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odirty (最接近成为富翁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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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有关101高雄市特教代理授课节数与超钟点
时间Mon Aug 20 23:37:21 2012
有关高市101特教代理超钟点的教育部及教育局回函
看完还是并不清楚高市的回覆为何?就我的认知及解读如果是不减课就是超钟点
不知是否有人有更详尽的说明....
等到有时间确认再跟大家报告,先把教育部及教育局的回函附上如下:
以下是教育部回函:
黄先生:您好!
您101年8月9日寄给部长的信,我们已经收到,谢谢您的来信。
您来信所提高雄市国中小特教代理授课、减课问题陈情事项,部长十分重视,特别交代
处理,敬复如下:
经查教师课税配套方案,国民中小学特教教师比照普通教师采均减2节课办理,并因100学年
度第2学期学校课程已排定,故采原任教师超钟点方式办理,至於101学年度开始,除减课後
所余课务无人代理,仍得由原任教师超钟点办理外,将改采增聘钟点代课教师以减轻教师教
学负担。惟您所提特教国中小代理教师甄选事项,系为地方政府所辖事项,故本部将转请高
雄市政府教育局妥为处理。
若您对於本部回复内容仍有不了解之处,欢迎再次来函询问,本部将竭诚为您服务。尔
後您对於本部有任何建议,仍请不吝赐教!最後,再次谢谢您宝贵的意见,谨致上十二万分的诚挚
祝福。
敬祝
事事顺心!平安喜乐!
教育部 敬上
以下则是高市教育局回覆:
亲爱的黄先生 您好:
有关您於101年08月09日致教育部长信箱反映有关「高雄市国中小特教代理授课减课问
题」乙案敬悉,兹将查处结果敬复如下:
一、依据高雄市101学年度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暨学前特殊教育教师联合甄选简章办理。
二、有关简章/拾壹、分发、任用/三、补分发与代理教师分发/国中小代理教师每周授课节
数依课税前结束授课;惟该代理教师比照正式教师,於101学年度起,依据教育部101年1月
16日台国(四)字第1000220308号函暨101年1月18日台特教字第1010011723号函课税配套,
有关补助国民中小学调整教师授课节数及导师费实施要点执行补充说明(101.01.06)办理。
倘您对本案处理结果还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局特殊教育科业务承办人王耀梓联系(电话07-2011550转1504),我们同仁将会再详细为您说明。感谢您对市政的关心并热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长郑新辉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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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97.28
1F:→ popomilk0119:我有听说特教老师的课不是优先让有特教资格的代理上 08/20 23:42
2F:→ popomilk0119:找不到才让老师超钟点,不是吗? 08/20 23:43
3F:→ toodirty:之前很多人打去问,代理是没有超钟点的费用也没减课 08/20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