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看板talk
标题Re: [偷可] 这里是偷咳板
时间Wed Jan 21 10:22:15 2026
法律人自己就是破坏普罗大众对司法信任的元凶吧?
之前外遇除罪化喊得惊天动地
举了多少欧美“先进”国家当例子
讽刺反对者食古不化、靠法律保障情感的生活巨婴
还说只是刑事除罪,民事赔偿还是存在
结果呢?
依照该惊世法官的判决认知,
夫妻彼此仅存财产继承权,还是在财产共有制的条件才有效
当一个社会失去法律,多数人其实不会变得更自由,
反而会因为资本累积和阶级复制固化
导致更多权益被掌权者剥夺
所谓的马太效应
换言之,
整个社会将变得更依循原始丛林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
毕竟抽象且没有明文化的道德标准,最终评判是掌权者
回到欧美国家对於离婚诉讼的判决习惯
通常是败诉者要负担高额赡养费或将持有财产瓜分大半给前妻(夫)
这样至少保障了婚姻制度的意义,又能保护婚姻内的相对弱势
毕竟敢乱搞或对婚姻不负责,就要付出相对应的代价
台湾有吗?
之前说好的民事赔偿保护婚姻弱势方的承诺呢?
把婚姻制度搞到只剩去户政登记,换发身份证的意义
哪个欧美国家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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