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spider (I have a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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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11/25北市特教科长与教师对谈减课方案
时间Thu Nov 24 21:55:30 2011
我来说一下国中目前的方式:
集中式特教班:3人
方案一:设双导师
节数小计:原44节(12+16+16) (新制42节+2节超钟点)
(1)设双导师後不减课(12+16=28,28/2=14)
(2)原专任16节,减课2节後专任14节
(3)上课节数导师14节(两位导师,辅导学生增加人力,2份导师费6000元)
专任上16节(其中2节课以超钟点计)
方案二:设单导师(导师12节、专任16节)
节数小计:原44节(12+16+16) (新制38节+6节超钟点)
(1)一份导师费3000元
(2)原导师12节、专任16节。减课後导师10节、专任14节
(3)上课节数导师12节、专任上16节(其中2节课以超钟点计)
看完配套之後,我只能说教育局算得很精,
完全没有站在老师的角度来说,
政府有种一点不要说"课多少补多少"
缴税本来就是国民应尽义务,
政府就说"老师们你们来尽国民的义务罗~"
没有诚意课多少就补多少那就不要有配套,
我也心甘情愿的缴税,
结果搞出一个单导师或是双导师,
法规不是已经调整为特教班双导师,
结果原来导师12节还要多2节课,
感觉双导师是原罪的样子,
让多数人好像比较倾向单导师,
要不是明天下午满堂还蛮想去炮轰一下特教科。
※ 引述《PPanda (皮胖达)》之铭言:
: ※ 引述《arran (还好这个世上没有时光机)》之铭言:
: : 各位特教老师好
: : 早上我学校收到一份教师会的公文
: 我有看到这个文,手边没有,但是这个文的在方案的基础设定上有问题,
: 他在方案一、二时直接把原始节数拉到21节(98年局里的实施要点是不少於20节),
: 然後才因为减课少2节...
: 我有听过特教老师最早之前是比照科任...
: 但是考量到到特殊性所以节数较少(不确定是否为真)....
: 如果是这样...会变的越改节数实质减少越少...
: : 明天 11/25 下午 2:00,特教科长将在北市教师会和老师们讨论课税减课方案
: : 关於资源班的减课办法,特教科有两个方案
: : 方案一:每班领 1 份导师费,两位老师每周授课 36 节
: 但是挂导师那个节数较少
: : 方案二:取消导师费,每班两位老师授课 38 节
: 另外方案一二的总节数似乎颠倒了...(因为手上无文不能确认)
: 怎麽会取消导师费节数还比较多...
: : 以上两个方案是有关国小部分的,国中部分的我忘了看
: : 由於公文来得太仓促,怕老师们没收到这个讯息,因此跟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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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22.53
1F:推 editors:普通班导师好像是减课2+2呢...(共减4节) 11/26 14:13