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bug (也许我没有懂很多)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抵税项目
时间Thu Jan 10 01:57:44 2008
※ 引述《satim ()》之铭言:
: 我想要请问一下
: 高速公路过路票收据可以作为个人的抵税项目吗?
: 因为爬文大家似乎都只有说公司行号可以作为交通费抵
: 还有就是如果是去诊所的一些自费医疗项目(健保不给付)
: 可以算入抵税的项目吗? 还是要请他开收据才算数?
: 谢谢!
个人所支出的费用是否可以扣抵
需要税法明文规定才可以~~
交通费并非所税法第17条一项二款所规定扣除额内之项目~~
自然不可以扣抵~~
公司因为是用营利事业所得税~~
属於所得税法内规定得以扣除的费用~~
所以是不一样的~~
另外医疗收据是否可以扣抵~~
依据财政部解释令必须要主管机关登记~~具备完善会计制度公私立医院~~
後来因为全民健保的推动~~
放宽到只要是参加全民健保不论是大至医疗院所小至地方诊所都可以报~~
但是因为医疗扣除额属於列举扣除额~~
虽然没有上限~~
但是若凭证未超过标准扣除额46,000元~~还是选扣比较多的标准扣除额~~
除非你勇敢一点~~虚报扣除额~~
没抓到就过关~~抓到就补税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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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40.17.87
1F:推 satim:谢谢! 所以只要医疗收据累计在46000以下,无论是否属於必须 01/10 23:58
2F:→ satim:接可以申报看看罗! 01/1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