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joyu (GIEE)
看板studyteacher
标题[国小] 问有关报考前的离职同意书、切结书?
时间Sun Apr 22 14:12:37 2012
请问报考县市联合甄选时,常有要附上「原任职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书」,或
「自愿切结未能拿到离职同意书」自愿放弃,那麽,如报名时已任职於私校,
但未能出具原任职学校的同意书? 或届时无法拿到离职同意书,是否就表示
即便复试通过,也无法获聘? 是否有人有类似的经验,可以分享?
注:任职私校,总无法直接向上级表示考上公立就走,毕竟先求有,再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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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9.170.98
1F:→ ijoyu:teacher 04/22 14:46
※ ijoyu:转录至看板 Teacher 04/22 14:47
※ ijoyu:转录至看板 sp_teacher 04/22 14:49
2F:推 buttermimi:考上没有离职证明,视同初聘,无法计算在私校年资 04/22 17:26
3F:→ buttermimi:但可报到 04/22 17:26
4F:推 buttermimi:简章的状况应是公立老师出来考才要附 04/22 17:28
5F:→ ijoyu:那考上再补给离职证明就可以了是吗?届时还是可以采计年资? 04/22 21:29
6F:推 buttermimi:是的,考上再给离职证明即可,先看私校聘书的规定,每 04/23 13:02
7F:→ buttermimi:校的违约规定不同,离职证明最好要加注服务成绩优良 04/23 13:03
8F:推 buttermimi:私校年资考上公校後可采计 04/23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