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s (继续加油)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请教关於员工分红的股票股利所得
时间Sun Feb 3 12:15:46 2008
由於在爬文与中找不到解答,请各位不吝指教。
我在网路上看到这一段说明:
在12/31/2009促进产业升级条例落日之前,员工分红面额部份列员工薪资所得;
配发股票可处分日次日之收盘价超过面额之差额部分,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
全年收入超过600万元者,则需加徵20%最低税负所得税。
我疑问是,假设我拿到一张员工分红股票股利,可处分日隔天市价是100000
如果我的其他年所得是600000,那麽我的年度所得就是700000吗?
然後接下来就是用700000当作总收入去扣除其他项目然後计算累进税率吗?
还是说如果加入股票市值後年收入未超过600万,则员工分红股票股利并入
年所得的部分可以用面额计算? 也就是我的年所得变成610000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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