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ancho (放过自己)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加班费里头有分免税与应税???
时间Mon May 5 13:22:51 2008
※ 引述《kiwima (test)》之铭言:
: ※ 引述《kiwima (test)》之铭言:
: : 我看公司的薪资明细,加班费里头有分免税与应税
: : 那是不是我的课税所得,除了扣掉每月薪资已经扣的所得税
: : 还要扣掉那些免税的加班费与免税的伙食津贴1800元呢??
: : thanx
: 哈 刚查了一下google...自问自答好了
: 除了本薪以外的其余薪资名目,也有免税额度
: 国内的薪资结构相当复杂,公司往往为了少发年终奖金,往往把本薪压很低,然後加上
: 伙食津贴、交通津贴等等名目,构成一个月的薪水。 上班族,你可注意了!
: 所得税法规定,「除了本薪以外之公司福利,按月一千八百元以内之伙食津贴、
: 公司旅游等,可不列入员工薪资所得」。你千万别傻傻地都报上去,
: 让我们的政府捞你一票。 (不过,如果你良心过意不去,真被捞了,喊痛也不理你 )。
: 加班费可免税
: 在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加班时数内加班费可免纳所得税 (男生一个月 46 小时,
: 女生一个月 24 小时)。 通常,在规定的加班时数外的加班费就不能免税,
: 但如果公司机构在国定假日、例假日、特别休假日的加班费就可以免纳所得税。
我想请问一下
如果公司把加班时数都算入应税金额时
是要藉由报税减掉
还是一定要由公司拿明细
从中扣除加班费呢
如果公司没有明细
而且公司认定全部都是应税金额时
该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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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1.15.87
※ 编辑: anancho 来自: 140.111.15.87 (05/05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