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全身而退王)
看板tax
标题网路报税漏报的免罚规定。
时间Thu May 1 17:15:16 2008
自去年起,网路报税只要照着到国税局申请出来的所得清单报税,
後续如果发现还有清单中没有的所得,这样的漏报是不罚的。
算是对网路报税的民众非常大的优惠。
(但执行业务和财产交易的漏报不算在内,这类收入本来就不会有所得清单出来)
因为手写报税和二维报税即使照着国税局的所得清单报税,
後续发现有漏报的话,还是会罚的喔。
毕竟国税局的立场是鼓励诚实申报,
民众以为这笔收入没有被国税局掌握就不报并不能够成免罚的理由。
对於手上的所得资料没有信心的话,请一定要用网路报税。
以下是去年的新闻稿:
台中讯)自今(96)年起,综合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透过网路办理结算申报,若有短漏报所
得,且该短漏报之所得属於纳税义务人已依规定向稽徵机关申请查询,而查询清单中未能
提供之各类所得凭单资料者,可免予处罚。
中区国税局指出,为推广网路申报并提升为民服务品质,财政部於96年4月27日修正发布
「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第3条,明定纳税义务人自办理95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
报起,如采网路申报而短漏报符合上述所得情事者,免予处罚。
中区国税局强调,纳税义务人虽透过网路办理结算申报,但短漏报所得系属下列情形者,
仍应依法处罚,并无免罚规定之适用:
一、 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或受抚养亲属未依规定向稽徵机关申请查询,而於结算申报
时短漏报所得者。
二、 短漏报之所得属於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或受扶养亲属已依规定向稽徵机关申请查
询且稽徵机关亦已提供之所得资料者。
三、 短漏报之所得属於所得查询范围以外之所得者,例如:属
执行业务、财产交易等
所得、由个人给付而无须开立扣(免)缴凭单之租赁所得等。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该局将竭诚为您服务。
--
▄▄▄▄▄▄▄▄▄▄▄▄▄▄▄▄▄▄
▄▄▄▄▄▄▄▄▄▄▄▄▄▄▄▄▄▄▄
▄▄▄▄▄▄▄▄▄▄▄▄▄▄▄▄▄▄▄
▄▄▄▄▄▄▄▄▄▄▄▄▄▄▄▄▄▄▄▄ 帽子抑或是蛇?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8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