不是我寄出全部收据才行了?
谢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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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anji (49.159.135.129), 05/07/2014 00:36:31
1F:推 akakapo:不用另附收据,因为你输入的也是系统带出来的资料而已。 05/07 11:59
2F:→ akakapo:若是我会把"该医院"的收据全部寄出。这点真的让人很困扰, 05/07 12:01
3F:→ akakapo:希望哪天国税局跟健保署能再改进啊 05/07 12:01
4F:→ wanji:谢谢 05/07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