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mj4551 (cmj)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如何证明漏报税额理由?
时间Wed Apr 5 12:55:14 2006
※ 引述《Lemonpie (山水有相逢)》之铭言:
: 刚刚收到国税局来函,
: 去年的税额漏报,很不幸的是又超过一万五千,
: 会被以所得税法110条加倍处罚.
: 漏报的原因是我去年三月调职换单位,
: 户籍又在南部,
: 漏掉的资料我跟家人都没有收到,
是没收到?而漏报
: 後来我跟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
: 也都没有漏报的这三张扣缴凭单才去报税.
还是没有这三张扣缴凭单?
: 唯一的生机是〔如有疑义检具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 但我不知道怎麽证明不存在的事情
如果是没有收入的事实,就要看是那个单位发出的扣缴凭单,依事实说明
: 没有收到资料所以我没有报税
如果是有收入事实,只是没有收到而漏报
恐怕是要补税了
: 要怎麽检具资料才能免除罚款呢?
: 谢谢大家帮忙:)
建议今年要申报,采用上网申报;或是可以上网核对一下所得资料,
这样比较不会有漏报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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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中华电信的出国卡
寻觅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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