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bon (苏波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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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何谓无谋生能力?(已看过)
时间Mon May 10 19:15:10 2004
依规定得列报为扶养亲属者,有下列四大类:
一、纳税义务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
已满六十岁或无谋生能力,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
(後略)
前述所称「无谋生能力」,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或残障手册者。
(二)身体伤残、精神障碍、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医疗养或尚未
康复无法工作或须长期治疗者等,并取具医院证明者。
(三)纳税义务人及其配偶之未满六十岁直系尊亲属,非属军教免税
所得者,且其当年度所得额未超过免税额者。
(四)其他经村里长调查证明,显无谋生能力并取具村里办公处之文书者。
所以以你的情况,妈妈是可被你兄长申报为受扶养亲属的!
贴一篇文章给大家参考:
http://www.mof.gov.tw/content.asp?CuItem=16535&baseDSD=5&CtUnit=11
※ 引述《wspwsp (moon)》之铭言:
: 看过的讨论串,
: 有文章提到失业不算无谋生能力
: 所以不能列作受扶养亲属
: 可是又有无谋生能力的说明说到
: 若是所得未超过免税额即为无谋生能力
: 即可列作受扶养亲属
: 到底哪个对呢?
: 是不是只要总所得未超过免税额74,000
: 即可让兄长列作受扶养亲属呢?
: 母亲今年五十多岁
: 没有任何收入所得
: 是否可让兄长列作受抚养亲属
: 就可以与父亲分开报税(父亲仍有正常收入所得)?
: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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