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45 (苦尽)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扶养亲属的保费-非健保怎麽更改?
时间Fri May 18 22:23:33 2012
不好意思,本人是报税新手,如果问题太过愚蠢请多多包涵^^""
简述一下我的情况 单身 扶养弟弟的两个小孩
昨天在用自然人凭证时进行报税时 碰到一个问题
在列举扣除额那边 人身保险费-非健保之保险费
我看置底是每人 24000 所以我金额的部分打了24000*3=72000
但是他在计算可扣除金额 却自动帮我改成了24000
这部分该从哪边修改呢?
还是其实是一户只能报24000???
或是有什麽其他我不能列举的可能呢?
PS.要保人跟被保险人是同一申报户无误
拜托请帮忙回答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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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U为什麽可以在里面?
│ ‧ I MISS... ‧‧ BELIEVE~ (亮ちゃん可不可以│ ○ ○ ○
│ o ▆◎
︶ 不要那麽爱我...)│ —
亮> <
P)
庆>>
│ 增﹀
手σσ ︽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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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 > ╥╥╥┘
│轮他掌镜了啊 ψDarlingCat
╰────────── Never Ending Wonderful Story ╯ SHIGE我要去救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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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219.144
※ 编辑: ex45 来自: 111.250.219.144 (05/18 22:25)
1F:推 minichobits:保险费应该是要直系亲属才行认 05/18 22:50
2F:→ akakapo:只限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保险费才能列举。 05/19 10:55
3F:→ ex45:谢谢楼上两位 :) 05/20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