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changel (同学好走)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赠与税 父母出钱买房 约定直接过户给 …
时间Tue Oct 30 02:03:12 2007
※ 引述《zarvart (TQC)》之铭言:
: ※ 引述《archangel (同学好走)》之铭言:
2.
若父母为买方(共同持有),以第三人利益契约的方式,不经过他们的名字直接过户给我
加上 房屋评定现值+公告土地现值,若没超过222万,以上这样是完全合法的节税方式
吗?是不是还是要辨,申请赠与税申报,只是不用缴钱?
是的 可是还是要课契税6% 印花税 代书费千分之一
而且最好是办 拿完税免税证明 以後比较不会麻烦
所以说,如果我用此方案的话,就要提醒代书,要申报赠与税,并拿完税免税证明。
那以第三人利益契约的方式,是要另外定立契约,注明约定不动产所有权直接移转
给我,还是在签定房地买卖契约时,注明在房地买卖契约书中就好?还是二者都可以?
3.
2的案子,若 房屋评定现值+公告土地现值,超过222万,则超过的部分要课与赠与税
则,买房子时,请父母将超过的钱额贷款(假设超过60万),并在买卖契约中注名过户
时一并将贷款过户给我,则赠与的金额就还是222万,case3这样是完全合法的节税方式
吗?也是不是还是要辨,申请赠与税申报,只是不用缴钱?
是的 附有负担赠与 可是前提是你要有缴款能力 这点国税局会查
如果是未成年或没有工作 国税局会不承认 除非你要举证
而且还会查贷款的钱是否是父母所给 查银行资金流程
一样还是拿个完税证明比较保险
虽然成年,毕业,役毕,但还没有工作,本来想说超过222万的部分用贷款,以下年度
(97年度)的父母可免除赠与税222万来还贷款,这样没有虽缴款能力,贷款的钱也是父
母所给,但这样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吧?(我不太清楚)
还有,方案三所说的'拿个完税证明'是说
赠与价值=房屋评定现值+公告土地现值-贷款负债=222万<=免税额222万
来申请的完税证明,其实还是不用缴赠与税,是这样吗?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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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51.136
1F:推 zarvart:第二个问题 是的 先贷款 明年父母给222万是可以的 10/31 22:39
2F:→ zarvart:接下来的答案也是是的 10/31 22:40
3F:推 archangel:谢谢你 10/31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